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箐门口、纳贺、木乃河、大箐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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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箐门口、纳贺、木乃河、大箐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1.30
北京如家快捷酒店价格【字 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1号
【施行日期】2008.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11号)
  《普洱市箐门口、纳贺、木乃河、大箐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9月25日普洱市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普洱市箐门口、纳贺、木乃河、
大箐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箐门口水库、纳贺水库、木乃河水库、大箐河水库(以下简称四库)水源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库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饮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在四库水源保护区从
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将四库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水源保护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四库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四库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市环保、发改委、水文、林业、交通、农业、国土资源、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思茅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四库水源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南京欢乐谷门票价格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四库水体不受污染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四库水体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行政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在四库水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先进技术推广以及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八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标准》和水利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四库水源保护范围划分为一、二级及准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桩、界碑等明显警示标志,明确水源保护的目标及保护区范围。张北草原天路景点
  第九条 一级保护区
  (一)水域范围(四库以正常蓄水水位以下水域面积为一级保护区)
  1.箐门口水库正常水位线1558m(高程)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为一级保护区。
  2.纳贺水库正常水位线1347m(高程)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为一级保护区。
  3.木乃河水库正常水位线1248m(高程)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为一级保护区。
马尔代夫国际盘开网了  4.大箐河水库正常水位线1411m(高程)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为一级保护区。
  (二)陆域范围(以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的范围为四座水库的一级保护区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1.箐门口水库为正常水位线1558m(高程)以上200m的区域(东至水轮泵;西至中寨家脚;南至老不都水塘;北至大银子家脚)。
  2.纳贺水库为正常水位线1347m(高程)以上200m的区域(东至小桥箐;西至水库管理所;南至冬叶林箐;北至大蛇腰箐)。
  3.木乃河水库为正常水位线1248m(高程)以上200m的区域(东至昔冲箐;西至龙洞箐;南至打场箐;北至干坝箐)。
  4、大箐河水库为正常水位线1411m(高程)以上200m的区域(东至大分水岭箐;西至柴梗毛箐;南至北坟山;北至普橄榄坝)。
  第十条 二级保护区
  (一)水域范围(主源头)
  1.箐门口水库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软桥河)2000m以内河段范围(东至水轮泵;西至多依丫口;南至定箐;北至烂坝丫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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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纳贺水库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纳贺小河)1500m以内河段范围(东至家脚田;西至大柳叶树箐;南至高速公路边;北至大黑箐)。
  3.木乃河水库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木乃河)1500m以内河段范围(东至西冲田水库;西至干坝毛地箐;南至人头山;北至干坝箐头)。
  4.大箐河水库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大箐河)1500m以内河段范围(东至大山新老林箐;西至麻地丫口;南至北坟山;北至阳烟地箐)。
  (二)陆域范围
  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流域特征,确定箐门口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m的汇水区流域,不超过分水岭的范围。
  纳贺水库、木乃河水库、大箐河水库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第十一条 准保护区
  纳贺水库在二级保护区以外(下纳贺社)上溯1500m,设定为准保护区。
第三章  水源保护
  第十二条 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并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93)的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够满足规定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够满足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 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云台山风景区
  第十四条 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盗伐林木,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保护水源有关的植被;
  (二)破坏水库枢纽工程、堤防、护岸和防汛、水文、水质监测、环境监测等设施;
  (三)移动、破坏界桩、界碑等警示标志;
  (四)在禁止开垦区内开垦土地;
  (五)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使用炸捕杀鱼类;
  (六)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第十四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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