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美,蕉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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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美,蕉岭好
蕉岭讲稿:
【位置】 蕉岭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西与平远县相连,东南与梅县接壤,北与福建省武平、上杭两县毗邻。205国道和天汕高速公路贯穿南北,扼闽粤公路交通之咽喉。县境四面环山,由北向南倾斜。辖蕉城、长潭、三圳、新铺、文福、广福、蓝坊、南磜8个镇,共97个村委会和10个居委会。境内有省、市属单位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蕉华管理区。
【人口】 蕉岭是汉族客家民系聚居的地方。全县总面积960平方公里,为全国总面积的万分之一,其中有山地113(4 万亩,耕地11(5万亩,河、湖水面及其他面积18(7 万亩。2009年底全县总人口 227775人,是广东的重点台乡之一,约有“三胞”56万人,其中祖籍在蕉岭的台胞46万人。
【地貌】 蕉岭县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岩石累主要有砂页岩、侵入岩、石灰岩、变质岩等。这些岩类构成山地、丘陵、盆地等地貌。县境四面环山,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山地、丘陵、盆
地的比例为6:3:1。境内山系排列由序,山脉走向有东——西走向和东北——西南走向两类。共有五列山脉,这些山脉是本县众多溪河的分水岭,河谷低地也大致分布在这些山脉中间。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金山笔(1170米,全县最高峰)、铁山嶂(1164米)、皇佑笔(1150米)、大峰嶂(1092米)、小峰嶂(1057米)、樟坑岽(1020米)等6座。
【水系】 境内河流属韩江水系,主要河流韩江二级支流石窟河在县境内长61.4公里,集水面积728.2平方公里,石窟河流域(含其支流高陂河、柚树河、石扇河、广福河、溪峰河)是蕉岭县较大的盆地和主要耕作区,耕地约10万亩,居住人口17余万人。其它河流还有高思河、南磜河、北磜河亦分别冲积成山间小盆谷。
【气候】 县境属亚热带地区海洋性季风气候,夏长冬短,光照充足,雨季长,雨量充沛,由于南岭山脉的屏障作用,使冷空气影响减弱,所以冬季并不十分寒冷。
【资源】 蕉岭境内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主要有锰、铁、铝、钨、铜、铅、锌、锡、煤、石灰石、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砂、稀土等,尤以石灰石居多,储量约有10亿吨,煤储量约450万吨,锰储量约240万吨,花岗岩储量约2700万吨。水力资源10万千瓦以上。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药用植物有288种,分隶95个科。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甚多,古有金城
雄狮、玉闸穿流、桃源春、花皓晴岚、仙桥飞渡、长潭夜月、文峰插汉等八景,今有长潭揽胜、龙潭飞瀑、桃源碧水、土楼古韵、镇山荟萃、逢甲故居、皇佑奇观、世纪花园等“新八景”。
【文化】 蕉岭文化底蕴深厚。先后涌现出嘉应州第一位进士宋代的蓝奎;晚清抗日保台爱国志士、诗人、教育家丘逢甲;辛亥革命中为抗日复台而壮烈牺牲的爱国志士罗福生、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修明;抗日战争中坚守上海四行仓库名震中外的抗日英雄谢晋元;还有当代举世闻名的科学精英、著名数学家丘成桐,化学家丘应楠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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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由来
蕉岭县旧称镇平县
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发兵平南越,设南海郡,蕉岭地属南海郡龙川县。 汉高后吕雉五年〈公元前183年),分龙川县为龙川、揭阳两县,蕉岭地属揭阳县。
三国吴〈222一280),蕉岭地属东官郡,仍属揭阳县.
晋太康元年〈280〉,改东官郡为义安郡,仍属揭阳县。
东晋咸和六年〈331〉,蕉岭地属义安郡之海阳县。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阳县为海阳、程乡两县,蕉岭地属程乡县。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设潮州,以程乡、海阳、潮阳属之。
五代南汉乾和三年〈94〉,置敬州,领程乡县。
宋太祖开宝四年〈970〉,改敬州为梅州,蕉岭地属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路,复称程乡县,隶属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0〉,析程乡之义化、长田、石窟、石正等都,兴宁割大信一里, 附义田都,合设平远县,隶潮州。蕉岭之置城地址古怀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属平远县地。
明崇祯六年(1633),本县乡贤赖其肖上书明朝当局,请置镇平县。两广总督熊文灿采纳呈文,作《建城疏》,奏准析平远之石窟都和程乡之松源、龟浆二都,设置镇平县, 隶属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程乡为嘉应州,领平远、镇平、兴宁、长乐四县,一州领四县之嘉应五属始告产生。
清嘉庆十二年〈1807〉,大吏奏申嘉应州为嘉应府。十七年〈1812〉,仍改为州,是为嘉应州镇平县。
民国元年〈1912〉,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嘉应州,镇平县隶属广东省直辖。
民国3年〈1914〉因河南省已先有“镇平县”,广东之镇平县易名为蕉岭县。
1949年5月14日,蕉岭县解放。6月,蕉岭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兴梅专区。
1952年,撤销兴梅专区,蕉岭县隶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岭与平远合县,称蕉平县。
1954年3月,蕉平分县,仍称蕉岭县。 1956年2月,成立汕头专署,撤销粤东行署。蕉岭县改隶属汕头专区。
1958年12月,蕉岭与梅县合并,称梅县。
1961年3月,蕉梅分县,恢复蕉岭县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县专区从汕头专区分出,成立梅县地区,蕉岭县隶属于梅县地区。
1988年春,撤销梅县地区,成立梅州市,蕉岭县隶属梅州市管辖。
县名来历
蕉岭建县以来,曾有过镇平、蕉岭两个县名,另有蕉阳、桂岭之别称。
〈一)镇平 明崇祯六年(1633〉建县初,赐名镇平。称镇平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说为“镇压升平”之意。此说认为,县境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边区,崇山峻岭,向为“盗贼”盘踞。明代经官兵多次镇压平乱,设县时命名镇平县,盖以纪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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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土寇'后置县,以示“'镇压升平”之意。第二种说法认为,昔县衙两侧有“镇抚”、“粘疆”横眉,“镇抚”者, 是“镇抚而平”之意,“粘疆”者,指原为平远地,析程乡县地益之。两广总督熊文灿在 《建城疏》中说:“......石窟、平远两地相距二百余里,遥治为难。......建县在石窟,则平远之盗弭;而割松源、蓝坊诸处属之,则程乡之盗亦弭,一举两得,翕然称便,新县拟名镇平......”这种说法认为,建县为塞乱源,是“镇抚而平”,之意。
(二)蕉岭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民国3年(1914)将镇平县改名蕉岭县,因河南省先有同名县, 为避免县名雷同而改。据《辞源》蕉岭条记:“城跨蕉岭之上,县以岭名。”这就是说,蕉 岭县名的由来,是因城北那座小山岗称为“蕉岭”。那座小山岗为何称蕉岭?相传古时这一带多植蕉树,蕉林密布而得名。
清时,蕉岭又名桂岭。郝通志记:“桂岭在城内北隅,旧名蕉岭。清乾隆四十五年 (1780),知县周克达建书院于镇山之麓,名称桂岭书院。”后人因称镇山为桂岭。据《石窟一征》记:“邑号蕉岭书院,独名曰桂岭。按《参鸾录》‘桂林有八桂堂,未至八桂, 二三里间有小坡横道,高丈余,上有石碑曰桂岭。’今以此为名,盖以书院据岭之阳,坡厄起伏,隐然如八桂之桂岭,且以桂林一枝,昆山片玉为多士颂也。”
清时又有“蕉阳”之称。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嘉应州守赵康在《移建桂岭书院碑记》中说:“......戊戌冬,余奉命来嘉,蕉阳隶嘉属。”是年,县令周克达在碑记中亦说:“己亥秋九月,署蕉阳。”《镇平县志》记:“县城建于桂岭之阳,即古怀仁里。”可见, 清乾隆年间就有“蕉阳”之称。民国10年(1921)设蕉阳镇。阳,山之南,水之北也。 蕉阳,是指其位置在蕉岭山的南面。局部称县治所在地蕉城镇为蕉阳,泛指蕉岭县,故又有“蕉阳十二乡”之说。先人为诗为文,习惯以县治所在地的山川名胜为县名别取雅号。“桂岭”、“蕉阳”之说实属此类。诗文流传久了,众也就接受了。
民情风俗
蕉岭客家人,是古代中原汉族的后裔,在长期手产生活中生成了客家人独特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意识。
一、生产习俗
以耕田为主业,禾分早晚两季。农忙时村人互帮互助,不计报酬。男人多外出谋生。理家与耕作由妇女担任。传统农具有犁耙、辘轴、脚头、铁扎、禾镰、荡耙、木制龙骨水车等。
妇女上山割草代名叫割鲁萁,客家妇女鲁萁担最有特,一担鲁萁二头共八捆,用竹杠勾索绑担,四平八稳,旧时,园中种苎,妇女用其织为夏布,名曰家机布。另种黄麻以编绳,作萝索、牛索等。
二、生活习俗
服饰 旧时用自织的织家机布制被和衣着,今已淘汰,清至民国初期,官吏豪绅及儒生穿长袍马挂,平民男女服装为开襟式,女的为在则开襟上衣,称大襟衫,衣长齐膝,现在服饰多样中西服盛行。
鞋帽 旧时有布鞋,俗名阿姆鞋。草鞋和粤俗传统木履,现时的品种多,式样日趋新颖,旧时冬天男人戴毡帽、礼帽和棉帽。妇女冬日戴帽(头裙)蓝布所做。
饮食 一日三餐,米饭为主。旧时早上用锅煮饭,用罩捞把饭捞起,盛于饭甑中,供一天吃,传统名菜、名吃有“蒜头焖猪肉”、“焖狗肉”、“炒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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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焗鸡”、“扣肉”、“蘸仔鸭”、“酿豆腐”、“鱼生”、“仙人粄”、“猪油粄”、“锅笃粄”、“黄粄”等。
民居 最具特和代表性客家民居是“围龙屋”,它多建在丘陵、斜坡地面或田畴交错的小丘前。其所采用的建筑工艺,是中原汉族建筑艺术中最先进的“抬梁式”和“穿斗式”相结合的形式,其结构一般是“一进三厅两厢一围”。屋前有一晒禾坪,大门之内,分上、中、下,个大厅;左右分两厢或四厢,以两厢向后延伸,形成马蹄形的后围,其特点是以南北子午为半轴,左右对称,以屋前面的半月形池塘和正堂后的围龙屋结合成一个大极形整体。
三、婚姻习俗
解放前,蕉岭人的嫁娶分为“大行嫁”、“童养媳”、“等郎妹”、“二婚亲”。大行嫁,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程序有定亲、纳彩、迎亲、拜堂闹洞房、做三朝等礼节。迎亲之日,女子穿旗袍、戴凤冠、乘花轿,出嫁时,先行一童桃枝或榕枝开路,谓拖青,男家鼓乐迎亲,花轿到男家后,新郎要踢轿门扶新娘入屋拜堂成亲,旧时小户人家生有男孩后,就向邻近外姓人捡(收)一女孩,俗谓“细心舅”。待成年后于除夕晚成亲,称圆房,此为童养媳。等郎妹即旧时有些贫苦人家当时自己没有儿子,先买个女孩来抚养,等自己生有
男孩后,即配为偶,长大后即行婚配。有的媳妇长到十八岁,“小丈夫”才几岁,故有“十八娇妻三岁郎”的说法。二婚亲即妇女再嫁,旧时多受歧视,新中国成立后,婚事新办,大兴文明之风,有集体婚礼、男到女家、旅行结婚、开茶话会等形式,婚礼简朴而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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