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非法狂赚2072万!公安部捣毁全国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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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案告破 涉案4100亿 揭秘如何?

浙江

一10个月赚2072万

公安部督办的浙江金华“9·16”专案,不仅是全国范围发现的第一例通过NRA账户(指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又称非居民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案,也是迄今为止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介绍,当时的线索显示,201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宜在香港先后注册成立“义乌宇富物流”等数十家公司,利用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余个,涉及浙江省内外多地。

“这些公司实际并没有任何实体贸易背景,实为空壳公司,相关贸易记录均系伪造。我们搜集到大量伪造的交易单据。”张辉说,光交易流水就达130多万条,汇总成Excel文件有100多兆。如果用A4纸打印的话能打出35000张纸,叠起来有3米多高。

公安机关已查明“9·16专案”涉案金额达4100余亿元,打掉规模以上买卖外汇犯罪团伙8个,控制涉案人员303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处罚203人。

记者获悉,因资金流动量大,赵某宜等其他犯罪团伙通常都会聘请专业会计,对每天的资金进出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制作电子版会计账。其中,杨某翔团伙的电子会计账显示,该团伙每日收益在5万元以上,最多一天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赚了2072万元。

最大案告破

10月30日,兰溪县公安局,浙江金华“9·16”专案组民警展示大量的银行卡、公章及U盾等作案工具。

公安部最新数据,自4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前两次打击专项行动中,已破获170余起重大转移赃款、案件,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

数千亿资金通过流入,不仅给我国金融秩序造成冲击,还给我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表示,不但涉及金融、证券等经济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恐活动的“工具”和“帮凶”。

最大涉案4100亿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是一种俗称,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束剑平解释,国内的犯罪手法一般有三类:一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即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二是支付结算型,不法分子通过设立“三无”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最后一类目前最为常见的是“对敲型”,每当境内“客户”将人民币打进的境内账户,同伙就会从账户给“客户”的指定账户打入外汇。国外资金想进来就反向操作。如此,表面上资金在境内外分别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但实际上却完成了资金的跨境流动。

到底能牟取多大的暴利?

在今年公安部督办的浙江金华“9·16”专案中,一个涉案团伙所制作的电子会计账目显示,2014年前10个月内,就赚了2072万元。这起专案中,总涉案资金高达4100余亿元。而深圳警方在本月初的统一行动中,捣毁10个窝点,涉案金额达516亿元人民币。

“三不问”行规助长犯罪活动

在警方最近破获的“上海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中,涉案人员以贸易公司为掩护,遥控指挥、境内实施交易,作案手段隐蔽、非法获利巨大的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犯罪案件,就是通过将巨额获利中的近2亿元人民币转移出境的。

此前备受关注的挪用公款8亿元的“中国银行高山案”“周口中储粮案”等,也是利用来转移赃款。

“种种现象并非个例,这些只是服务于其他犯罪活动的冰山一角。”公安部经侦局反处处长李明照说,从不过问客户的身份、资金来源及去向,这条不成文的行规,无疑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其中一笔交易中,以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宁夏银川市注册了12家皮包公司,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通过向深圳、大连、青岛等地的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出口数据,由其名下公司报关出口,并向的赵某购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非法骗取宁夏政府出口奖励多达3860万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国家的金融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在前两次集中破案专项行动之后,公安部将部署第三次专项打击行动。

■ 案例:

福建

亿元巨贪通过收赃款

在福建省福清市“余某和”集团特大案中,累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62亿元。警方发现其中1800万元人民币款项涉及一家大型国企负责人贪腐资金。

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祥春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到案后,虽供述了与同伙谢某等人买卖美金的事实,但声称账户资金来源于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大型国企,系合法资金。然而,对于为何国企资金会汇入其个人账户,周某无法提供业务往来资料。

为此,专案组民警北上至该国企,试图寻资金源头。查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公司高管代某、王某等人已被纪委查获,涉案金额近亿元。经查,代某系该国企总经理,涉嫌贪污罪。

王某系该国企驻沙特区域商务副总经理,其帮助代某将在贪污的300万美元通过谢某等人所经营的采用境内外钱庄核数对冲的形式,由境内钱庄账户转移至代某指定账户,共计1800万元人民币。

王祥春介绍,当时这笔钱分7次转移入境,其中三笔有零有整,很特别,公安机关遂判断可能不是正常借贷或其他经济交往所产生,而是存在汇率差或手续费。11月2日,在福清市看守所内,周某告诉记者,这笔生意他获得的报酬是12万元。

■警方提醒:

汇数百万卷款潜逃

公安部经侦局反处处长李明照表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极易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要因贪图的便宜和所谓‘便捷’而造成更大损失,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跨境汇款和外汇兑换业务”。

据办案民警介绍,许多老百姓认为收费低、效率高,按照“行规”从来不多问资金来源和用途,而且很讲“诚信”。然而,把钱交给等非正常渠道,由于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事实上也存在着血本无归的风险。警方介绍,前几年在南美某国就发生过华侨通过向国内汇入自己在外打工、经商辛辛苦苦赚来的300万美金,结果卷款潜逃,导致十几个人最后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写信请求追款。

英文: Underground banks 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诸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

■揭开如何:

一两台电脑,几分钟内完成转账

2年时间,这个逃避银行监管,构建起一个南至云南北到黑龙江,东起上海西达新疆的“钱庄业务”网络。警方调查发现,团伙成员为广东省普宁市人,以家族挚友为主,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刘越负责整体统筹策划,其他成员负责承揽客户、网银转账操作等。

犯罪嫌疑人对的运作手法相当熟练。“客户”将资金转入海南20家“客户”潜公司账户 ,犯罪嫌疑人使用网银将“客户 ”资金转至个人账户 ,再由个人账户把资金转至“客户”指定的账户,从而完成客户转款提现等需求。

犯罪嫌疑人用于转账的工具极其简单。一两台笔记本电脑,几个U盾,数分钟时间里,通过网络银行完成转账,从而满足“客户”的资金要求,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隐匿来源不明的资金走向。

据办案人员介绍,“空壳”公司的账户开设后进入“休眠期”,每逢大额资金交易前,均有试探性的小额转账,资金在账户停留不超过3分钟,确定账户相对安全后,数分钟内,大额资金迅速进出账户,账户资金密集交易周期一般不会超过2个月。

本文发布于:2023-03-10 12:17: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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