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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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4.10.27
【文 号】教技厅函[2014]74号
安徽好玩的地方排行榜【施行日期】2014.10.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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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有哪些好玩的地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和规范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凤城天气预报15天查询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潘润恺
  电话:66096457 邮箱:***********
  附: 《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周庄古镇门票免费政策  2014年10月27日
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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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本指南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结合教育行业信息化工作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对教育行业信息系统进行分类,提出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思路,给出建议等级,明确工作流程。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应在信息系统设计阶段完成,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实施。
  2 定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147号令)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0)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

本文发布于:2023-07-17 20:3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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