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周伟、蔡军、薛岷、傅小文、项伟五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舟山市
∙【公布日期】2013.03.01
加蓬的首都∙【字 号】沪银监复[2013]110号
∙【施行日期】2013.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华蓥山旅游一日攻略>上海旅行社旅游报价【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泰国普吉岛海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周伟、蔡军、薛岷、傅小文、项伟五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3〕110号)
你分行行长裴奕根致我局关于周伟、蔡军、薛岷、傅小文、项伟的任职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周伟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蔡军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薛岷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浦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傅小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马来西亚华人真实生活 核准项伟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公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