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民族通婚的调查研究——以延边朝鲜族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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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民族通婚的调查研究——以延边朝鲜族地区为例
姜海顺
【摘 要】民族通婚是反映的重要因素。对延边大学学生的调查与延吉市婚姻登记处的有关数据证明,朝鲜族原有的民族通婚的传统观念已被打破,大多数朝鲜族人认同民族通婚。民族通婚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而且改变了男少女多的现象,反映出男多女少的新的特征。%Trans-racial marriag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to reflect the situation of ethnic relations.A survey of the students of Yanbian University and the statistics from Yanji Municipal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 prove that traditional views on trans-racial marriage have changed greatly.Most people of Korean Minority accept trans-racial marriage.Different from the former marital status,in which more females prefer such marriage,more males now choose trans-racial marriage.
【期刊名称】《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大型户外亲子乐园广州天河房价一览表【年(卷),期】2012(045)002
【总页数】6页(P113-118)
【关键词】朝鲜族;民族通婚;婚姻观念;风俗习惯
【作 者】姜海顺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C913.13
民族通婚是指少数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或汉族结婚的现象。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团结的国家。不同民族间“大杂居、小集聚”的生活方式和教育的相同,为民族通婚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朝鲜族的民族通婚现象也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面对民族通婚的现实,本文通过婚姻统计、问卷调查、座谈会、个人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朝鲜族的民族通婚观念和通婚现状。这一研究,对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家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民族通婚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并不限制不同民族间的通婚。但是各少数民族由于传统文化、生活方式、宗教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对民族通婚的态度是有区别的。各民族之间有的有通婚的习惯,有的民族的宗教教规不允许与外族通婚,有的则因民族间的隔阂而不允许与某种民族结婚。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不同民族间的通婚应以尊重民族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为基本原则。
凡民族自治地方变通补充《婚姻法》的规定中,允许不同民族间通婚的,就应按照补充规定执行;在补充规定中未规定允许不同民族通婚,而当地的民族习惯和宗教教规又不允许与外族通婚的,则应尽可能说服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尊重民族习惯,不要结婚,以免引起众的反感和民族纠纷。如果经过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仍坚持结婚的,则应向少数民族当事人的父母和相关民族人员宣传《婚姻法》,使他们依法办事,尊重男女双方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准予他们结婚。如果一个民族的民族习惯,要求与本民族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加入该民族或按本民族习惯举行婚礼的,应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要求,原则上应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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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婚姻法》颁布实行之后,新疆、西藏、广西、宁夏、内蒙古这5个自治区先后颁布了《婚姻法》的变通规定。198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4个自治区又先后颁布并执行了《婚姻法》的补充规定。其中,对民族通婚方面,回族自治区变通条例第6条规定:“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愿结婚,任何人不得干涉。子女的民族从属,未成年时由父母商定,成年后由子女自定”。此外,一些自治州,如四川省的甘孜、阿坝、凉山自治州,青海的海北、海西自治州,新疆的伊梨自治州,贵州的黔南自治州,甘肃的甘南自治州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颁布了《婚姻法》的补充规定。其中,黄南藏族自治州规定:“不同民族的男女通婚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干涉和阻挠”。另外,云南的澜沧、南涧、西盟自治县,青海的化隆自治县,贵州的紫云、松桃、镇宁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也规定了相关的补充规定。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是朝鲜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自治。在婚姻领域,因没有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要遵守国家的《婚姻法》及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朝鲜族的民族通婚观念
(一)朝鲜族传统的通婚观念
传统的朝鲜族婚姻,以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为主要目的。“同姓不婚、近亲不婚”是朝鲜族严格遵守的婚姻风俗。通过遵守“同姓不婚、近亲不婚”的风俗习惯,确保了子孙后代的健康繁衍。解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提倡同一民族间的婚姻,反对族外婚的习惯,绝对不亚于“同姓不婚”的习惯。对于移居中国的第一代和第二代的朝鲜族人来说,民族通婚是绝对的禁区。同一民族内的婚姻是为了维持民族的单一血统。从反对民族通婚的角度而言,爱情只不过是一种奢侈品。这种传统的族内婚观念是根深蒂固的。现实中,有些父母为防止子女与其他民族的异性交往,甚至放弃自己原有的工作和生活地,直接搬到朝鲜族聚居地——延边生活。即使是在朝鲜族聚居的延边也会出现朝鲜族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交往的情况。到20世纪60—70年代为止,不少人认为如果谁家的子女与汉族或朝鲜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交往,是一家人都抬不起头的事情。因此,家里人尽量隐瞒子女或兄弟妹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交往或结婚的事情。通婚的当事人一般都不能在父母和亲属的祝福下举行婚礼,而是结婚登记后,搬到异地生活。通婚的当事人与父母的关系也比较紧张,处于绝交或半绝交的状态。社会发展到现在,老年人是无可奈何地接受着年轻人的民族通婚。
(二)朝鲜族现代的通婚观念
贵州自助游攻略及费用烟台海昌鲸鲨馆电话爱情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民族的限制。因此,民族通婚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处于民族通婚中心的,应该是知识分子阶层。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代朝鲜族人的通婚观念,笔者对延边大学的学生进行了民族通婚观念的调查。
此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与个人访谈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的对象以本科2—3年级学生为主,也包括部分在校研究生。座谈会是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举行了1次。从答卷人的组成来看,研究生29人,本科生163人。民族方面,朝鲜族76人,汉族99人,满族10人,蒙古族4人,黎族1人,彝族1人。朝鲜族学生中有3人是父母一方为朝鲜族、另一方为汉族的自愿选定为朝鲜族的学生;汉族学生中有2人是父母一方为汉族、另一方为满族的自愿选定为汉族的学生;10位满族学生中1人为父母双方均为汉族,1人为父母双方均为满族,其他的8人均是父母一方为汉族、另一方为满族的自愿选定为满族的学生。
表1 朝鲜族学生希望结婚的对象的民族成分 (单位:人)男生(31)29  1  1女生(45) 34  5  4  1  1合计(76)63  5  5  1  1  1
表2 汉族学生希望结婚的对象的民族成分 (单位:人)男生(28)81  1  1  1  15 1  7女生(71) 61  1  1  8合计(99)20
山东济宁最新消息今天表1和表2是对希望以后与什么民族结婚的回答结果。通过调查发现,朝鲜族大学生大部分倾向于和本民族成员结婚。特别是男同学更趋向于和本民族的女性结婚,31人中29人回答要与朝鲜族结婚,占93.5%;1人希望与朝鲜族或汉族结婚;1人希望与外国人结婚。从座谈会的情况来看,选择朝鲜族或汉族是因为不到合适的朝鲜族,而只能选择汉族。另外,1人选择外国人但基本倾向于韩国等虽然国籍不同,但同属于一个民族的人。总的来说,男生全部都希望与本民族女性结婚。男生把结婚对象的民族首选为朝鲜族是因为他们认为朝鲜族女性比较勤劳、爱干净、孝敬父母。相比之下,虽然朝鲜族女生的首选结婚对象仍然是朝鲜族,占75.5%,但仍有11人、占24.5%的人回答选择汉族、其他民族、无所谓。朝鲜族女生当中之所以一部分人选择汉族或无所谓是因为汉族当中有才干、有能力的人多,而朝鲜族男性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因此,在本民族中很难到适合于自己的伴侣。朝鲜族结婚的对象除了本民族之外还包括汉族。和朝鲜族相比,汉族学生更认同与其他民族的婚姻,因此有15人回答自己的结婚对象,无所谓属什么民族,只要两人有感情,民族不会成为阻碍因素。
表3 朝鲜族对民族通婚的接受程度  (单位:人)可以结婚 不能结婚 不能确定男生(3 1)9  1 4  8女生(4 5) 2 3  1 1  1 1合计(7 6)3 2  2 5  1 9
表4 汉族对民族通婚的接受程度  (单位:人)男生(28)65  15  19 26  2女生(71) 39  13  19合计(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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