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鸡西市促进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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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鸡西市促进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 号】鸡政办规〔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鸡西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
鸡西市促进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鸡政办规〔2020〕1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鸡西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鸡西市促进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业经2020年10月30日市政府15届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鸡西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推动直播电商创新资源在我市集聚,做强新电商、培育新消费、打造新业态,营造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浓厚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年底,力争建成5个功能完备的直播电商基地、培育1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100家直播商铺、1000名带货网红;到2025年年底,力争建成10个功能完备的直播电商基地、培育2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200家直播商铺、2000名带货网红,将鸡西打造成为东北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名城。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直播电商基地
  1.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推进我市现有园区加快建设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为一体的直播电商基地,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效应,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基地”,引导直播电商企业积极申报直播基地,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县(市)、区政府负责)
  2.加大扶持力度。对运营状况良好的直播电商基地进行扶持,按照入驻直播电商企业数量、税收、销售额、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直接就业及带动就业人数等运营指标,对我市直播电商基地分级扶持。鼓励县(市)、区及各电商园区、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通过统筹农业、商业、仓储物流用地等资源方式,对直播电商企业提供优惠措施,吸引企业入驻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成立直播产业联盟。联合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企业、MCN机构、直播产业园、行业知名专家成立“鸡西市直播产业联盟”,定期开展直播产业论坛和交流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职业培训、资源对接等服务,推动实现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多方共赢。(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直播电商主体引进、培育与服务。
  1.加强与直播平台合作。深化与阿里巴巴、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合作,每年在各大直播平台开展直播活动累计超1万场,实现流量优势的转化和利用,拓展我市农产品、文化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渠道。进一步扩大农村淘宝项目、农村淘宝地域品牌电商兴农合作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定期开展淘宝直播带货活动,促进线上产品影响力和销售量,促进农户增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进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到2022年年底,力争引进4家以上(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鸡冠区各至少引进1家)国内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我市直播电商服务水平,完善“直播+内容+电商”等直播电商配套服务。(县(市)、区政府负责)
  3.强化直播电商主体培育。大力培育我市直播电商企业,做大业务规模,丰富主播资源,提高主播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MCN机构。到2022年年底,培育10家年带货额超千万的直播电商企业。支持直播电商企业整合域内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国内知名品牌资源合作,到2022年年底,力争培养5名粉丝量在500万以上的主播;到2025年年底,力争培养10名粉丝量在500万以上的主播。(市商务局牵头,县(市)、区政府负责)
  4.发挥头部网红主播带动作用。邀请国内知名头部网红主播参与我市农特产品、文旅产品等优势产业线上销售,促进我市特产品宣传推广和线上销售,带动我市主播提升粉丝量和影响力。(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
  1.开展普及型培训。组织餐饮行业、传统商贸企业、直播电商行业从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等从事或者计划从事直播电商的单位或个人,开展直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引导从业单位或个人学习直播电商、应用直播电商。到2022年年底,力争组织培训1000人
次以上。(市人社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专业型培训。将电子商务纳入我市培训工种目录,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及最低课时标准。组织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对直播电商从业人员进行个性化、专业化技能培训,学习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电商等业务知识,培训粉丝互动技巧,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吸引粉丝能力,通过直播带货实操,培育与产品相匹配的主播与直播团队。帮助开展线上销售的生产型企业对直播人员进行个性化包装设计,提高营销能力。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向开展线上销售重点企业输送一批专业对口的主播与直播团队。(市人社局牵头,市商务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实施院校培训。鼓励我市各类院校开设直播电商专业课程,建立直播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建立定制化直播人才培训机制,依据我市直播电商企业实际需求“订单式”培养人才。鼓励我市各直播电商基地与院校对接,为直播电商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训基地,带动学生就业。(市人社局牵头,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高标准供应体系
  1.打造“网红”地理标志商标。聚焦服务我市特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绿农产品、特山产品、优质水产品、道地北药及旅游产品,通过直播电商为产业赋能,进一步提升“鸡西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集中打造和叫响“虎林大米”“兴凯湖大米”等一批绿食品品牌,力争做到一个产业、一个主打品牌,形成拳头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以承接加工、流通企业大宗订单为目标,采取合作社经营、土地流转集中经营等方式,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大宗订单水稻种植基地。依托兴凯湖自然地理优势,以“网红+基地”模式,完善兴凯湖水产品产销产业链,在密山市建设高标准水产养殖基地1个。以打造高端优质米和私人订制为目标,应用“互联网+”模式,建设“鸭稻”“蟹稻”等特种养结合基地5个。围绕“龙九味”大力发展我市特的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4个。虎林市依托域内森工林业资源和乌苏里江药业带动优势,重点发展刺五加等种植。依托农产品优势区,以“养蜂场+加工企业”模式,建设完整产业链,在虎林市建设高标准蜂产品生产基地3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个性化产品。加强与包装产品设计团队合作,进行“包装产品个性化设计”,针对买方市场以及目标受众细分体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包装设计,生产个性化产品,确保产品在细分市场和规模市场均能占据优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区政府负责)
  4.突出自然环境和产业优势。依托大界江、大界湖的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培育特产业“网红”(团队),将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宣传、推介特产品及地域文化,扩大产业影响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区政府负责)
  5.打造鸡西地方品牌IP。通过“我在龙江有亩田”等网销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丰富以鸡西特产品、本地文创旅游等为代表的直播品类,形成一批有特、有亮点、有知名度、附加值高的直播电商产品与服务内容,助力打造“鸡西”品牌IP。(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供应链拓展。鼓励直播电商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在郑州、宁波等地打造“云仓”。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体系等产业链各环节。鼓励制造企业上线直播,吸引供应链集聚。加快知名品牌鸡西地区招引落地,推动品牌商与鸡西直播企业合作,构建“品牌直播城”。直播电商企业要与域内传统企业对接,
合力帮助企业开发、组织、生产适合网销的产品,帮助企业打造电商直播“严选超市”,保障货品供应质量,全方位帮助我市更多的企业省成本、销路、拓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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