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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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贵州荔波旅游景点大全【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5年)
为做好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该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省人社厅、住建厅、安
监局、总工会转发该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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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业企业中已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去云南大理玩5天大概花费
各项社会保险。
二、参保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职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
宁波旅游团马鞍山ok论坛工作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地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在总承包单位依本办法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出具。
成都到峨眉山攻略总承包单位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三、缴费费率
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下发前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在参保缴费时以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
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建筑业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收支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费率浮动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缴费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本办法规定的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五、

本文发布于:2023-08-04 09:49: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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