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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
∙【字 号】内劳社办字[2007]59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凤凰山森林公园攻略∙【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刚刚
(内劳社办字[200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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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注意宣传的社会效果;
(四)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的规定与纪律,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密规定,坚持内外有别。
第三条 本厅的新闻宣传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厅具体负责。新闻媒体采访时,由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采访。 第四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并指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本单位业务工作年度新闻宣传要点;
(二)落实厅新闻宣传计划;
(三)为新闻宣传提供有关文字资料和声像图片资料;
(四)落实接待记者采访事项;
(五)根据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时,可集中抽调若干名宣传员进行组稿活动。
第五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设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厅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深圳免费好玩的地方 经厅领导同意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新闻发言人可对外发布新闻或对外发表谈话;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
太平洋海底世界门票优惠政策 (二)劳动保障领域出现突发性重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劳动保障厅通过新闻媒体表明立场、观点、看法,对有关政策作出阐释。
(三)厅领导认为应由新闻发言人发布的其他新闻;
(四)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依据本厅有关单位提供的新闻素材和背景材料,经综合汇总形成新闻发布材料,由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并发布新闻,同时回答记者提问。必要时,可请厅领导或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新闻,同时回答记者提问。
第八条 新闻单位对我厅的采访均实行预约制,记者采访须事先提出采访申请或采访提纲,办公室审核并商相关单位同意后,由有关单位负责人落实。
第九条 新闻单位对厅领导进行采访,包括对厅领导的书面采访或以厅机关及厅领导名义发表文章,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厅领导批准后,再商有关单位作出具体安排。有关单位一般应提前为厅领导准备好接受采访的文字提纲或书面采访文稿及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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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新闻机构采访厅领导或厅属单位及有关人员,由办公室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同意并报厅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作出安排。
第十一条 本厅组织召开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宣传报道。
第十二条 厅属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以及需要宣传报道的其他业务工作,须事先商办公室同意,同时提供新闻稿和相关会议材料、宣传线索及背景材料,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规定,个人不得自行与新闻单位联系发布新闻或接受采访,严禁私自将厅领导讲话、文件、会议材料等交新闻单位发表。
在处理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时,为不影响公平、公正办案,视办案情况可拒绝采访。
第十四条 以厅属单位名义发表的文章或稿件,须经单位领导审批,但均不得引用尚未公开的内部讲话、材料和统计资料。
第十五条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站发布消息,开展新闻宣传活动的按《内蒙古劳动保障厅信息网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