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圣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甬湖公(交)行罚决字[2022]0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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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文圣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甬湖公(交)行罚决字[2022]0002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甬湖公(交)行罚决字[2022]00025号 
处罚依据】曹县天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200 
【处罚日期】2022.04.2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交(巡)警大队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宁波市 
【处罚对象】海南乐东房价辛文圣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杭州周边二日自驾游2022.07.28 17: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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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辛文圣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湖公(交)行罚决字[2022]00025号
被处罚对象周口淮阳太昊陵简介
辛文圣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13日11时30分,违法行为人辛文圣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浙******小型轿车,沿***大道西往东行驶,行驶至***大道***路口时,被胡某某驾驶的浙******小型轿车追尾,胡某某驾驶的浙******小型轿车又被尚某某驾驶的浙******轻型货车追尾,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尚某某驾驶的浙******轻型货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辛文圣驾车驶离事故现场。违法行为人辛文圣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辛文圣行政拘留八日并处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由宁波市公安局***分局送宁波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1
处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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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7-25 18:22: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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