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补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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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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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13.08.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8.16
埃及旅游攻略注意事项【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 四川草原旅游去哪里好
正文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旅游局、财政局,在杭各旅行社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旅行社向杭州市输送游客,促进杭州市旅游业的发展。现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委《关于杭州市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实施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07号)”文件精神,将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补助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接待(外联)旅客来杭州过夜的在杭旅行社(均为大杭州地区,下同)。
  二、补助标准
  1、对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游客的,按4元/人·天实行补助。
  2、对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外国游客的,住宿一晚,按6元/人·天实行补助;连续住宿两晚的,按10元/人·天补助;连续住宿三晚的,按18元/人·天补助。
  三、申报、审核办法
  (一)申报、审核程序
  1、凡符合补助条件提出申请补助的旅行社,应于次年二月底前提出补助申请,将《在杭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登记表》(附表1)、《在杭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登记汇总表》(附表2),及全年专题情况总结(申请报告),上报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市场开发处(同时报电子文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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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旅行社须按规定在“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报。
  3、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旅行社,市旅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对拟补助的旅行社和补助金额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旅行社按补助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由市财政国库直接拨付。本补助办法按年度考核兑现。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和预先申报,事后将不予确认。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旅行社需建立相关资料保存保管制度。需保存保管的资料:①接待团队的最终走
团计划单(注明团队号、行程、团员名单、住宿宾馆名称、住宿天数);②团队财务结算单(注明团队号、行程、住宿宾馆名称、住宿天数);③住宿票据、用餐票据、景点门票等(汇总结算的,提供团队号明细清单),如住宿费由委托方支付的,需提供宾馆住宿相关证明;④受托接待旅客的协议、合同等。旅行社需对各项业务资料定期归类存档,资料须在申报补助之前整理完成,以备核查。
  2、申报旅行社对填报的各类报表及提供相关原始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如数追回补助金额、取消当年度补助资格外,还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补助申请资格。对申请企业当年上报的“合计人天数”与审计核实的“合计人天数”的差异率超过20%的,取消当年的补助资格。
  3、申报企业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服从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和重大责任事故。本年度出现重大经济违纪行为和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
  4、申报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市旅委组织的宣传促销、优质服务、职业培训等活动,完成市旅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旅游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1、各在杭旅行社所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30%用于参加市旅委组织的各类宣传促销活动。
  2、补助资金从杭州市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本办法有效期为2012年度—2014年度。《关于引进来杭过夜游客奖励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杭旅委[2009]192号杭财基[2009]1051号)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略):
  1、《在杭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登记表》
  2、《在杭旅行社招徕接待来杭过夜游客登记汇总表》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6日

本文发布于:2023-08-19 15:17: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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