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阅读: 评论: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观前街【公布日期】2007.12.30
【字 号】宁政办发[2007]267号
【施行日期】2007.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2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宁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
白洋淀六大景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
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自治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部署,紧密结合我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农业、设施农业和生态移民的要求,以增加政府耕地储备为目的,立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促进耕地补充数量、质量和生态协调统一,促进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和谐统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体开发。按照自治区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快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全区阶段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计划,统筹兼顾,整体开发,注重实效,努力达到保护生态和改善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2.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项目实施要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灌区主要以引黄灌溉项目为主,重点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耕地后备资源规划区内。其它地区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3.规范标准、增加储备。规范完善开发整理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实施,确保耕地
面积持续增加,特别是增加有效灌溉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作为后备耕地储备,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4.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主要目标
  今后5年,开发、整理和复垦土地面积150万亩,新增耕地77万亩,作为政府耕地储备,其中:新增基本农田6万亩。
张家界三日游多少费用  (一)土地整理面积143万亩,新增耕地70万亩,4万亩水浇地作为基本农田后备耕地。
  (二)土地开发面积3万亩,新增水浇地2万亩,作为基本农田后备耕地。
苍溪县人民政府  (三)土地复垦面积4万亩,主要用于林草种植。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计划投资10亿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投资8亿元,土地开发项目投资0.5亿元,土地复垦项目投资1.5亿元。
  三、项目实施的重点内容和区域
  (一)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利用不充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完成示范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建设,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达3%以上)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首先完成青铜峡市、灵武市、平罗县3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内48万亩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灌溉耕地面积2.4万亩。其次完成21个自治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整理、提高示范区内27万亩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1.35万亩。
  (二)重大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移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后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60%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率10%以上),并且能够紧密结合和支持国家、自治区有关重大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移民的项目。
  优先安排河西总排干工程中阅海至沙湖、沙湖至黄河段、吴忠市太阳山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贺兰山东麓采砂区土地复垦和自治区确定的生态移民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三)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主要是川区具有良好交通、电力、水源、土质等条件,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面积较大,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实施后可以较大增加新增耕地面积、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土地开发项目。项目增加的耕地全部进入自治区耕地储备库,专门用于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
  优先安排银川市、吴忠市、中宁县、红寺堡等地区的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区土地开发项目。
  (四)特农业产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政策,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最大限度地推进自治区农业产业化,推进特农业产业发展,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的项目。
  优先安排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的硒砂瓜、枸杞等特农业产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五)设施农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后可以大幅度提高耕地质量,新增一定耕地面积,并且可以和不破坏耕作条件的设施农业发展紧密结合的项目。
  优先安排国家级、自治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的设施农业土地整理项目。
罗马尼亚是哪个国家  四、组织实施
  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立项。
  每年2月,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总体安排,编制下达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经自治区认可的部门或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申报,经地级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集中申报下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北京环球影城门票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农业、水利、林业、项目设计、预算等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编制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方案,经自治区财政厅确定后,共同下达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项目承担单位按批复的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依据有关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与支出预算书,经过评审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上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与经费预算进行评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进行审定。

本文发布于:2023-06-26 20:32: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1/49749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项目   土地   整理   开发   自治区   耕地   实施   农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