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31
∙【字 号】蚌政办秘[2011]44号
∙【施行日期】2011.05.3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1〕44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推进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XXX(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朱求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刘自力(市科技局局长)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姜晓天(市农委主任)
陈建功(市商务局局长)
卞修全(市旅游局局长)
任 生(市招商局局长)
哈传基(市工商联主席)
周刚民(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乔桂元(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华如军(怀远县政府县长)
周学保(五河县政府县长)
吴道俊(固镇县政府县长)
袁 政(龙子湖区政府区长)
高 尚(蚌山区政府区长)
王庆国(禹会区政府区长)
洪 斌(淮上区政府区长)
葛欣欣(市经信委副主任)
孙天成(市招商局副局长)
宋吉川(市工商联副主席)
市推进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建、哈传基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欣欣、宋吉川、孙天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