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热点:草原天路收费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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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草原天路”收费
靠山吃山没错但围城收费是杀鸡取卵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如洗的天空,以及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让这条公路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大批游客也给“草原天路”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堵车、黑商贩欺诈时有发生。
如今,这条为建风车而修的路,将作为“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费。检票、售票设施已基本完成,票面已经印刷完毕。
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草原天路’景区
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物价部门表示天路收费暂缓。
“拦路收钱”,道理上讲得通吗?
根据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我们大致能够明白此次启动收费背后的逻辑。
第一、“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建设,投资3.25亿元。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且还在持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因此要适当收回成本
第二、“草原天路”名声大噪以来,屡屡出现大堵车的局面,为了北京3日游旅游团报价控制游客数量,需要以收取门票作为门槛。
第三、景区车辆增多之际,出现了“垃圾遍地、人满为患、生态环境堪忧”的局面,启动收费为了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表面上看,这三条理由似乎都有道理,但细思忖却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连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最多算三级,显然,“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
像“草原天路”这样的县级公路,建设资金通常采取区县政府补助一部分、镇政府自筹一部分、当地众集资一部分的方式。纳税人为修建公路做出了贡献,到头来使用公路还要再缴费,缺乏合理性。在132公里的“草原天路”上,有不少村落,那里的居民对收费的做法会满意吗?
其次,“草原天路”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只是一条县级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收费,只能是“投资建路”上的权益回报,“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此外,对于景区收费,收多少,需要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物价部门批准,这一点同样缺乏程序的合法性。
坐地生财容易,谁收费?谁运营?谁监管?要有个说法
据公开报道,经过张北县人民政府授权,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
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扩股,开发建设。拟投资 2.98亿元,在“草原天路”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台、服务营地、停车场、垃圾点、星级卫生公厕等项目。
当公路作为景区,性质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追问的是,景区化服务体现在哪里?谁来收费?谁来运营?既是旅游景点,又是公路,监管如何分责?环境卫生归谁管?车辆拥堵又归谁管?收了钱,就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可见,收费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难题,而这些难题会更加考验当地政府公共治理的智慧与能力。
“拦路收费”是芝麻,发展纵深游才是西瓜
“靠山吃山”本没有错,但是借助收取门票的方式反哺投入,就能解决人满为患的局面、就能让生态环境好起来,未免太过天真。
鲁莽收费并不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围城收费的梦想,终于幻灭在民生与法理之上。武大樱花没了20块钱的进门费,今年赏樱反而不再“人看人”,西湖免费了,杭州反而更赚钱......北京南锣鼓巷同样面临人满为患的局面,却采取了主动摘除“AAA”景区级别的方式控制游人流量。收费的方式,南锣鼓巷难道不会吗?收取门票的方式如同杀鸡取卵,常常最具杀伤力。
作为贫困县的张北县,完全可以借助“草原天路”助力旅游收入的增长。旅游住宿和餐饮娱乐服务,这些综合性旅游收入都远比门票收入来得丰厚。不在发展发展纵深游、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上使劲,紧紧盯着门票收入涸泽而渔,“草原天路”对游客的吸引力就会受损,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美景替代,渐渐成为乏人问津之路。

“草原天路”收费,这一次能扛多久
2016年05月10日 09:59:0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三清山一日游跟团价格  这种做法既违背法律规定,也违背旅游市场的规律。为了短期利益,不惜损害民众权益,不顾民意反对的短视行为势必不能长久。
  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公路,因为公路两侧景致优美,被称为“草原天路”。网友把它比作中国的“66号公路”。不过,4月30日之后,想要一览公路两侧风景的人们,心情不会那么美好了。全程132公里的建成路段已开始收费,每人次50元。
  公路由张北县2012年投资建设,通车之初并没有多大的名声。直到2014年被自驾游和摄影爱好者发现才名声大噪,引得大量游客慕名而来。据报道,2014年夏季,“草原天路”景区共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其中,张家口本地游客约占12.5%,外地游客约占87.5%,单日上路车辆高峰时达到五六千辆。
  “草原天路”出名之后,张家口方面就打起了收费的主意。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拟收取每人次80元的费用。据说,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收费的消息公布之后,一时舆论哗然,当地不得不暂缓收费。可是,面对巨额“买路财”的诱惑,张家口方面终究不愿善罢甘休。
  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已经实施好多年,“草原天路”是县级公路,最多也就算三级公路,根本就不具备收费的资格。而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资金来自于纳税人,其目的在于满足民众的通行需求。不能把它划为景区来收费,保护民众的通行权利,这是基本的公共管理伦理。另外,收费的做法也违反了《公路法》除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
  就算公路被划定为景区,这种拦路设卡的行为,也违背了旅游市场的规律。限制门票经济
、限制景区门票过快增长,以提高服务,改善游客的服务体验来赢得市场赢得游客,这是旅游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景点实现长远发展的正确方式。不努力改善景区的服务设施,满足游客的消费、娱乐需求,以此发展旅游经济,而是简单粗暴地收费,给人的感觉活脱脱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是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山大王做派。
  张家口当然可以拿维护景区环境、治理拥堵作为收费理由。但是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只有收费一种方式。即使是世界著名的自驾游公路,也没有采取这种收费划界的办法。在国内,比“草原公路”更知名的景观大道多得是,青藏公路没有收费,318国道也没有收费。前不久,北京著名景点南锣鼓巷面对游客过多的问题,也不是收费而是暂时取消接待团客。
  也许是吸取了2015年收费计划在舆论中夭折的教训,这一次张家口方面表现得很低调——4月29日召开听证会;在五一假期公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价格也从曾设想的80元降到50元。不过这一次舆论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它。央视批评其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杀鸡取卵,一点也不为过。
  凤凰古城收费导致游客减少,严重影响古城内外居民的生活、商户的生意,最终不得不在持久的反对声浪中取消收费。张家口不是吸取凤凰古城收费的教训,依然我行我素地收费,
这种做法既违背法律规定,也违背旅游市场的规律。为了短期利益,不惜损害民众权益,不顾民意反对的短视行为势必不能长久。“草原天路”的名气是游客给的,游客也可以寻其他的景观大道,把这一美名再赠给它们。就算张家口方面可以不买舆论的账,但只要民众不买账,它又能扛多久呢?(杨三喜 

草原天路收费,简政放权为何变味
本文来源: 新京报
2016-05-13 08:38:13
摘要: 简政放权绝不该只是权力行使者的变革,变成是出让人、受让人都是自己的内部循环。放权最终应该放给市场,放给公众。
简政放权绝不该只是权力行使者的变革,变成是出让人、受让人都是自己的内部循环。放权最终应该放给市场,放给公众。
对于此前社会热议的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一事,河北省物价局首次向媒体表态,称“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在旅游这一块,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区外,其他的景区就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是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
简政放权,将权力下放基层,本意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草原天路”的收费却违背了简政放权的初衷,这样的放权不是导向激发市场的活力,反而成为地方政府权力扩张的工具。即便,张北县的做法,从程序上来说符合规定,但是,公权扩张这样的倾向也足以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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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曾经存在这样一个怪圈,一收就死,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一死再放。放权往往会成为既得利益者的盛宴,一些权力下放给市场后,红顶中介应运而生,基层政府扩权后,原本权力滥用的倾向更加严重。正在推行的简政放权改革,也应警惕这一现象的发生。
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意味着简政放权方向的错误?当然不是,事实上,它暴露出的,是一些地方简政放权改革的法治化不足,也就是放权怎么放,放权之后如何监督约束权力。
单地一放了之,自然滋生种种乱象。
所以,简政放权必须要有法治的护航,以法治之力,将简政放权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取消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的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但与此同时,证监会下发文件,要求交易所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强化信息披露。这样的简政放权没有只放不管,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治方式“放”,这无疑是正确的方向。
三亚湾红树林度假酒店>上海最值得去的5家餐厅而草原天路收费一事,地方政府权力扩大了,却难以受到法治化的约束,难以被公众质疑。听证会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价格听证会走过场,地方保护大行其道。草原天路收费涉嫌违反《公路法》,公众却倍感无力,因为没有一个有效机制对其进行监督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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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级以下本来就是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的薄弱地带,是公权力滥用的重灾区,我们现在一再强调强县扩权,但是扩权之后,如果公众监督不彰,扩权的自由度无章可循,问责制度形同虚设,那么下放权力很难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被滥用。
简政放权绝不该只是权力行使者的变革,变成是出让人、受让人都是自己的内部循环。放
权最终应该放给市场,放给公众,完善公众参与和信息披露的程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杜绝人治思维,“放”和“管”都遵循法治的原则,如此才能防止简政放权的变味,走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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