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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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2004年,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将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定义为:“旅游区(点)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本文中所谓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与之一致,同时在功能上有所扩充。标准中所述称之为基本功能,新增功能称为发展功能。也就是说,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不仅服务于旅游区,它自身也可以作为旅游吸引物而与旅游区处于同等地位,其特点为:
1.1空间性
本文中所说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是指某一特定空间地域,不表示企业或事业单位。
1.2服务性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依托于旅游区而存在,并且临近旅游区,其首要功能是为旅游区服务。
1.3功能丰富性
随着大众旅游的兴起以及旅游产业运作机制的转变,新的功能不断向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加载。又由于旅游区类型、级别、空间格局不尽相同,不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在功能上虽大同,却又有小异。
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空间构成
2.1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
概括的讲,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主要为游人提供接待、咨询、导游、餐饮、住宿、
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甚至可以说包含旅游目的地系统“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全部。其服务对象多元化,功能亦具有多元性。当然,因旅游区的不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构成也不尽相同。
2.1.1交通集散功能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位于旅游区对外交通与旅游区内部交通的连接处,游客将由此进入旅游区,跟据各自需求,选择不同交通游线,并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由此离开。因此,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涉及到对接外部交通和组织内部交通双重作用。
2.1.2游客接待功能
游客接待功能包括两个层面:基本功能层面和发展功能层面。
基本功能,即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具体包括:散客接待、团队接待; 导游服务; 旅游咨询; 旅游商品销售; 失物招领; 物品寄存; 以及医疗服务、邮政服务、残疾人设施提供等。这些服务是面向所有游客的公共服务,也是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必须提供的。
发展功能,游览之外的其他接待性功能,包括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它们是传统观光旅游活动中必要组成部分,根据旅游区的现实情况,可以加载到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2.1.3旅游区管理功能
要使旅游区有序运转,良好的管理必不可少。旅游区是否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是否热情周到,游客的意见能否及时处理等等,都与管理密不可分。
2.1.4形象展示功能
形象展示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旅游区的形象展示,又可细分为景观形象和服务形象,即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给人以怎样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能否唤起游客对旅游区的美好憧憬,能否让离去的游客念念不忘。其次是城市形象的展示。一方面,旅游区往往成为城市的招牌,人们看到西湖知道是杭州,看到大雁塔知道是西安,看到八达岭也知道在北京,尤其对于游客来说,他们没有时间去了解一座城
市,游完杭州西湖就去上海南京路,再去南京中山陵,旅游区的形象便代表了游客对城市的印象,良好的旅游产品如果没有与之匹配的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那么游客的评价岂不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建设也可充分融入地方文化,让游客仅在服务中心便可对这座城市有一个宏观认识,甚至因为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信息传递,外地游客产生游览当地其它景点的愿望。
2.1.5旅游游憩功能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收入不断增加,闲暇时间也逐渐增多,加之中央政策的推动,旅游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然而如此一来,传统的观光游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一方面各种景区、景点容量有限,难以满足旅游需求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休闲度假和参与体验式旅游产品受到欢迎体现了旅游的发展趋势,观光游不适应产品层次的提高。
当旅游开发从资源导向向市场导向和产品导向发展时,旅游活动的发生有了更大自由。在场地、环境、区位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服务中心自身也能成为旅游吸引物,满足旅游接待的同时,它也可以成规模的发展休闲度假、购物餐饮、商务娱乐等功能。这对城市旅游和社会型旅游区尤为适合。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旅游游憩功能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居民和周边地区游客。
2.2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空间构成
空间分为建筑内部空间和外部开敞空间。当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明确之后,它应具备那些空间便显而易见。当然,不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在空间组合上会有不同选择,同时,建筑的体量、开敞空间的面积都要与旅游区的游客容量相适应。
2.2.1建筑空间
从建筑角度,这类空间包括:接待中心、管理中心、餐饮设施、宾馆酒店、购物中心、健身中心、会议中心、度假别墅、休闲会所、生态农庄以及体现特的游览性建筑等等。对于场地原有建筑可根据其使用性质和建筑质量考虑保留或拆迁。
2.2.2开敞空间
开敞空间即为没有建筑占据的场所,包括:入口集散广场、游人休憩广场、停车场、车行道、步行道、街道、休闲步道、庭院、台榭码头、水面、绿化、室外健身场地等等。开敞空间的组织要与建筑结合,同时考虑景观效果。
三、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布局选址
概括的讲,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布局与选址要考虑区域协调、旅游区自身发展需求、场地建设要求等三个方面。
3.1区域协调
3.1.1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与城市的关系
(1)利用城市现有设施
一方面城市无论大小,都具备一定规模的服务功能,而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便是服务,其中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接待性功能与城市的服务功能重合,因此,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建设应与城市协调。首先,我们要了解城市现有服务功能的构成、规模与空间分布,判断现有服务能否满足旅游接待需求以及在哪些部分存在不足,确定需要完善的项目;然后,根据所需建设项目,结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或城镇体系规划,确定旅游中心的大体方位,即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应与周边用地性质协调,不至于相互干扰。
另一方面,要利用城市现有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如不能直接利用,也要考虑与现有设施的对接,节约投资成本。
(2)促进城市的发展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必然带来较大规模的人流集散,有人气便暗含商业潜力,因此,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选址应为游客消费创造机会。在操作上,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可与城市商业区和娱乐区结合,丰富游
客旅游活动,带动当地经济。如果旅游区离城市太远,相互之间联系较弱,则可考虑建设旅游村或旅游镇,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与之结合,带动片区的发展。
(3)服务于城市居民
当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足够丰富时,它不仅要能服务于外地游客,也可成为当地居民的游憩目的地,分担城市的游憩功能。因此,中心的选址要考虑当地的居住区分布与旅游流向。
3.1.2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与交通的关系
(1)城市对外交通——通而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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