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3.06.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6.0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水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郑州市水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2〕77号)、《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郑依法行政组〔2013〕9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局系统各级领导
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郑州市水务局决定今年6月份在局系统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主题
2013年局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的宣传主题是“转变理念、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二、宣传对象
局系统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
三、宣传内容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四)《郑州市水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
(五)本单位、本处室认为其它需要宣传的内容。
四、活动安排
(一)扎实进行工作梳理。各行政执法处室、单位要分别召开一次处室全体人员会议、单位班子成员会议,梳理本处室、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计划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措施。
(二)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各行政执法处室、单位要健全完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方案,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推进有载体、落实见成效”。同时,要对负责推进工作的同志和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培训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建设情况要及时报局水政处。
(三)深入开展集中宣传。全市将于6月15日开展集中宣传,局将组织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处室,通过设置投诉咨询台、制作展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集中一天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节俭原则,在宣传月期间在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宣传标语附后)。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有独立门户网站的,要在首页制作一个“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游动图标,与局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措施及信息相链接。
(四)全面落实回访制度。各行政执法处室、单位要根据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对涉及的管理相对人有重点的进行回访,并填写“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回访卡”,并在以后工作中将该做法长期坚持下去。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处室要结合国务院部署的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工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
(二)发挥示范作用。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处室要深入挖掘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狠抓工作落实。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处室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服务型水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大幅提高,确保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材料、视听资料请于7月4日前报局水政处。
宣传标语
(供参考)
1.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众的有机统一。
2.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4.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服务。
5.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