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s/image/0748.jpg)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28
∙【字 号】湛府办﹝2017﹞51号
∙【施行日期】2017.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日照天气预报24小时天气预报 《湛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湖南张家界旅游简介
湛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有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负总责,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谁主管、谁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 责本单位消防安全。
2021年北斗卫星地图高清村庄地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健全由政府正职或者分管副职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每年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把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等内容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落实,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上海机场
咸阳海泉湾温泉世界电话 (三)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九顶山天气预报 (四)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的整改报告,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决定,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限期消除。
(五)统一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征用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六)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或者纳入地方事业编制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高危补助。
(七)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