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月6日0时起,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覆盖道路范围
(一)抓拍未礼让行人路段
1.南安市官桥军民同心路仙枝路段
2.南安市官桥军民同心路贞边路段
3.南安市金淘镇省道312线南光中学路段
(二)抓拍违反禁止路内停车禁令路段
1.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民主街
2.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柳东路
3.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村道(沥青)
4.南安市乐峰镇省道213线炉中村路段
路内有停车泊位除外。
二、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路段24小时同时自动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反禁止停车禁令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月1日
来源:南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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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3-09 12:59: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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