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 100%股权 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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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中发评报字[2008]第024-3号
(共三册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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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3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3)
九寨沟飞机场在哪里
二、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3)
三、评估目的 (8)
四、评估对象 (8)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 (8)
六、评估基准日 (8)
七、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 (9)
八、评估依据 (10)
黄山风景区攻略九、评估方法 (12)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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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评估结论 (1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9)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20)
云南昆明天气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20)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1)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22)
声明
太原旅游必去景点推荐本评估报告旨在帮助委托方完成评估目的所涉及经济事项而提供的价值参考意见。
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产评估准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的规定,编写本评估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评估报告中的基础信息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我们对评估报告中的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既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发表任何意见。
本评估报告记载了我们的工作程序和评估价值意见,供委托方及相关方使用。评估报告的分析意见和评估结论以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假设和使用限制条件为前提。报告使用者须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相关监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为保密文件,未经委托方及我们书面许可,不得拷贝、复制、分发、传送第三方或公开。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发评报字(2008)第024-3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使用者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应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书全文。
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需对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拟转让股权价值。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华侨城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的价值做出了公允评估。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查证、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得出委估股权的评估价值。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最终选定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评估前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51,460.06万元,评估后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83,124.97万元,较调整后账面值增值31,664.91万元,增值率为61.53%。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折扣。
本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并使用。未经委托人及中发国际书面同意,此报告或者报告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法定代表人:寇文峰
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春茹
注册资产评估师:谭清增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发评报字(2008)第024-3号
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持有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需对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拟转让股权价值。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华侨城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的价值做出了公允评估。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华侨城集团,资产占有方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包括华侨城集团、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方。
二、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一) 委托方
1、企业名称:华侨城集团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3、注册资金:2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任克雷
5、经济性质:全民
6、经营方式:生产、进出口(自营、代理)、批发、零售、三来一补、仓储、服务
7、经营范围:
主营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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