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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18
∙【字 号】蚌政办秘[2012]54号
∙【施行日期】2012.07.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洪泽(市政府副秘书长)
凌建东(市民政局局长)
董天放(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刘善训(市教育局副局长)
米旭东(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冬玲(市司法局副局长)
乔洪金(市人社局副局长)
许江华(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克玲(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学林(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
金崇斌(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益芳(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光(市老龄办主任)
徐长奎(怀远县政府副县长)
沈玉玲(五河县政府副县长)
杨震(固镇县政府副县长)
程卫(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张旭(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毛学超(禹会区政府副区长)
李丹丹(淮上区政府副区长)
徐朝成(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施奇(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米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