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汉政办函〔2018〕98号

阅读: 评论: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12.20
施行日期
2018.12.20
桂林漓江一日游自由行文号
汉政办函〔2018〕98号
主题类别
大气污染防治,突发事件应对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汉政办函〔2018〕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郴州市地图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8〕9号)要求,市政府对《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汉政办函〔2017〕95号)同时废止。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六月份适合去哪里旅游国内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编制思路
  1.5预案体系
  1.6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专家咨询组职责
  2.5监测预报预警组职责
  2.6信息宣传组职责
  3监测和预报
  3.1监测
  3.2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
  3.3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
  4预警与响应
  4.1污染控制分区
  4.2预警分级
  4.3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4.3.1预警启动
  4.3.2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4.4应急响应
  4.4.1应急响应分区
  4.4.2应急响应分级分类
  4.4.3应急响应启动
  4.4.4应急响应措施
  4.4.4.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4.4.4.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4.4.4.3I级应急响应措施
  4.5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丰都鬼城一日游攻略
  4.6后期评估
  5信息公开
  5.1信息公开的内容
  5.2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形式
  6监督检查
  6.1应急监督检查
  6.2公众监督
  7应急保障
  7.1组织保障
  7.2制度保障
  7.3经费保障
  7.4物资保障
  7.5监测与预报能力保障
  7.6通信与信息保障
  8预案管理
  8.1预案宣传
  8.2预案培训
  8.3预案报备
  9附则
  10附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1.4编制思路福州旗山森林公园门票
  重污天气应急预案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基础保障,是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的指导性预案。按照统一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的基本要求,对《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汉政办函〔2017〕95号)进行修订。
  1.5预案体系
  《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下级预案包括市级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区政府(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本预案与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6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
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监控全市大气污染源,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行动、联防联控。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联络员,负责接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并报送应急情况。
  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供电局为成员单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做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
  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市应急办分管副主任兼任。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咨询组、监测预报预警组和信息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形势进行研判、会商,收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等信息;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上报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和协调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
  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全责,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制订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人为活动对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市委宣传部:指导制订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市
内重点门户网站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督导、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倡导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应急状态下的清洁能源保障工作;督导电力行业排污企业编制污染物减排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工信委:督导非电力行业重点工业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应急预案,督促监管企业按照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落实应急响应工作。
  市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方案。
  市公安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机动车禁限行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户外大型活动管控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煤炭检查卡点严禁煤炭入城;联合住管部门督导渣土车、砂石车严禁上路。
  市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
督。甘肃降雪最新消息
  市建规局:负责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和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管。
  市住管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渣土砂石运输、城市道路保洁、裸露地面覆盖等扬尘控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控制措施;取缔和查处沿街叫卖的流动煤炭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运营车辆尾气控制和国省干道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做好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探索公共交通系统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优惠补贴措施,引导公众绿出行;依托各超限站和综合执法岗亭,严查煤炭运输车辆入城。
  市农业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秸秆禁烧督查督导工作。
  市水利局:督导全市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工地、砂石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会同气象部门制订重污
染天气监测、预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就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提出建议并落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单位对重污染天气进行研判会商;配合市大气办查处各地各行业“一刀切”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老旧车回收拆解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

本文发布于:2023-07-23 11:5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2/5446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应急   污染   天气   工作   预案   响应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