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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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江陵,因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

公元前9世纪初叶,周夷王年间,楚国君熊渠封长子熊无康为句亶王,句国地理位置即后来的郢都一带。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县。秦末楚汉相争,项羽立其部将共敖为临江王,都于江陵。敖死,其子尉嗣。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使将军刘贾及太尉卢绾击杀共尉,临江国除,复于江陵置南郡,分江陵县,置郢县。汉景帝时,先后封其子阏及荣于江陵为临江王,阏、荣死,国除,复为南郡。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东汉建初三年(公元78年),章帝徙其弟钜鹿王恭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复为南郡。

三国时江陵为吴荆州治所。晋平吴,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辖属荆州刺史。东晋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内设云中、九原、定襄、宕渠、广牧、新丰6个侨县,并设新兴郡统辖。

东晋时荆州刺史治所,初犹迁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徙,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

南北朝时期,齐中兴元年(501年)3月,齐和帝萧宝融在江陵建都,自立为帝,史称西齐。552年11月梁元帝萧绎即帝位于江陵,554年11月西魏发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杀,梁都江陵3年而国除。后梁宣帝大定元年/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正月,在江陵称帝,改元大定,史称后梁,西魏设江陵总管府监督。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

隋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7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十一年(591年),省安兴县入广牧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唐武德四年(621年),萧铣降唐。

唐、五代、宋属江陵府。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增置州县均归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元属中兴路。

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除;永乐元年(1403年)辽王府自辽东广宁(今辽宁北镇县)迁于此,隆庆三年(1569年)除;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据江陵,惠王常润出逃,王府遂废。

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江陵置湖北驻防将军府,是为全国十三大将军府之一。

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属荆宜施鹤道。1914年,改为荆南道,江陵属之。1915年,属荆宜道。1927年,又属省辖。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34年(1945年)随日军投降而瓦解。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均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区、乡政权。当时,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江陵县政府同驻荆州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地区(荆州行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

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

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

1975年1月17日,江陵县的立新、杨场两个人民公社和周黄人民公社的竺桥、宿驾两个生产队划归沙市。3月18日,江陵黄潭堤和杨二月堤一段(450米)交沙市段管理,长湖库堤雷家垱至沙桥门的东堤(1813米)、关沮口至塍子头(1550米)交沙市管理。

1985年9月10日,江陵县的1乡(锣场乡)13村(锣场乡的8个村、郢东乡的4个村和岑河乡的1个村),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1.4万余划归沙市。

1994年9月29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1996年12月更名为荆州市),荆沙市下辖荆州、沙市、江陵三区。原江陵县一分为三,主体部分划入荆州区,新江陵区辖原江陵县的郝穴、观音垱、岑河、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9个镇和马家寨、秦市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郝穴镇。1998年7月,江陵撤区置县,恢复县治。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江陵县总人口389653人,其中:资市镇27041人,滩桥镇25925人,熊河镇45820人,白马寺镇46991人,沙岗镇53605人,普济镇36794人,郝穴镇40321人,马家寨乡44569人,秦市乡26817人,江北农场15276人,三湖农场14999人,六合垸农场11495人。

2004年末,江陵县总人口373027人。辖7个镇、2个乡,13个社区、203个村委会。省管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农场在辖区之内。江陵县

2005年末,江陵县辖7个镇(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2个乡(马家寨、秦市)。共有13个居委会、203个村委会。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江陵县常住总人口331344人,其中:资市镇22261人,滩桥镇21788人,熊河镇38689人,白马寺镇41470人,沙岗镇40336人,普济镇31729人,郝穴镇44100人,马家寨乡35400人,秦市乡23067人,江北监狱11369人,三湖管理区12457人,六合垸管理区8678人。

2012年4月,将江陵县滩桥镇以及资市镇三个村划入荆州开发区管理。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荆江河段北岸。介于东经112°44—115°44,北纬29°54—30°39之间,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总面积1048.74平方千米,全县版图呈马鞍形。

地形

江陵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江陵地势平坦,属长江冲积平源和四湖滨湖平原并列地带。其地貌有洲滩平地、淤沙平地、中间平地、低湿平地四类。江陵县海拔高程在25.3~40米之间,相对高差14.7米。

气候

江陵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全年日照时数1827~1897小时,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03~110千卡/平方厘米。全年平均气温16℃~16.4℃,极端值最热39.2℃,最冷-19℃;无霜期246~262天。全年平均降雨量900~1100毫米。

水系水文

江陵县河流属渠江水系。境内形成以总干渠、西干渠为主动脉的排水体系。荆江大堤在江陵境内长69.5千米,长江江陵段长61.4千米,主要河流沟渠40条,水域面积共有170960亩,其中河沟水面67417亩,池塘水面97380亩,湖泊水面6163亩,分别占总水面39.4%、57%、3.6%。

自然灾害

江陵县曾多次发生水灾、旱灾、风灾、雹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其中尤以水灾频繁而严重,据有记载的资料,从西汉惠芾五年(前190年)至今的2000多年间,发生洪涝灾害177(年)次以清及民国最甚,清代平均3.8年一次,民国平均24年一次。旱灾从秦代至今发生102(年)次。新中国成立后,塘内修建了荆江分洪工程,加固堤防,开挖渠道,改造旧溯泊,水旱灾害大为减少。

自然资源

水资源

(一)水温:江陵县境内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据测定常年水温4—35℃,年平均水温17℃。

(二)地表水:境内地表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多年平均径流深为316.9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2亿立方米,频率为50%的年径流深为317.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3.12亿立方米;频率为75%的年径流深为214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1亿立方米;频率为95%的年径流深为113.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18亿立方米,年内分配不均匀,多集中在4—10月,占全年径流总量的80%以上,年际变化为2.62倍。

(三)地下水:地下水较丰富,属浅层水区,埋深约10—1000米,总容量约为3.02亿立方米,单井出水量每24小时为1000—5000立方米。远郊地下水水质较好,可为渔业和人畜饮水利用。

土地资源

江陵县土地总面积104781.31公顷。其中:农用地89344.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27%;建设用地11278.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6%;未利用地415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

植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林木类有:杨、柳、松、柏、杉、、楮、桑、榆、榔、椿、樗、枇、杞、栎、枫、檀、槐、樟、棕,冬素、女贞、油茶、漆树、油桐、南天竹等88种。竹类地方品种和引进品种有:慈竹、眉竹、苦竹、钓竹、斑竹、紫竹、绵竹、桂竹、水竹、淡竹、笔竹、楠竹、凤尾竹等13种。

药材类有:贝母、荆半夏、独脚莲、百合、覆盆子、稀莶、大青、茺蔚(益母)、栀子、木莲、乌梅、杏叶沙参、常春藤、石龙芮、荆三棱、积雪覃(地钱草)、五加皮、天灵草、旱蓬草、何首乌、蒲公英、草决明、天冬、麦冬、金沸、苍耳、栒杞、荆芥、薄荷、紫苏、青箱、牛膝、蓖麻、王瓜、陈皮、枳实、马鞭梢、土大黄、香附子、白头翁、南星等228种。

动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野生兽类有:野羊、獾、鼬、水獭、野兔、黄鼠狼、刺猬、江豚等。

野生禽类有:雁、苍鹭、白鹭、鹰、鸩鹳鸰、仓庚、百舌、雉、鸬鹚、鹜(野鸭)、翡翠、鹪鹩、麦驫(沙鸡)、鸳(啄木鸟)、(伯劳、苦吻鸟)、杜鹃、鹗(猫头鹰)、鹗(鱼鹰)、云雀(叫天子)、燕等。

野生鱼类有:鳟(红眼老)、鲔鱼(白刁)、鱼、鳜鱼(鳔花鱼)、鲂、鲠、鲫鱼(鲋)、刁子鱼、鳢(黑鱼)、鲇鱼(鲶鱼)、鲴鱼、鲦(蜜条)、鐥鱼、鳅(泥鳅)、鳗鲡(白鳝)、黄鲴、紫鱼(刀鱼、杉木楔)、银鱼、镑鲅、鲟(俗称黄鱼)等共有94种,分属12个目。

介壳类有龟、鼋(绿团鱼)、鳖、蟹、螺蛳、蜗牛、鲜、虾。

昆虫类及其它有:蚕、蜜蜂、蛙、蟾蜍、蚯蚓、蛇、守宫(壁虎)、蜴蜥、蜈蚣、水蛭(蚂蟑)、地鳖虫、白蚁等。

矿产资源

石油

江陵县境内有古新世至早始新世时期“江陵凹陷”,荆沙、金家场、花园、习家口、丫角等地勘探油气显示普遍良好,蕴藏量较大,部分油田已经开采。

江陵县境东部地下凹陷地区有盐湖,卤水蕴藏量较大,有开釆价值,另在荆、沙地下窿起构造中有盐丘,但不易开采。

泥炭

江陵县三湖等地有泥炭蕴藏,曾进行过开采。增内东南地区地层下普遍有泥炭层,埋藏较深,不易开采。

膨润土

江陵县八岭山一带出产,蕴藏量较大,为濒北省已探明的第三大矿床。砂金沿长江砂洲及河滩有微量砂金。

矿棉石

江陵县八岭山一带,蕴藏较大,现巳部分开采。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监石人民政府第七区区中队进驻郝穴,成立郝穴市政府,受沔阳地区行署领导。7月,复归江陵县人民政府领导。10月,江陵县下设9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含郝穴镇、五区(区政府驻郝穴)、九区(驻普济),其余西部、北部地区属三区(驻岑河)。

1952年,调整区乡,全县设13个区、208个乡。今江陵县辖区为一区沙岗、九区滩桥、十区郝穴(辖区范围其后改为熊河区一带)、十一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4年,江陵县行政区划合并为8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为六区滩桥、七区郝穴、八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6年,江陵县117个乡合并为49个乡,撤销区级行政机构,代之以8个指导组,城关、郝穴两镇依旧。

1957年10月,恢复8区2镇建置。

1958年9月,撤销区政府,成立人民公社,今江陵县辖区属滩桥、郝穴(不久更名为熊河)、普济人民公社及郝穴镇。

1960年6月,推行城市人民公社,郝穴镇撤镇,成立郝穴镇人民公社。

1961年,全县实行区(镇)、人民公社两级行政设置,恢复8区2镇建制。今江陵县辖区为滩桥区(下辖6个人民公社)、熊河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普济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及普济镇)及郝穴镇。

1960年7月,中共江陵县委组建六合垸农场;9月,中共荆州地委于境内建立三湖农场。

1975年11月,县以下设置人民公社(镇)、管理区两级行政机构,今江陵县辖区分为资市公社、滩桥公社、熊河公社、白马公社、沙岗公社、普济公社及郝穴镇。

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和管理区,设区、乡两级行政机构。当时分别为资市直属乡、滩桥区(辖4乡1镇)、熊河区(辖3乡1镇)、白马区(辖4乡一镇)、沙岗区(辖3乡1镇)、普济区(辖4乡1镇)、郝穴镇。

1987年10月,撤区建镇,今江陵县所辖置为滩桥镇、资市镇、熊河镇、白马寺镇、普济镇、马家寨乡、秦市乡及郝穴镇。辖区内另置有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3个省管农场。

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湖北省人民政府[1994]143号文件通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1996年更名荆州市)。下设荆州、沙市、江陵三个区。以原江陵县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7镇和马家寨、秦市2乡以及江北监狱、三湖农场、六合垸农场所辖国土面积为江陵区版图范围。

1998年7月,经国家民政部民行批26号文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于原江陵区设立江陵县,仍属荆州市管辖。同年10月,江陵县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县治设在郝穴镇。

2004年8月,全省国有农场实行统一改革,三湖、六合垸两个农场划归江陵县管辖,并成立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

2012年,滩桥镇交荆州开发区代管。

2016年3月,各乡镇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对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行政村区划调整后,全县设行政村(队、分场)123个、社区19个、养殖场3个,村民小组1090个,居民小组197个(其中滩桥镇有17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128个村民小组、9个居民小组)。

区划现状

截至2018年,江陵县下辖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江陵县人民政府驻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

统计用区划代码名称
421024100000资市镇
421024102000熊河镇
421024103000白马寺镇
421024104000沙岗镇
421024105000普济镇
421024106000郝穴镇
421024200000马家寨乡
421024201000秦市乡
421024450000江北监狱
421024500000三湖管理区
421024501000六合垸管理区

人口民族

2017年,江陵县常住人口33.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城镇化率40.4%,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

2017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1.34万户,总人口为39.41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9.90万人,女性人口19.5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667人,死亡人口4218人。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常住人口33.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城镇化率41.4%,比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1.31万户,总人口为39.3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9.4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842人,死亡人口2543人。

江陵人口以汉族为主,江陵县有回族、土家族、瑶族等少数民族267人。其中回族173人,主要聚居在郝穴镇沿江办事处;土家族70人,瑶族4人,散居在熊河、滩桥、资市、六合垸等地。

2020年末,常住人口为278192人。

经济

综述

2018年,江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77亿元,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5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36.59亿元,增长14.1%,其中工业增加值30.85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增加值32.83亿元,增长11.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6:39:35。年末江陵县共有私营企业2633户,个体工商户137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6户,注册商标1271个。

2021年,江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74亿元,增长11.8%。

固定资产投资

2018年,江陵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1.9%,其中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3%。按产业分,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4.0%;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9%。

财税收支

2018年,江陵县地方财政总收入6.60亿元,增长6.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9亿元,增长14.5%,其中税收收入3.35亿元,增长15.2%。

2018年,江陵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8亿元,增长15.1%,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4.23亿元,下降8.6%;教育支出3.64亿元,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亿元,下降4.9%;医疗卫生支出2.85亿元,增长7.9%。

人民生活

2018年,江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3元,同比增长9.1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6元,比上年增长8.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79元,比上年增长9.40%。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9.05亿元,下降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0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34.15亿元,下降16.0%,其中工业增加值30.76亿元,下降11.9%;第三产业增加值46.10亿元,下降5.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6.4:31.3:42.3。

第一产业

2018年,江陵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69亿元,同比增长3.7%;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25亿元,同比增长3.4%。

种植业

2018年,江陵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67.98万亩,同比下降0.5%。粮食播种面积137.37万亩,同比增长1.3%;棉花种植面积1.86万亩,同比下降4.7%;油料种植面积20.46万亩,同比下降12.4%。蔬菜面积5.82万亩,同比增长2.7%。粮食总产量52.25万吨,同比增长4.0%。棉花总产量(皮棉)0.11万吨,同比下降6.3%;油料总产量4.52万吨,同比下降11.1%。蔬菜总产量15.98万吨,同比增长2.4%。

林业

2018年,江陵县森林覆盖率20.3%,完成造林面积4.6万亩。

畜牧业

2018年,江陵县生猪出栏26.06万头,同比下降1%;家禽出笼531.42万只,同比增长1.3%。禽蛋产量1.69万吨,同比下降0.7%。

渔业

2018年,江陵县水产品产量达到2.89万吨,同比下降1.1%。

第二产业

工业

2018年,江陵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退出6家,另滩桥5家企业按行政区划归入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累计达到74家。根据统计方法制度要求,2018年工业核算数据为原72家规模工业数据。原72家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19.3%,高于全市12.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位,工业产值81.75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9.09%,较上年上升0.2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69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总产值53.48亿元,同比下降9.3%。

建筑业

2018年,江陵县共有资质内建筑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18家,其中本年新增建筑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4家。建筑业总产值20.5亿元,同比下降28.3%;本年新签建筑合同额15.6亿元,同比下降43.5%;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4851人,较上年减少1519人,下降23.9%。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63亿元,增长9.9%。

第三产业

国内贸易

2018年,江陵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87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限上零售额2.75亿元,可比增长17.2%。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完成限上零售额2.75亿元,增长17.2%;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2.49亿元,增长26.1%;餐饮收入额0.26亿元,增长51.0%。

对外经济

2018年,江陵县外贸出口总额1207万美元。

房地产业

2018年,江陵县房地产(含本年退库企业)完成投资10.29亿元,同比增长3.8%,全年房屋施工面积3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7%;竣工面积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9.3%;商品房销售面积1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商品房销售额6.49亿元,同比增长2.2%。

邮电通信

2018年,江陵县邮政业务总量0.46亿元,邮政业务营业收入4937.74万元,同比增长7.9%。

旅游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共有名胜风景和文物保护区3个,接待国内游客65万人次。

金融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4.16亿元,比年初增加11.08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2.69亿元,比年初增加18.06亿元。

交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公路里程1937.155千米。

江陵基础设施完备,水陆交通便捷,两条省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穿境而过,距沙市机场、荆州铁路货运站、二广高速、汉宜高速仅30分钟车程,由水路从郝穴镇出发,可直达重庆、上海。

运输

2018年,江陵县旅客运输量592.17万人,下降3.7%;旅客周转量30276万人千米,下降0.4%。货物运输量584.18万吨,增长0.8%,货物周转量46028万吨千米,下降3.6%。

社会

科技事业

2018年,江陵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66亿元,占GDP的10.3%。全县专利申请量200项,比上年增长50.4%,其中发明申请50项。

教育事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有中小学校30所,其中,普通中学13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16所。在校学生总数27056人,其中普通中学9622人,职业高中1787人,小学15647人。专任教师1797人,其中普通中学849人,职业高中91人,小学857人。

文化事业

2018年,江陵县广播覆盖率100%,公共图书馆机构1个,藏书4.53万册。

卫生事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共有卫生机构148个,其中医院1所,卫生院10所,共有床位1385张,其中医院床位760张,卫生院床位555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6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84人,注册护士496人。

劳动就业

2018年,江陵县城镇第一产业从业人员0.17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数0.3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数0.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8%。

社会保障

截至2017年末,江陵县离退休、退职人员2.2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81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4.95万人。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98%。

社会福利

截至2017年末,江陵县共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个,共有床位数1059个(不含滩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6610人,其中城镇低保761人。

人民生活

截至2017年,江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3元,同比增长8.4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0元,比上年增长8.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0元,比上年增长8.54%。

环境保护

2017年,江陵县城市全年供水总量520万吨;污水处理厂4个,垃圾处理站9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

文化

(一)婚俗

中国传统视夫妇为人伦之始,认为婚姻是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并为之规定了严格的礼数,以保证其严肃性和稳固性。古礼婚礼有所谓“六礼”,即纳彩(送礼求婚)、问名(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送礼求婚)、纳征(送聘礼)、请期(议订婚期)、亲迎(新郎亲自登门迎娶成婚)。随着时代演进,上述古礼有增减变化,但基本程序不变。进入新时代,形式和内容均有创新。

订婚:旧俗,男女婚姻,由媒人到女家提亲,至男家说合,双方家长同意后,将男女双方出生年、月、日、时及与之相配的干支(天干地支)用红纸写好,请算命先生推算,如八字相合,即可正式定亲。红纸写成的“八字”,名为庚帖,所以定亲也叫定庚。定亲时,女方的“八字”要送往男家,因而江陵民间称女孩订婚叫“纳八字”。此即过去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于婚姻不自主,由父母包办,往往有结娃娃亲,甚至指腹为婚,或姑舅姨表结婚的。因为缺乏感情基础,经常影响婚后家庭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男女自由恋爱,双方到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取得合法婚姻关系。但民间习俗,在男女恋爱的同时,仍沿袭请介绍人(即以前的媒人)居间说合的做法。按通行作法,当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就要到对方家中拜见其父母。男方到女家,要送一份厚礼给未来的岳父母,岳父母也会给未来的女婿红包,以作回礼。女方到男家,男方家长要给未来的儿媳见面礼,见面礼多为金银首饰及“红包”。首饰及红包中的现金数量则视当地经济水平和社会习惯而定。一般现金数目多取带6、8、9数字,以寓吉祥顺遂、天长地久之意。经过这一程序,即可视为正式订婚。

送茶礼:民间常讲“三茶六礼”,所谓三茶,即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年节,即所谓五、八、腊三节,未婚女婿须给岳父母送节礼,此礼称为茶礼,因此过去也习惯称未婚女青年为“吃茶姑”。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律的加快,送茶礼的习俗有逐渐淡化的趋势。

提亲求婚:已往结婚前,男方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商酌择定婚期,并且要在结婚前一年进行。日期择定后,男方即要送喜饼及其他礼物到女家,喜饼分大小两种,大喜饼属女方父母享用,小喜饼则由女家分送其亲戚,以便告知女儿婚期。农村习俗,待新娘出嫁时,亲戚必须送来鸡蛋,以备新娘新婚后一日煮早茶之用。此后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新房。如今,则由介绍人或男方父母带礼物亲自到女方家拜访,双方约定婚期,此后进入婚事筹备阶段。

新房内的用具陈设,过去全由女方陪嫁,包括床、衣箱衣柜及所谓“三圆”(净桶脚盆)以及梳妆用品、床上用品等。如今,新房内各种设施,家用电器及其他器物,或由女方陪嫁,或由双方商定共同置办,且一般由男方承担较多。

旧俗,新娘出嫁梳妆称为开脸。如今,新娘化妆,婚纱拍照成为时尚,各种服装、布景、外景拍摄及各种造型名目繁多,并制成相册、光碟,以作永久纪念。而且往往其价格不菲。另外,新娘穿婚纱已成风气。

婚期确定后,男方要到女方家下聘礼,谓之过礼,一般为肉、鱼、酒、衣物首饰等,有送整猪或半边猪的(称边猪过礼)。如今则逐渐演变为折价送现金。下聘后,双方即遍请亲友,以备大婚。

新娘出嫁,按旧俗,由男方请媒人,用花轿迎亲,新娘上轿时,应由其兄长或弟背(或抱)上轿。同时用另外一顶轿抬上其嫂嫂(舅亲家姆),哥哥及其他亲人随行送亲。同时妆奁也一并抬往男家,讲究排场的嫁妆要使用抬盒,过去有二十四抬之说。如今迎亲用彩车,并由其余汽车载上迎亲及送亲队伍,而且新郎要亲往迎娶,接亲时也改由新郎将新娘抱上婚车。

婚即有昏义,所以嫁女发亲多在傍晚,即黄昏之时,农村谓之牛马归栏的时候,相距较远的一般也在午后发亲。但在郝穴镇,自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改为清晨娶亲,新娘天未亮即出门,取意新人从黑暗走向光明。经数十年,如今在郝穴已成习俗。

以往结婚要选择黄道吉日,以后人们观念改变,一般采用元旦、“三八”“五一”、国庆等节日为结婚日期。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又多选择逢八、逢六、逢九、逢十的日子结婚,以图吉利。

过去女子出嫁有“哭嫁”的习俗,但随着新婚姻法的推行和男女自由恋爱成为风尚,此种习俗已淡出历史。

结婚俗称“过喜事”,也称过“会头”如男到女家则称为“圆房”。结婚时间过去为连续两天,家中要张灯结彩,贴喜联,布置得热闹喜庆。婚礼第一天两家均大宴宾客,傍晚男女家各自举行陪新郎陪新娘,双方各由九名未婚男女作陪入席,男家谓之陪十友,女家谓陪十姊妹。表示双方均结束其儿童时期,进入成人阶段,所以民间往往将结婚称为“做大人”。新郎“陪十友”时,过去陪的人还要在席上轮流咏诗,俗称“呼令”,因此陪十友也称陪状元。第二天,主要是迎亲和送亲。过去花轿至男家门,要大放鞭炮,并将花轿拦住,由知礼长者立在门外,对着花轿抛撒染成彩的棉籽,同时口中念吉祥语,预祝婚后吉祥如意,长孙绵长。谓“拦车马”。

过去新娘进洞房后,交亲婆当预先在新床上撒放糠果、花生、银、铜等钱币,打开房门让小孩哄抢,以增添喜庆气氛。同时在客厅上大摆宴席,招待送亲的媒人、舅亲家(新娘的兄嫂弟弟)及抬嫁妆者。客人离去后,新郎与新娘在堂屋举行婚礼。新娘由引娘搀扶,与新郎双双拜天地祖宗、父母亲友,及夫妻交拜,受拜者给拜钱,谓拜堂。然后新郎新娘入洞房喝交杯酒(茶),家人亲友老少男女入洞房喝喜茶,青年人趁此敲烟糖、敲抬茶,后来发展为要求新郎新娘表演节目,是谓闹洞房。至深夜方散。闹房时,为造成热闹气氛,不论辈分年纪可以尽情欢乐取笑,俗谓“三天无大小,三天无老少”。次日清晨,新娘下厨将娘家带来的鸡蛋煮成鸡蛋茶,与新郎一道送至父母及至亲长上床头,由于此时大家均未起床,所以俗称此举为“喝赳脑壳茶”。当新娘来收碗时,吃茶者均得给茶钱(红包)。本地习俗,担任交亲婆、引娘及为新娘整理婚床者,均须是家庭幸福、子女成行的全福人,丧夫或再婚者均不得任其事。闹房时,这样的人也应主动回避。

结婚第三日,新婚夫妇备礼品到女家拜岳父母,称“回门”。傍晚必归,民间有月不空房之说。满月再度回门,出嫁的女儿可在娘家住一段时间,此后男家还须谢媒和认亲(拜见或宴请女家至亲),向各处赠送礼品。

民国时期,郝穴曾盛行过“文明结婚”,男女胸戴红花,布置礼堂举行结婚典礼,敦请知名人士为证婚人,双方父母为主婚人,媒人为介绍人。由司仪高唱仪程,改跪拜为行鞠躬礼。此种婚礼流行于知识界及公务员中,民间仍沿袭旧式。新中国成立后,以上新式结婚更增添了不少革命化的内容。

近几十年来,提倡新事新办,婚礼一般已压缩为一天,各种程序亦有所变通。婚礼请客,一般在宾馆酒店举行,席间新郎新娘及新郎父母亲要为客人敬酒。有的还在开席前举行仪式,由专业司仪主持,以代替过去的拜堂。

旧时丧夫者再嫁,有不少歧视性的礼仪,作为陋习,已经革去。随着时代的进步,青年人观念更新,各种新的结婚形式、如集体结婚、旅行结婚,或者先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即行同居)再请客等也时有出现。

传统婚姻为女嫁男家,但也有男到女家入赘的。民间说法,男到女家叫“上门”,女子招婿叫“吃老米”,由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少家庭都只有一子或一女,因此又出现了女方不承认出嫁,男方也不承认入赘的新的婚姻形式。对双方父母,均随对方的称呼,岳父母的称谓,已处于消亡之中。

(二)葬俗

老人及成人丧事,咽气时,子女后辈跪于床前烧落气纸,请人为死者“洗丧”,习惯只擦三袱子(以前有专司其职的),即用清水白毛巾,拧干后为死者擦拭,一袱子擦脸,二袱子擦胸腹;三袱子擦下肢。后为死者“穿寿衣”,移至堂前左侧停放,谓出榻。死者衣帽鞋袜穿戴干净整齐,仰卧,唯胸前敞开,以前穿中式寿衣,扣子上拴青线,根数与寿数相同,置鸡蛋于心窝,以示心满意足死而无憾。脚头点植物油灯盏。丧家门前搭棚,堂上设灵位,以前供灵牌,后来改供遗像,像前摆设供果及香烛。农村一些地方还沿袭旧俗,死者一手握一馒头或饼,一手握桃枝,谓至阴间以食物喂食阴狗,桃枝则避邪。

江陵停丧形式有两种,一为头朝堂上,脚向大门,谓之走丧;一为头朝大门,脚向堂上,谓之拖丧。以往亲人去世,孝子孝女及孙辈均须穿戴白孝服孝帽、孝鞋,腰系草绳,现在城镇通行戴黑袖篐,孝孙则在其上加一红布条,农村则保留白孝服习俗。

丧期一般为三日,可延至五日或七日,但日期只能是单数。服丧期间,孝家通宵守孝,请和尚道士诵经超度。亲友街坊吊唁,孝子须陪同祭吊并重礼致谢。以前有地位的人去世吊唁多送挽联、挽幛,一般人送纸钱,现均送花圈。

老人去世,谓之喜丧,故又称丧事为白喜事。停丧期间,晚间唱丧鼓,有的请艺人唱堂会,制造热闹气氛,以驱邪避凶,并追悼死者。出殡前一日常请道士为死者开路,此俗一度废止,如今渐有恢复。凌晨,由八人将死者棺木(或冷棺)从家中移出,称为出柩。抬棺者被称为八大金刚。

从前死者棺木土葬,出殡时,丧夫(当地称抬棺者为表夫)八人或十六人抬棺,孝子手捧灵牌居前,送丧者随后,引棺而行,有的棺材有棺罩,还有童男骑棺,送葬亲友执绋(用白布拉成长方阵,送葬人手扶白布,引导棺材徐徐而行,俗称拉旱纤)。棺木启动时,街坊邻里鸣放鞭炮致意,孝子一一跪拜回礼致谢。送葬队伍经过亲友家门时,亲友于门外设香案路祭,孝子亦须回礼致谢。棺材到墓地,墓穴早成(墓地由阴阳先生看定,其仪式极为复杂),棺材绕墓穴三周后入穴,先由亲人用衣襟兜土撒于棺上,然后盖土成坟。葬后设灵位于厅堂左侧。三日,亲人去坟前祭扫,谓之“圆坟”。三日后为回阳日,孝家烧化纸线,扎纸梯等,并守候通宵。“五七”(死后三十五天)、百日均请道士做斋超度。三年孝满,要请道士和尚做斋,将灵位焚化,谓之除灵,俗谓之做三周。以前,有财势者丧事花费无度,厚葬陋习,为害甚大。

新中国成立后,丧葬习俗改革。以前请僧道做法事,烧纸钱等均为废止,提倡开追悼会以寄托哀思。后提倡火葬,郝穴自1974年起推行火葬,1984年建镇火葬场,其后火葬推广于江陵全县,至今,土葬已绝迹。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古老习俗又有所恢复。只是灵堂上灵牌逐渐由遗像代替,出殡改用灵车,遗体用冷棺盛殓,出柩时仍由八人抬上灵车。过去送葬往往扎纸人纸马金山银山等“明器”随葬,有民间鼓乐吹奏,现在除民乐外,另有西洋乐队,且常请腰鼓队送葬,已成为一重要景观,甚至有舞龙者,沿途放鞭炮(郝穴镇曾一度禁鞭),送葬队伍由孝子捧遗像居前,旁由二人搀扶,孝家其他人及送葬亲友随其后,加上长长车队(灵车殿后),送葬队伍往往蔚为壮观。

由于严禁土葬,孝家一般在公墓购置墓穴,安葬骨灰盒,墓前立碑。也有暂不置墓而将骨灰盒临时放置家中者。形势的变化,使得以往圆坟等礼节亦有所变通。

至于少年死亡,谓夭折,应视为惨事,所以一般不事铺张,其安葬也几乎无仪式。

(三)日常礼俗

1.庆生:生儿育女,旧俗要在神堂焚香祷告天地祖宗,同时到岳家报喜,除礼品外,过去,生男送茶叶,生女送酒,同时送红鸡蛋。农村习俗到岳家报喜要送肉,谓之荤报喜,一般亲戚则只送8个红蛋或月饼,名为素报喜。生儿第三天曰“三朝”,要举行仪式为婴儿擦洗全身,谓之“洗三”,九日请客送红蛋,谓之“喜九”,农村还有生男在第十日请客的,谓之“喜十”。小孩满月,外婆家应送鸡、肉、鸡蛋、红糖等产妇滋补品及衣料和其他婴儿玩具用品,讲究的则要用抬盒抬来,其他亲友也要送礼,并按亲疏而规格各异,谓之“送祝米”。生子满月时,主家大摆酒席,宴请婴儿外婆家及其他亲友,谓之“做满月”。

旧习,产妇及婴儿未满月不得出房门,更不能进入他人住宅(即使小产也得遵守以上禁忌)。满月后,产妇带小孩回娘家住,称为“出窝”,有的地方也叫“出窗”。

婴儿满周岁,外婆家及亲友均要送礼祝贺,主人家摆酒席,席间将孩子放在一张空桌上(农村常放在簸箕上),周围放各种物品,如书、笔、钱币、刀剪、吃食等,让孩子凭意抓取,以预卜其将来的志向前程,谓之“抓周”。孩子十岁前,要为其做十岁,实际时间是在孩子九周岁时或者更早,其操办隆重更胜于周岁(因其请客范围较之更为广泛)。

2.祝寿:成年人逢整生日,一般由家属及亲友送礼祝贺,主人则备酒志庆。习俗,男子四十方可正式祝寿(平时生日由家人庆贺)民间有男不三女不四的说法,即男子不做三十岁、女子不做四十岁。五十岁起,则可逢十必庆。而且生日做虚岁,如五十岁生日,则在四十九岁时庆贺,谓之做九不做十。

老人寿诞,一般由儿女出面操办。贺礼多送衣料等物品,也有送钱的。过去寿礼常送面条。主人也请来客吃寿面,其缘由大约是口语“面”与“命”音近,吃面,暗寓长命百岁的意思。由于西方风气的影响,如今生日,特别是小孩生日时兴送蛋糕的及送生日贺卡,吹蜡烛,祝生日快乐等新的仪式。

六十年为甲子一轮回,六十岁称花甲,所以六十以上的大寿,为家庭大事,往往子孙拜寿,亲友祝贺,仪式极其隆重。

3.贺居:起房造屋,为人一生中的大事。在农村,如有人做屋,亲友都得去帮忙。上梁时(从前木结构屋,屋架上有大梁,后来时兴砖混及混凝土立柱圈梁结构,上梁指房屋基本框架建成),要悬挂梁衣(悬挂用红布制成的横幅,上面书写吉祥语句),亲友鸣放鞭炮祝贺。落成时,亲友送钱物厚礼,主家则择日置酒席答谢。城镇居民购商品房迁居时,亲友同样要祝贺其乔迁之喜。凡起新屋或乔迁新居的,亲友除送礼金礼品外,还有送贺匾以志庆的。

4.交往迎送:江陵人见面,常用“你郎”(与普通话“您”意同)表示敬称,以直呼你为不敬(对后生晚辈则可称“你”)。对人的称呼,直系亲属则只呼称谓,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舅舅、大伯、三叔等;对外姓年尊者,则于姓后加称谓,如王伯、刘叔、张书记,刘主任,赵师傅等。只对晚辈及年龄地位称老×、小×以示亲近。近年来,师傅,先生、小等称谓流行,其中有表客气的意思。

早晨相见,相熟者则招呼“早”,对长辈或年长者则带称谓。平时相见,则点头或招呼“你郎好”。古时致礼为互相作揖,现通行招手、拱手或握手。

家中来客,须笑脸迎客,端凳让座,并向客人献茶致烟问好。在农村,来稀贵客人,旧俗要泡糖茶、煮鸡蛋敬客。来远道客人,常礼是饭前留食,饭后留宿。客过夜,在城镇则待客洗漱后安排“过早”,在农村,则要烧鸡蛋早茶敬客。用餐时,客人入座让首席,自居末位相陪。宴席上首席则一定须让给年尊辈长或社会地位高者。乡俗称女婿为“娇客”,女婿到岳家,则理所当然坐首席。而一般家庭纠纷,如兄弟分家,父母亲养赡等事的裁决,则应由舅舅主持公断。子女婚嫁,还有舅舅不到不开席的规矩。

客人到访,家人应尽量避免口角争执,更不可在客人面前打骂孩子,否则即为失礼。生客到来,应向家人一一作介绍,家人晚辈也应一一称呼作礼,对多位客人则互相介绍,一同接待,不让客人有亲疏厚薄之感。

习俗特重礼尚往来,凡亲友及街坊邻居家中有事,应按辈分亲疏及往来关系密切程度备礼以致庆吊。走亲访友,进门须备礼物。赴宴及走亲戚回家,主家往往要回赠礼品让其带回去给晚辈儿孙,谓之“带送食”。如今一般人出差,旅游,也会带回去一些纪念品,此仍是过去“带送食”的延伸。

(四)岁时节庆

1.传统节日

元旦:为公历每年元月1日,是世界各国普遍庆祝新年的日子。中国自民国成立初即将此日定为元旦,而将原来正月初一的元旦改称春节。元旦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但一般只在机关学校等单位庆祝,民间一般无庆祝活动。

春节:春节即年节,为农历正月初一,古称新正或元旦,俗称“过年”,现为国家法定节日,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民间习俗,自春节前一月即前一年腊月起,即进入了过年的准备阶段。在此前后,城乡各家腌制鸡鸭鱼肉野味,谓之腌腊菜。农村还用糯米蒸晒阴米,打糍粑,摊豆皮等。过去商铺和居民还要清理内外账目,催讨欠账,比较去年,筹划来年,所以民间又有将年节称为“年关”。

本地旧俗,进入腊月即有诸多禁忌,为图来年吉利,老人加强对小孩语言管理,凡“死”“鬼”、妖魔、亏、蚀等不吉利的话一律不许讲,否则就要受责备,为防万一,还在厅堂两侧贴上用红纸写的“童言无忌、万事顺遂”的纸条,以保合家清泰。腊月初八,有制作“腊八豆”吃“腊八粥”的习俗。江陵以腊月二十四日为过“小年”(春节为大年)俗又称此日为“老鼠嫁姑娘”。民间过小年,一般也要准备酒菜,以表庆祝。

过了小年,各家外出谋生、求学的均已回家,各家开始打堂尘(清洁大扫除),布置室内外,购买年货,家中做米酒、磨糍浆、炸油锅,赶制过年食品。临近除夕的一两天,家家门前要贴门神、春联,大门左右贴书“开门宏发”“出行大吉”的红纸条。神台新换神位(一般书写:“天地君亲师”,后改为“天地国亲师”或“历代远高曾祖考之神位”),后一般为贴像,后来此习俗逐渐淡化。

腊月三十(月小为二十九日)为除夕,此是春节一系列庆典最为隆重的一天。除夕之日,商铺作坊只营业半天,午后,各家即关门准备团年。团年时,各家要祭拜天地祖宗,燃放鞭炮,由家主先为祖宗亡灵奠酒后,依辈分长幼入席吃团年饭,也叫年夜饭,以示合家团圆欢聚之意。在农村当放完鞭炮后,还要抱一捆柴火归家,取“抱财归家”的吉利之意。习俗除夕有“守岁”的传统,当晚全家围坐火盆(或火堆)之旁,听老辈讲古,有“三十的火,十五的灯”的说法,亦是取来年火红吉利的意思。对有兄弟姊妹的家族,为维持亲情,各弟兄要轮流举行“团年”,请家族全体团聚,因此有的家团年饭从腊月二十六、七即行举行。至除夕子夜(初一零时)或黎明,要“出行”,各家开门燃放鞭炮,以迎接新的一年来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电视普及,看春节联欢晚会已成为除夕之夜的一个固定节目。除夕之夜或大年初一清晨,小辈要给长辈拜年,长辈要给儿孙压岁钱,并祝福一些吉利话,以彰显亲情,寄托对后辈的期望。老人守岁之后,初一白天补睡,谓“挖窖”,即于梦中挖取窖藏的金银财宝,取预兆发财的意思。除夕之夜,各家还要上祖坟烧纸点灯上亮。

本地习俗,有初一拜父母,初二拜丈母之说,一般人初一在家,初二出行,有孝者三天不出门,在家守灵。但后来生活节奏加快,且多为独生子女,因此年轻夫妻往往初一即带孩子到外祖父母家拜年。旧习从初二起,即外出给亲友拜年,互赠礼品。路遇熟人也要拱手施礼,互道“新年好”,“恭喜发财”之类的祝贺之语。对街坊则挨家拜年,俗谓之拜跑年,此俗现在还流行。另外有寄送贺年卡及电话拜年的新时尚。

本地习俗,除夕团年饭要多做些,有吃有剩,新年三天不做新鲜饭。三天不向门外倒水和垃圾,表示财不外出,年夜饭席上全鱼一般不动筷子,谓之“年年有余(鱼)”。至初三敬神送年。

本地新年一般要延续到正月十五。以往从初一起,郝穴镇上及一些乡镇即开始玩春景,常见有舞龙灯、舞狮子、踩高跷、划采莲船、舞蚌壳精等。新中国成立后,增加了一些革命内容的节目。自电视等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发达,玩春景的习俗有所淡化。

本地人将正月初一至初十与人及各种动植物的生日联系起来,有一鸡、二犬、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豆、十麦之说,这些日子哪一天放晴,即预示人及此种动物或庄稼健康长势兴旺。初七为“人生”,大家尤为重视,当日晚人们会点燃鞭然后用脚盆扣住燃放。

正月初九称为“上九日”,以往商铺自此日开门营业,出远门的人也从这天起开始启程,童言开禁,商户也开始了赊借等账务往来。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年节至此进入新的高潮,当日白天起有龙灯、狮子、彩船、花鼓、高跷等春景活动,当晚还要燃放花灯,旧时不仅一般人家门首要悬挂灯笼,大的商铺还要在街道上扎牌楼,小孩子会提上各种扎成动物形状的灯笼,街上灯火辉煌,直到深夜。此即民间所谓的“十五的灯”。

元宵节古称上元节,过元宵节,除家讲究的要备酒席外,一般人家当晚都要吃“元宵”,即用糍浆做成的汤圆,汤圆内包糖等各种馅,象征未来生活圆满甜蜜。

直至正月底,各家均有恭请亲友,街坊、同学、同事吃春饭的习惯,俗谓之请春客,用以联络感情,增进交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春节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如机关召开新春团拜会,慰问烈军属、劳动模范、离退休及孤寡老人,救济贫困户等。

清明节:清明是农历一年24个节气中的一个,时间一般为公历每年4月的4日或5日。根据中华民族传统,将这一天定为悼念亡者祭奠祖先的日子,为顺应民意,国家将清明定为法定节假日。江陵习俗,在清明前后十天内(各地习俗不一,有的定为前三后四,也不说前七后八,但均不超过十天)上坟祭扫,要到坟台上焚香烧纸,磕头祭拜,在坟台上插纸幡(俗称清明吊子),是谓“踩青”或“踏青”。本地有当清明不踩青的说法(但有的地区无此禁忌)。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在清明节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的惯例,使清明节有了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和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双重意义。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是纪念战国时期楚国爱国诗人屈原投江自沉而死的节日,时间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现已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本地习俗,将五月初五称为头端阳,十五称为中端阳,二十五为末端阳。因农事关系,城镇居民过头端阳,农村待中稻插完,方可休息,故一般过中端阳,以前湖区种植深水稻,农事季节更迟,因而过末端阳。端午节习俗,当日家家门上挂艾蒿菖蒲,古人称蒲剑,认为可驱邪除虫。饮雄黄酒,并将酒中雄黄搽于小孩额头,用以祛邪毒。家家包粽子,蒸包子,举行赛龙舟活动。如今,人们认识到雄黄有毒,饮雄黄酒的习惯已不存在,其他纪念活动仍在民间流行。

中元节:中元节源于佛教的盂兰盆节,本地俗称“七月半”,或简称“月半”,时间是农历七月十五日,是老百姓祭奠已故先人的日子。过月半的时间一般在七月十五日前数日,一般从初十开始(也有人过初八的),以后依亡人去世时间的远近,选择祭日,如“十二”“十四”等,但不能在单日,更不能在十五日及以后。月半或上坟,或在郊外祭奠,要送酒食,焚化“袱包”(有的地方叫“包袱”)、冥钞等为亡者送钱,家中备酒食,常备菜肴为南瓜蒸菜、煎冬瓜等。旧时七月十五,乡人会集资举办盂兰盆会,请和尚道士做斋,超度鬼魂,并在江河中漂放荷灯。此俗今已少见。

中秋节:农历每年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现为国家法定假日。中秋节又称团圆节,有全家团聚,晚间赏月吃月饼的习俗,是民间重视的五、八、腊三节之一(其余二节为端午及年节)。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也称重九,是古人登高宴会的日子,所以也称登高节,唐朝诗人王维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一诗,内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因此重阳节又增加了思念故乡亲人的内容。如今,国家将重阳节定为老人节,为老年人聚会及各单位部门慰问离退休职工的节日。

此外,还有一些民俗节日,如:

农历五月十三,为关老爷(关羽)磨刀日,认为此日应该下雨。:农历六月六日,民间称此日为“龙晒衣”,是日以天气晴朗为好。一般家庭会于此日晾晒家中的衣物,以除虫防霉。传说:如五月十三关老爷磨刀日无雨,六月六日则会是阴雨天。有“你不给我磨刀雨,我就不给你龙晒衣”之说。

农历七月七日,古称“七夕”,是传说中的牛郎织女架鹊桥渡银河相会的日子,有人称其为中国的情人节。旧时戏班往往于此日上演《鹊桥会》《天仙配》等剧目。

农历十月十九日,刚进入冬季,寒冷将至,俗称此日为“寒婆婆打柴”,即准备过冬的柴火。次日二十则为“马和尚过江”,谓马和尚是寒婆婆之子,马平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此时良心发现,过江为其母挑柴。

公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前后为冬至日,是24节气之一。本地习俗极重此日,从本日起方可宰杀年猪,冬至日醃的肉称冬至肉,旧时有冬至日宰杀年猪后请亲友喝汤的习俗。

2.国家纪念节日

五一国际劳动节:每年公历5月1日,是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已成为全体人民休闲娱乐团聚的日子。

八一建军节:公历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的日子,届时党政军机关,部队及复转退军人举行纪念活动。

国庆节: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此后将每年的10月1日定为国庆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今已成为全体人民欢庆的日子。

此外,还有公历3月8日为妇女节,5月4日为青年节,6月1日为儿童节,9月10日为教师节,3月12日为植树节等。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文化习俗开始流入,有一些年轻人赶时髦学过洋节日,如圣诞节,情人节等,但在广大民间并未形成风气。

附:历史上江陵的行业祝祭

历史上,一些行业都有自己的神或祖师,并形成行会,在一定的时间集会并祭祀,成为民俗。随着时代进步,所有行会及祝祭活动今已消失,成为了历史。以下日期为各行业聚会祝祭日(日期均为农历)及行会名称。

二月二日和八月二日:土地会:参加祝祭者为码头工人。

二月十五日:杨泗庙雷祖会:参加者为木船运输业者。

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鲁班会:参加祝祭者有木匠、瓦匠、窑匠、漆匠及从事金、银、铜、铁、锡各业及补锅的。

三月十五日:财神会:参加者为从事杂货、匹头、百货、棉花、针织各业的。

四月初一:孙膑会:祭祀者为制鞋业。

四月初八:燧人会:参加祝祭的有饭店、厨师等庖厨业者。

五月十三:单刀会:祭祀关公,祭祀者为豆腐业。(传说关公出身打豆腐)。

六月二十三:马王会:为赶马、赶车等运输业者的聚会日。

七月十三:蟠桃会:为水果业者的聚会日。同时本日又为罗祖会,为理发业祭祀祖师罗祖的日子。

八月二十日:后稷会:为粮食经营业,磨坊业聚会日。

此外教育界有孔圣会;书纸业有蔡伦会;医师及药材业有药王会;槽坊业有杜康会,斋铺(食品点心制作)有梅翁会,缝纫业有轩辕会等等。

过去人民迷信,一切均仰赖神的护佑,因此天旱时求雨,火灾后酬谢火神,疫病后送走瘟神,丰收后酬谢谷神等,都要请和尚道士做斋醮,为当时民间的大事。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以上习俗,已基本革除。

(五)生活起居

1.饮食

主食:江陵居民以大米为主食,兼食面粉制品。从前,本地杂粮种植较多,大米较为珍贵,所以旱田地区人民往往在夏收后兼食大麦、蚕豆、大豆、粟、荞麦等杂粮,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大米已普遍成为城乡居民全年主要食物,面条及其他面粉制品为早餐主料。杂粮被人视为健康食品,为少数关注身体保健的人配合大米食用。

进餐:江陵一般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农村部分人还实行农忙时吃三餐,冬春闲时只吃两餐。城镇居民则以吃三餐为主,部分人有“消夜”的习惯。

早餐俗称“过早”,过早地方一般在街道或集市店铺摊点,也有在家中自炊的。早餐食品以面制品如面条(有荤、素及凉面等多种花样)、包子、馒头、馄饨(包面)、锅块(锅牙子)及各种面制油炸食品如油条等,另有糯米为主料的如糯米包饺子、汤圆、金果条、油炸糍粑、伏汁酒煮汤圆等,此外还有米粉、米圆子、汽水粑粑、方糕等已少见,而一些西式早点如牛奶、蛋糕及西式糕饼开始进入人们的食谱。同时,农村居民早餐也日趋城镇化。喝早酒则在一部分居民中成为时尚,多以火锅,卤菜下酒然后再吃早点。

中、晚餐为主餐,以饭食为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餐桌逐渐丰富,常见菜肴食材包括肉、鱼、鸡、鸭、蛋品及其他水产品、豆制品及各种蔬菜瓜果。过去人们一般平时不吃荤菜,只在节日及每月初一、十五开荤吃肉鱼,旧时称为“打牙祭”,而如今则一般家庭几乎每日不离鱼肉,只有少数人因健康原因而坚持以清淡为主。

消夜又称夜宵,为晚餐之后的进餐,时间一般在天黑以后。过去城镇有少数人有消夜的习惯。当时主要为沿街叫卖的包面、热糯米,即将蒸好的糯米用新鲜荷叶包着放在保温的木桶内叫卖,另有在各种临街摊点上的小吃及餐馆中的面条、包子等食品,如今则多为街上夜市上的烧烤、麻辣烫等类食品。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少人养成了夜生活的习惯,吃夜宵的人越来越多。

江陵人有自制腌菜、酱品等家常食品的习俗,虽历来这里就有酱园、副食品加工厂等酱品作坊和工厂,但无论农村城镇,现在仍保持自己晒酱、腌制辣酱及各种咸菜、泡菜习惯,这种家庭自制小菜及佐料,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鲊胡椒为本地居民家庭常备菜肴,由米粉、辣酱混和,装坛发酵后蒸熟晒干备用。另在农村还有鲊冬瓜、鲊肉等,因可较长时间保存,风味特殊,一般家庭均有制作。江陵人有腌制“腊菜”的传统,每当冬至,家家户户即开始灌制香肠、腌肉、腌鱼及各种禽类及猪、牛的内脏并野味等,是一般家庭“过年”必备的菜肴。

以往江陵人口味咸淡适中,平时做菜佐料用本地产辣椒,居民并无嗜辣习惯,而近几十年来,川、湘风味饮食习惯影响当地,各种菜肴以偏辣为主,本地产辣椒虽仍为主要蔬菜之一,但不少人特别是餐馆喜用川、湘产尖椒,酸辣、麻辣正成一般人的菜肴时尚。

除做客等特殊情况外,普通人中晚餐以家庭用餐为主,少数人因工作原因在食堂就餐。但也有少数人晚餐不在家中做,而改为到餐馆用餐。

酒席:人们居家平时三餐为便餐。而每到节庆及请客,则须摆酒设宴,按规矩入席宴客。家庭平时来客,一般要准备鱼肉,以荤菜为主,荤素搭配。团年饭及宴请贵客,则必须准备酒席。随着历史的进步,酒席形制档次亦与时俱进。以前一般酒席为“四盘两碗”,四盘一般为肉、鱼、鸡、鸭之类,两碗谓一头一尾,头为头菜,以花糕头菜为最贵重,也有以炸鸡蛋饺代替花糕的,尾为一道汤。按酒席档次,分别为“七星饯”“八搭二”。在七星饯、八搭二等酒席上,中间还可上“烧麦”(麦读mai,本地人称烧梅)、酥饼、酥饺、山药糕等甜点及莲子羹等甜汤,谓之“抺腰”。农村盛行“十碗”。以上为大酒席,一般只在婚嫁等庆典上使用。一般待客,只用四盘,不加头尾,甚至主菜也仅是鱼肉,其他以蔬菜豆制品充数,人们称之为“水四盘”。近数十年来,各种菜式由餐饮业传入,并逐渐为一般家庭所习用,以致酒席菜数增至十数盘之多,另一就是火锅的普及,以前少数家庭偶尔使用的,如今火锅已成一般酒席必备之物。而菜肴的主料,也由以前的以鱼、肉为主发展至猪、牛、羊肉,各种禽蛋、水产品、野味以及海鲜。蔬菜品种也较过去大为丰富。常用的烹饪方法以煎、炒、烹、炸、煮、蒸、烘、炖为主,烧烤为近时传入,已为大家接纳。

以往酒席习用方桌;俗称八仙桌,故席次尊卑上下甚严。后因菜肴数量的增多,方桌已无法陈放,故一般改为圆桌,座席位次也不如以往严格。

菜肴:江陵习俗,酒席上菜肴以花糕最为贵重,故农村常称吃酒席为吃花糕。花糕又称鱼糕,以鱼为主料。将鱼(一般为青鱼、草鱼)剖开,去鱼头鱼尾,然后去皮、去骨刺,漂洗干净,剁烂成泥状,加肥猪肉切成碎丁状,合在一起,加水、加淀粉及盐,加鸡蛋清,装在盆中,以手用力搅拌,当搅拌得十分有劲道时,入蒸笼猛火蒸熟,揭开蒸笼盖后将蛋黄搅匀箍面,过去还要在其表面洒上以酒浸泡的红液体以增加美观。盖上再蒸几分钟,即取出备用。做头菜时,将花糕切成长约12厘米,宽5—6厘米,厚15厘米的长方块装碗,一般为16块或20块,以人均2块为度,碗内常以煮熟的鸡蛋(一般为8或10个),或山药,再以瘦肉丝、猪肝、腰花加木耳、黄花炒熟盖顶,称头菜顶子(又叫头菜帽子)。花糕为本地酒席第一道菜,故称头菜,装花糕的碗容量极大,称为头菜碗。然而近来餐馆上菜一般不先上花糕,而是火锅,花糕改用盘装,因而原先的一些配料也不再使用,成为与其他菜肴地位相同的一道普通菜了。

江陵酒席常用菜有“扣肉”、红烧蹄膀、黄焖鸡、清炖鸡、蓑衣丸子(又名珍珠丸子,用瘦肉剁烂搓成丸子、滚上糯米、蒸熟后装碗再蒸,反扣上盘后浇上帽子上席)、炸肉丸子、炒三鲜(一般为猪肝、腰花、瘦肉丝)、红烧肉、炒鳝鱼丝、糖醋鱼、糖醋排骨、滑鱼片以及各种蒸菜等。其中扣肉俗称梳子肉,类似荆沙千张肉,但肉片厚而且大。扣肉以家庭制作鲊辣椒(俗称鲊胡椒)垫底,有的还杂以豆豉,风味特殊,为人们爱吃的下饭菜。席上配菜,有春卷、炸藕夹、炸藕鸡腿等。春卷用精面粉摊成春卷皮,放上用芹菜或韭菜加肉末调制成的馅,然后包折,成型后放油锅炸两次,然后装盘。春卷作为春季的时令菜,一般请春客席上必备。藕夹系将藕切成圆片,放入面粉糊中,再将两块糊上面粉的藕片夹上剁碎调制好的瘦肉,放入滚油中炸成。藕鸡腿即将洗净的藕切上三角块状,裹上调匀的面粉糊,投入油锅炸成。此外,猪蹄膀烘藕、烘海带,排骨烘藕及海带也是一般酒席的加餐菜。

江陵城区郝穴历史上著名菜肴有“山药泥”“白酥丸子”“皮条鳝鱼”等。山药泥为清代郝穴人徐银泉所创制。徐曾任荆州府衙厨师,他选用当时郝穴南五洲(现属公安县)所产山药,将其洗净、去皮、蒸熟后磨成泥状,然后入锅用新鲜猪油炒制,加上白糖,冬瓜条、橘饼等果脯切成的丝及红绿丝、芝麻后装盘,其香甜异常,一直为世人称奇。白酥丸子以猪板油(后来有人代之以肥肉)为原料,剁成碎丁,做成丸子,经几次走油(油炸)后加糖作成。皮条鳝鱼以鲜活黄鳝为原料,剖腹去骨,切成二寸长、四分宽的条段,加糖、醋、盐等佐料后,裹上淀粉糊,两次旺火油炸即成。皮条鳝鱼泽金黄,外酥内嫩,味道酸甜醇厚,为席间佳肴。由于人们口味改变,及外地菜肴的引入,如今已很少人制作。

改革开放以后,江陵城区餐馆大增,名厨云集,各种花菜肴不断推出,品种繁多,不胜枚举。而一般家庭,也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家庭便宴也讲究烹饪艺术,追求菜肴的香味形,不少酒店名菜也出现在家庭宴席上,而且也不再有以往盘碗数量的限制。

节令饮食:本地自春节起,各家即准备打糍粑、推(磨)糍浆(汤圆)、摊豆皮(俗称绿豆腐)、炸麻叶子(用糯米浆摊制)、炸麻花、晒阴米炸米子(即米泡)等,这些自制食品,作春季及农忙时早餐、过中(本地将午后的吃零食叫过中)、消夜及小孩零食。春季城镇常会食春卷,现逐渐影响至农村。元宵节吃汤圆(一般的糖为馅),年节前后常吃豆皮煮汤圆,并加米子。年前一般人家均自制伏汁酒(糯米酒),米酒煮小汤圆是春节时早餐常备食品。

以前春节来客,一般先摆腊菜小碟,主要为腊猪肉及腌制的猪内脏及鸡、鱼等,称十二围碟,后才上正席。

端午节吃粽子。粽子古名角黍,为菇芦叶裹粟米煮成。后改用糯米,一般为家庭制作。将粽叶(即菇芦叶)卷成圆锥形,装上泡好的糯米,包好,用草或线缠好成尖角形,煮熟即成,如今市场有售。

此外七月半吃南瓜蒸肉、煎冬瓜片、中秋吃月饼、菱角、板栗,冬、春吃烘藕等,均为时令菜肴。

点心小吃:点心又称茶点,也叫茶食,本地以前将制作点心的作坊商铺称作斋铺,这些商铺的招牌也均写作某某斋,如玉兰斋、荆元斋等。江陵郝穴一带的斋铺历史悠久,产品制作精细,各家都有自己拿手的品种、其主要有酥糖、雪枣、云片糕、盐薄脆、鸡蛋糕、桃酥、桃钻、麻钻等等。仅月饼一项,就因所包馅的不同而有十余种名。新中国成立后,点心的花品种大为减少,质量亦有下降。改革开放后,一些食品生产个体户重操旧业,生产上述糕点,但其生产规模、工艺及产品质量均难比从前。与此同时,西式糕点制作传入,其经营规模,花品种逐渐扩大,成为市场主导产品。而外地产的各种包装点心及儿童食品也大量涌入,成为人们正餐之外的主要辅助食品。

历史上郝穴镇小吃品种繁多、主要有锅贴饺子、水馅包子、荷叶包热糯米、糯米包饺子、方糕、挺糕、包面(馄饨)、米元子、凉粉、米线、米粉、酥油饼、煎绿豆饼、炒豆皮及下酒菜蓑衣干子、各种烧腊卤菜、醃菜等。以往郝穴镇的一些特小吃,不少已经失传。

20世纪80年代以来,烧烤牛羊肉、麻辣串等摊点大量兴起,烧烤麻辣食品成为小吃的主流。

饮品:江陵人有饮酒的习惯,以前多为当地作坊酿造的散装白酒,后来在正式酒席上逐步为瓶装酒,并进而提升至品牌瓶装酒。饮啤酒在近三十年渐成风气,并已扩大至农村。

当地人饮茶历史悠久,以前郝穴等乡镇集市多茶楼茶馆,现饮茶已成很多人居家必备之物。以前农村常以一种俗称三片罐的茶叶浸泡饮用,有清凉解暑的功效。

1980年后,各种碳酸饮料、奶制品、果汁大量进入市场,加上瓶装纯水、茶水等,人们饮料品种变得十分丰富。

2.服饰

服装:近百年来,居民服装变化极大,民国晚期,男人多穿长袍及中式对襟短衣裤,冬季间有戴瓜皮帽及风帽的。农村及城镇劳动者冬时多穿较短棉袄,俗称腰袄,腰系“褡包”。知识分子、学生及公职人员有穿制服、中山服及少数穿西装者。妇女多穿大小襟褂子,纽扣系于右侧。富家及青年知识女性多穿旗袍。

新中国成立后,干部职工男子多着中山服,女子着“列宁服”或大襟上衣,称“妇母装”。“文化大革命”中,青年男女时兴军绿国防服。1978年后,男女服饰特别是女式服装花、款式增多、男青年普遍着西服、衬衣、皮鞋、春秋穿夹克衫、休闲服,冬天穿风衣、羽绒服、毛呢大衣等,中老年人平时多着中山服。至1990年代,男子服装渐以西装、夹克为主,夏日着短袖衬衣,T恤、下身西裤、皮鞋,中青年上班人往往衬衣领带,服饰整洁。并趋向于穿品牌服装,中老年人则渐趋休闲式,追求宽松得体,中山服只少数老年人仍旧穿着。

女子服装随时尚变化迅速,1978年以后,妇女开始穿西服裙、连衣裙,高跟皮鞋、高统皮靴。以前女性服装以尽量遮蔽身体为目的,其变化只在剪裁形制、面料及刺绣镶边等装饰上下功夫,而如今则重在凸现女性青春和美丽,因此低胸领、露背、露脐、超短成为服装设计追求的目标。其常见裙装有一步裙、夏褶裙、大摆裙、公主裙、背带裙、工装裙、裤裙、吊带裙等。此外,青年男女穿牛仔服及女青年穿西式短裤的也十分流行。

童装随时代而变化,早年多仿军服,后又转向西方流行服装,款式多样,花时有翻新。

2000年前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衣着上求新求变的基础上又回复到过去,于是出现了一种中式对襟服装(人称唐装),成为一部分中老年人的时尚服装。

新中国成立前后,人们服装面料主要是棉布,在农村还有家纺土机布,富家偶用丝绸等面料,夏天富家偶穿一种麻织的夏布。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服装质料以化学纤维涤棉混纺、毛呢为主,棉布、绸布次之。至八、九十年代,纯棉织物及真丝等织物渐成衣料首选。在衣着调上,早年除女性有穿花布的习惯外,男性服装以兰、灰、白、黑为主调,而如今中老年男士穿大红大绿衬衣,或穿锦缎面料唐装者已不乏其人。

饰品:妇女有戴饰品的传统。钗环首饰自古为妇女必备,贫家少女,也戴银质耳环,而不少男性也有戴戒指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除妇女戴发卡外,人们戴金银饰品的习俗被革除。1978年后,人们戴金银饰品的习俗渐有恢复,女士常戴的饰品有戒指、耳环、手镯、手链、项链等。男士也有戴戒指及项链的。现市场上各种饰品质地各异,花样繁多,凸显社会经济的繁荣和人们爱美的天性。

发式及美容:民国及解放初农村男性多剃光头,城镇及读书人有蓄西装头的,后来男士留发渐成时尚,至今变化不大。妇女早先为留长发,梳头挽纂(发言:发髻),后剪成披发。妇女对发式极为重视,过去妇女一般不进理发店,后来专为妇女服务的理发业务兴盛起来,各种烫发、染发、洗发成为妇女修饰仪容的重要手段。而男性染发也渐成为时尚。

美容业是新兴产业,其主要服务时对象为女性,其服务项目有文眉、漂唇、护肤、减肥、美甲等。

3.居室

抗战及新中国成立初,城区郝穴镇房屋多为砖瓦屋,有的有屏墙及马头风火墙。堤下主街不少为清代建筑,一些官宦及富商家庭多为二进、三进或三进以上,中有天井,天井周围为廂房或抱厅。有的有木楼,楼围绕天井而前后连通,称跑马转角楼。不少房屋梁柱粗大,门、窗及一些木制组件有精美的雕刻图案花鸟人物装饰。如遗存的清代建筑“松鹤堂”部分建筑,尚可见一斑。至于众多的古代庙宇建筑,更是瑰丽雄伟,惜今已不存。临江及临河多吊脚楼式建筑,房屋后部建于江河上,于水下立基石,上立柱以支撑房屋,成廊柱式房屋。长江外滩及近郊多茅草屋。农村瓦屋与草屋各一定比例。瓦屋与城镇类似,均为穿架木结构,一般为七柱九檩,较大的九柱十一檩,房顶盖老式子瓦,外砌老式薄砖斗墙,墙不承重,称屏墙。富家前修门楼,旁建厢房,被称为门楼子。也有瓦屋不筑屏墙而只以竹、干柴、芦苇夹壁涂泥的。

新中国成立后,房屋一般采用红砖建筑的承重墙,使用抬梁、机制瓦。进而发展为以红砖和混凝土预制板为主要建筑构件的砖混结构建筑,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钢筋混凝土立柱及框架结构建筑,并逐渐向高层发展。房屋形制也逐渐趋向现代化,单元式公寓楼、厅式及欧式私宅成为主要居室式样。政府机关、主街建有高层办公楼及商业大楼。

新中国成立初到实行私房改造后,郝穴镇居民普遍居住公房,一般人家为一至二个房间,居住面积十分狭窄,至2000年,则一般为一户一栋楼或一套公寓楼房。农村也逐渐形成楼房化,城乡部分富裕者建别墅式住房。

旅游

镇安寺铁牛

铁牛建于清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建于清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是中华第一堤的标志,是人民众战胜洪水的象征。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到此视察,指导抗洪。1998年特大洪水后,国家斥巨资对荆江大堤进行加固,加之三峡工程建成关闸蓄水,荆江防洪警报基本解除,现镇安寺铁牛所在地已建成为一个众观光休闲的滨江公园。

西湖公园

西湖公园前身为郝穴园林站,1960年创建,原由面积60亩,现有面积不足40亩。1990年由江陵县革命老前辈黄杰的革命伴侣、十大元帅之一的徐向前元帅提匾,更名为西湖公园至今。公园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望江亭、玉带桥、春秋园、假山、大象滑梯、竹园、梅园等景点、景观。西湖公园前几年是国防教育基地之一。

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

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位于荆江大堤706+560处,堤内坡是清代嘉庆二十三年,即公元1818年为范家堤闸落成而立的,俗称铜闸碑。郝穴范家堤闸是钦工(封建时代皇帝亲批的工程),当时的目的在于排放三湖、白鹭湖及现白马、沙岗一带各内垸的渍水,后来由于长江河床的变化和大堤的增高,范家堤闸失去了排渍的功能而被废弃。但由于该碑的存在,为研究荆江近二百年来水文变化提供了可靠的历史证据。

龙渊湖公园

地处江陵大道与龙桥路之间,东接规划居住区,西临荆江大堤,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21万平方米。西临长江,与铁牛矶公园对角相望,位于江陵大道与滨江大道交界处,是自然形成的一片湿地区,共18.3公顷。主要以文化为载体,湿地保护为原则,打造宜居城市形象窗口为目标,是集文化娱乐、生态湿地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龙渊湖分为生态净化展示、植物科普园、鹤寿广场、童欢野趣四个部分。

滨江公园

位于江陵县城南端,荆江大堤郝穴铁牛矶段,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9.6万平方米,建成区面积2.83万平方米。荆江大堤铁牛矶段属重要险工险段,1998年大汛后国家投资进行了综合整治,对临江面堤坡及平台进行了硬化处理,增加了花岗岩防护栏杆,通过工程建设不仅大大提高了该堤段的防洪能力,而且使该段景观得到了美化。此地还因有清咸丰九年(1859年)铸造的镇江铁牛而久负盛名。由于该地段属于荆江大堤重要的险工险段,具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此地视察,各地游客也慕名前往观光游览。

蓝星岛

原名南兴洲,是200多年前长江江心的一个泥沙淤积的江州,八十年代末由于防洪需要,全体移民,现正加以保护性利用。蓝星岛离荆州城区约30公里,长江流经后此处后行成了九曲十八湾的荆江段,流速变缓,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个小岛。小岛宽约4000米,长约9000米,岛上长满了高大而茂密的芦苇,枯水的季节大片的沙滩裸露出来,平坦而整洁。岛上空气清新、安祥而静谧、风景优美,适合游泳和阳光沙滩浴、露营、摄影等。

代表人物

陶静轩(1890—1926年),白马寺人,1923年脱离军阀部队,与项英等发起组织”沪西俱乐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并组织了著名的”五卅”运动,1926年11月被害。

贺彪(1909—1999年),沙岗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长。

陈香波(1900-1929年),沙岗人。1924年在武昌中华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7月南下随贺龙部北伐,1928年2月,任江陵县委书记。1929年8月遇害。

彭之玉(1907-1932年),沙岗人。1925年在武昌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1931年彭先后任江陵县苏维埃主席、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三军前敌委员会书记。1932年5月,被害于监利周老嘴。

胡鄂公(1884-1951年),郝穴人。1911年至1921年,先后任鄂军水陆总指挥、黄兴的副官、北方革命军总司令、第一届国会议员、总统府咨议、湖北省政务厅长。1921年,由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后,在潘汉年领导下工作,1937年,胡受聘任孔祥熙私人政治经济顾问。1943年在桂林脱党。上海解放前夕去台湾。1951年10月8日因心脏病去世。

崔国翰(1896-1959年),沙岗人,1913年考入湖北法律专科学校。1925年在武汉执律师业。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任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1959年逝世。

钱纳水(1892-1973年),郝穴人。早年加入同盟会。”九一八”事变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冬,在南京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脱党。解放前夕去台湾,续任台湾地区民意代表。

张知本(1881-1976),普济张公垱人。1928年1月1日,任湖北省政府主席。1939年,张当选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42年2月任行政法院院长。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常务监察委员。1949年1月出任司法行政部长,提出释放政治犯案。9月去台,1976年8月15日病逝台北。

谭友林(1915.2—2006.5.22),湖北江陵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授予一级自由独立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黄杰(1910—2007.6.18),原名黄书莲,徐向前元帅夫人,郝穴镇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新桂(1913—1988.7.15),白马寺镇胡家场人。1987年1月,被选为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1988年7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李东波(1918—1992.11),江陵县普济镇人。李东波历任宜昌地委秘书长,宜昌市副市长,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计划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上海交通大学第一副校长、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办副主任。

叶芝生,1912年9月6日生,江陵县资市镇人。曾任瞿家湾湘鄂西省政府保卫大队担任党支部宣传组长。

宗炳(375—443):字少文,南北朝时著名隐逸之士,古代著名画家、美术理论家、音乐家。

陈铨(1498—1535):字淑衡,号沙湖,江陵人(现江陵县白马寺镇)。生于明弘治十一年,正德十四年举人。嘉靖五年(1526)任四川夔府推官。

陈汴(1545—1615):字衡冈,号槐林,生于嘉靖二十四年。祖父陈镗,是陈铨、陈锭的长兄。陈汴少聪颖,中万历癸酉(1573)科举人,先后任重庆南川县、长寿县、巴县县令。

周钟瑄(生卒年不详):贵州贵筑人,雍正八年(1730)任荆州知府,十一年六月,郝穴三里司(实为三闾祠之讹,亦称熊良工)堤溃,禾苗尽湮,民皆逃散。

黄义尊(生卒年不详):字达斋,江陵郝穴人。父亲黄礼维,字中玄,贡生,清康、乾时期人。为人乐善好施,曾多次主修郝穴桥梁道路,灾荒年捐资赈粥,郝穴关庙大桥即为其所建。

沈华旭(生卒年不详):刑部主事。他审判案件公正平实,一旦发现冤情,立即予以平反。后升任郎中,曾上奏朝廷,建议凡流放黑龙江的犯人,可参照新疆的办法,依不同刑期年数减等执行。

丁凤梧(生卒年不详):处州(今浙江丽水县)人,清嘉庆时郝穴汛主簿,兼任郝穴水利分县。癸酉(1813),江水猛涨,堤身告警,凤梧独立险处,自午至夜,寸步不离,誓以身殉。

唐际盛(生卒年不详):字荫云,湖南善化人,清咸丰时任荆州知府。清朝自道光以来,江陵一带江堤年久失修,屡次溃决,唐际盛到职后,注意堤防安全。

获得荣誉

2019年03月,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湘鄂西片区分县名单。

2019年11月,江陵县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0年1月22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2020年6月,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2021年7月15日,入选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2年5月,入选2022第一批城市建设领域省级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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