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九寨沟县关于户外广告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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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九寨沟县关于户外广告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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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武汉天气预报15天第一条为加强九寨沟县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设置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九寨沟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九寨沟县全县范围内所有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电子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行为:
(一)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
重庆美食攻略十大必吃排行榜(二)桥梁、广场、隧道等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配套设施;
(三)道路、公共绿地、水域等公共开敞空间;
2022年涨潮退潮时间表(四)报刊亭、地名标志物、信息亭、电话亭、客运出租汽车停靠站点牌、公共汽车候车亭和停靠站点牌(桩)等市政设施;
(五)其它可承载户外广告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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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字号、商号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行为。
第四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九寨沟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控制规划,须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九寨沟县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规划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公路及其两侧建(构)筑物控制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日常监管工作;县公路管理分局负责县内国省公路及其两侧建(构)筑物控制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日常监管工作。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局和县教育局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保持城市街道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通风、采光和安全,不得妨碍交通或影响消防安全、气象探测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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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6-21 06:49: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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