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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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1.24
【字 号】泰政发[2006]3号
【施行日期】2006.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泰政发[2006]3号)
大理蝴蝶泉景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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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家园”,我市大力实施“蓝天工程”,通过采取推广清洁能源、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增加道路硬化和绿地面积等一系列措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泰城部分地段大气污染物浓度有时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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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全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稳定达到95%以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并逐步优于国家二级标准;API〈50的天数比2005年增加5个百分点,
城市气化率和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98%、5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强度〈3.5千克/万元GDP,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6%以上。
  二、泰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抓好烟尘、二氧化硫、机动车尾气、扬尘、油烟等污染的防治。
  (一)防治燃煤污染。
  1、大力推广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尽快纳入集中供热;对未纳入热网规划的区域,要实行区域联片供热采暖,进一步扩大市区集中供热范围。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城建国资公司。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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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
等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设局、城建国资公司。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2006年完成4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扫尾工作,逐步淘汰6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质监局、城建国资公司,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上燃煤锅炉;在禁燃区外的建成区,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小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严禁新上直接燃煤的饮食、洗浴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凡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技改项目,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规划局、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燃煤排污单位应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不得闲置或擅自拆除,烟尘、粉尘以及其它废气不得超标排放。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停产治理。华艺热电公司、鲁邦大河热电公司等公司锅炉要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在线检测设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5%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杭州西湖音乐喷泉>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21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煤炭管理办公室。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二)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快出租车、公交车改造,推广使用燃气汽车;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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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交通局、城建国资公司。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年检车辆要严格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标准(GB3847--
2005),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对尾气严格检测,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行驶。
泰安一日游必去景点推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加快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全面启动在用机车尾气检测线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实行新的检测标准,2006年7月1日前建成2条机动车尾气工况检测线;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质监局、公安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数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控制出租车、摩托车的数量,严格执行客运出租三轮摩托车禁行区域的有关规定,待条件成熟后逐步退出泰城客运市场,限期淘汰二冲程摩托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机动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等规定,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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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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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管理。建成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2、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防治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006年基本实现市区裸露地面绿化,加快城区绿化林带建设。城市绿化覆盖率2006年达到37.6%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厦门天气预报7天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油烟超过排放标准的,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企业油烟排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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