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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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连锁酒店加盟品牌有哪些
【公布日期】2005.10.13
【字 号】秦政[2005]178号
【施行日期】2005.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政[2005]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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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
理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范围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测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下设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遇龙河漂流门票  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大连旅游       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市铁路部门、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局、公用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市电力公司、军分区、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军分区和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
灾;指导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测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厦门方特梦幻王国介绍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
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测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 “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测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测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众,各单位和当地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运城是山西最恶心的城市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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