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海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阅读: 评论:0

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海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怀化三日游最佳路线民事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1.18 
【案件字号】(2020)黑02民终2851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周虹戚丽英杨志欣 
【审理法官】周虹戚丽英杨志欣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海旭 
【当事人】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海旭 
【当事人-个人】黄海旭 
【当事人-公司】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张艳秋黑龙江双正律师事务所;杨文飞黑龙江双正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张艳秋黑龙江双正律师事务所杨文飞黑龙江双正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张艳秋杨文飞 
【代理律所】黑龙江双正律师事务所 
邯郸旅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广西人才网官方网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被告】黄海旭 
【本院观点】黄海旭为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院办主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权责关键词】长隆水上乐园开放时间表2022撤销合同过错无过错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交新证据,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黄海旭为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院办主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黄海旭要求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支付其11个月双倍工资未超过仲裁时效,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称其未与黄海旭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其
未提供证据证明,故其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对于黄海旭2020年1月24日至1月29日的加班工资,根据黄海旭提供的2020年春节值班一览表可以证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9黄海波在单位加班,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称黄海波是补班而非加班,但未提供证据证实,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支付黄海旭加班工资。故原审判决正确,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4 01:49:43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9月29日,黄海旭入职到被告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院办主任,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每周双休,月工资3500.00元。2020年1月29日至2020年3月8日,黄海旭主张因疫情原因其未到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单位上班,2020年3月9日之后其亦未到齐
海南有几个免税店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单位上班,但其主张系单位未通知其复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主张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8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因疫情放假,2020年3月4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在工作通知2020年3月9日复工,但黄海旭在2020年1月29日至2020年2月3日及2020年3月9日复工后黄海旭均未到单位上班,其属于无故旷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已经视黄海旭自动离职。黄海旭未与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办理工作交接。2019年12月份开始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黄海旭工资的情况,黄海旭主张欠发工资的时间为2019年12月份到2020年3月19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主张自2019年12月开始共欠发原告2.5个月的工资。黄海旭因本案于2020年3月23日向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齐劳人仲字(2020)第7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7483.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黄海旭主张其于2020年6月10日向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要求与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主张未收到上述告知书。2020年6月28日黄海旭向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
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000.00元。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齐劳人仲字(2020)第23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5250.00元。”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在庭审中主张未收到该裁决书,且对裁决书裁决内容不服。 
格拉斯哥【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黄海旭与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双方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本案黄海旭自2018年9月29日入职后一直在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工作至2020年3月8日,但在此期间,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与黄海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9月27日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向黄海旭支付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增加的一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的部分,不属于劳动报酬,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即2019年9月28日起算,黄海旭申请仲裁的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故黄海旭主张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未超过
仲裁时效期间,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当向黄海旭支付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9月27日二倍工资,具体金额为77000.00元(3500.00元/月×11个月×2倍),因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已与黄海旭结清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9月27日两倍工资中的一倍工资,故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另行支付黄海旭一倍工资3850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案为疫情爆发期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上述规定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黄海旭疫情放假期间2020年2月份的工资,黄海旭未提供证据证实2020年3月份提供了正常劳动,故2020年3月份的工资不予支持,其余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工资欠发的事实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无异议,故予以支持。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共计拖欠黄海旭工资金额为10500.00元(3500.00元/月×3个月)。黄海旭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9日加班的事实有2020年春节值班一览表为证,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予以否认,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规定,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支付黄海旭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9日的加班工资,金额为2100.00元(3500.00元/月÷30天×6天×300%)。因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9日三倍工资中的一倍工资本案已支持,故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应另行支付黄海旭二倍工资1400.00元。综上所述,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齐劳人仲字(2020)第70号仲裁裁决书部分不当,黄海旭的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判决:一、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海旭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的二倍工资38500.00元;二、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黄海旭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工资10500.00元;三、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海旭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9日加班工资1400.00元;四、驳回黄海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文发布于:2023-07-26 16:43: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1/55015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