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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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12.26
【文 号】
【施行日期】2014.1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2006年以来,全国各级二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20多万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攻坚克难,二次调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为表彰二次调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等60个单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玖辉等99名同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全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
他们求真务实的严谨作风、勇于创新的进取意识、攻坚克难的顽强意志、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和团结协作的大局观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更加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众权益,为促进我国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名单(共60个)
  北京市(1个)
  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1个)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权籍处
  河北省(2个)
  石家庄国土资源局
  大城县国土资源局
  山西省(2个)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2个)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
  凉城县国土资源局
  辽宁省(2个)
  辽宁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
  沈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国土资源发展研究中心
  吉林省(2个)
  双辽市国土资源局
  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黑龙江省(2个)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绥化市国土资源局
  上海市(1个)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权籍管理处
  江苏省(2个)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浙江省(2个)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
  安徽省(2个)
  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福建省(2个)
  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江西省(2个)
  泰和县国土资源局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省(2个)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河南省(2个)
  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湖北省(2个)
  枝江市国土资源局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湖南省(2个)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广东省(2个)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蕉岭县国土资源局
  海南省(1个)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重庆市(1个)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权产籍处
  四川省(2个)
  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贵州省(2个)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
  思南县国土资源局
  云南省(2个)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陆良县国土资源局
  西藏自治区(2个)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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