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人员出具:港澳通行证(无港澳通行证去当地公安局办理)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如死亡开具死亡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假身份、者后果自负).
6、国检健康证.
7、正装小2寸浅蓝底照片电子版,(费用100元,办理照片,光盘,照片回执)。
10、有技能证优先。
赴澳工作流程
一、澳门雇主可自行指定或委托有澳门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 二、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身份证副本等)报入澳门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
三、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澳门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
四、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
五、赴澳劳务人员在十天内自选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证件所需资料。
六、赴澳劳务人员将证件资料及费用(包括劳务押金及证件费等)交回劳务公司.
七、通行证办出来后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时间培训、出境。
八、到澳后,由雇主带领或自行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的手续后方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