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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2年冬至2013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13
∙【字 号】鸡政办发[2012]89号
∙【施行日期】2012.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2年冬至2013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2〕89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2年冬至2013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鸡西市2012年冬至2013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冬春季清运雪质量和效率,确保城市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和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鸡西市城市清运雪办法》(2009年市政府令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绿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全面发动、
人人参与、以雪为令、有雪即清”的原则,以环卫专业队伍为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清运雪工作,创建交通顺畅、街路整洁、出行安全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清运雪工作标准、要求,对城市主次干道、街巷、桥梁实施清运雪。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清运雪工作标准、要求,对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机场,车站,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工业园区,公共绿地,建筑施工工地,居民住宅区,物业小区实施清运雪。
(三)临街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商业户(简称临街责任单位,下同)负责门前责任区域及人行道清雪工作,临街责任单位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按照清雪时限、标准要求完成责任区清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