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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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嘉兴房产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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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3.25
【字 号】镇政办发[2013]107号
【施行日期】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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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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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发〔2013〕10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价格调控,确保实现2013年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价格宏观调控的相关要求,现就建立2013年镇江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价格调控目标
  根据省下达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继续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在保持现有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的前提下,根据地方实际,适度扩大蔬菜种植面积,保证蔬菜自给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
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
  二是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发挥基金在稳控物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手段,通过多部门、多渠道的协调、配合,确保实现预期调控目标。
  三是有序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完成2013年平价商店建设任务。根据分级负责、奖惩分明的要求,规范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和考核,促进平价商店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平价商店的经营品种,跟踪监测平价商品价格水平,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重要作用。
  四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将主副食品价格数据采集工作纳入菜市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督促集贸市场经营者做好价格数据上报工作。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开展预警预报。完善价格调控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本地区价格异动事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圳杨梅坑游玩攻略
  五是切实保障困难体生活。进一步完善困难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按月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
  六是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媒体的主动引导,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主动回应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本地区价格稳定与社会和谐。
  (二)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 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左右,全年粮食总产24亿斤以上;落实辖市区菜地最低保有量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全市提升蔬菜种植面积1万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20万亩。(市农委)
  2. 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强化粮食宏观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创评市星级放心粮油店11家,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责。(市粮食局)
  3. 落实地方猪肉、蔬菜储备指标。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按各地城镇人口数量确定的储备指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标任务。按照满足当地城镇人口每人每天2两肉、7-10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地方猪肉储备制度。健全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做好化肥储备工作,落实储备资金,加强指标考核,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上市供应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供销社)
  4. 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加强对平价商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落实奖惩,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2013年底建成平价商店80家左右,促进平价商店进一步发挥稳价惠民的作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镇江工商局)
  5.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确保农产品流通运力充足、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按要求审核、发放“绿通道”专用通行证,确保通行证每年增长10%。(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公安局)
  6. 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价格调控载体建设,考核奖励平价商店,调控市场、稳定价格,发挥调节基金的最大效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7. 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重要商品及主副食品的市场价
格监测,强化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及时预警,完善应急机制,保障价格稳定。(市物价局)
  8. 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依托“智慧物价”系统,通过有线数字电视、价格资讯网络、手机互动信息平台三大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通过信息发XXX价比三家,引导消费,引导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市物价局)
  9. 加强流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镇江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0. 规范集贸市场摊位费。按照全市集贸市场建设进度,做好全市集贸市场摊位费备案管理工作。规范超市进场费等价费秩序,努力控制商品流通环节成本。(市物价局、镇江工商局、市商务局)
  11. 加强商品住房与租金价格监管。规范公有住房房屋租赁价格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各类政策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物价局、市住建局、镇江工商局)
  12. 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调查统计。按月通报、分析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市农委)
  13. 落实困难体补贴政策。坚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专项补贴资金,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低收入体价格补贴工作。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和社会弱势体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
高阳县天气预报15天  14. 继续加强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按照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完善学生伙食费盈余经费监管。按照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对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并采取措施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5. 抓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好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年终考核,并向市政府书面上报考核结果。(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每半年一次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物价局牵头,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组织实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全面考核和总结讲评,并提出下一年度调控建议。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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