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阅读: 评论:0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1.06
【字 号】汕府办[2013]1号
【施行日期】2013.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府办〔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远清城区免费景点大全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和林地(以下简称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丹东大鹿岛旅游攻略住宿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责任到位、因患设防和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天津景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责任
  第五条 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监督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实施;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加强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和建设,督促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开展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所有(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层层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要责任人,森林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所划分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森林火灾,责任区成员要及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到乌镇旅游住哪里好  第七条 市、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一)县(市、区)防火办要配备若干专职干部,市、县国有林场要配备1-2名专职人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林业站负责,行使本
级森林防火工作监督管理职能。各县(市、区)必须按要求把年富力强、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
  (二)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制定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工作方案与措施;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策,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保障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各种信息、指令及时准确传递。在重点森林防火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做好记录和上报。
长隆水上乐园在哪个地方  第八条 县(市、区)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联防制度,协调各方,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实行机关及干部包镇、村、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帮扶制度。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九条 要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众的防火意识。
  (一)加大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要结合本地实际,
全面做好现有防火宣传警示牌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森林防火区内,各级公路沿线两旁每5公里至少设置1块,公路出入口、村道主要路口、自然村村口等至少设置1块。重点森林防火区、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多发区要设置大型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碑)。要突出抓好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的宣传,在林区重要路口和每个林场都要设有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和森林防火吉祥物的宣传标识;
  (二)各城乡、农村中小学校每学期都要开设1至2节森林防火教育课;
阳江闸坡门票多少钱  (三)在元旦、春节、清明、国庆和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电视台(有线台)、报社和广播电台要免费播放、刊登森林防火的公益宣传广告、标语和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移动、电信、联通、气象、应急等有关单位要利用各自的信息平台,免费发送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短信。
  第十条 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1-2次森林防火业务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员、管理人员以及扑救队员的培训与训练。
第四章 队伍装备
  第十一条 进一步加强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应急扑火队伍相结合的扑火队伍体系建设。
  (一)各县(市、区)都要健全训练有素、配备机械化扑火机具的专业森林消防(护林)大队。其中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市城区要建立20-30人的森林消防(护林)大队。各专业森林消防(护林)大队要按《广东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加强训练,不断提高战斗力,真正发挥扑火主力军的作用;
  (二)县级以上国有林场以及重点林区乡镇(街道)(林地面积在8万亩以上)要建立15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半专业森林消防(护林)中队,除了扑救本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外,还要服从调度,支援扑救其他地方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森林消防(护林)中队也要按照《广东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加强训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技术水平;
  (三)非重点林区乡镇(街道)、重点林区村、厂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这些队伍可与当地武装部门建立的民兵应急分队结合起来,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经常对队员进行扑救森林火灾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护林)队和义务扑火队要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机具、任务四落实,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服从调动,快速反应。当指挥部下达出动扑火的命令后,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在15分钟内把队伍集合完毕,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在30分钟内集合完毕,义务扑火队要在1个小时内集合完毕,赶赴火场扑火;

本文发布于:2023-06-26 21:51: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1/4976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森林   防火   火灾   工作   扑火   管理   专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