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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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2
【字 号】盐政办发[2013]65号
【施行日期】2013.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太湖音乐喷泉开放时间∙【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3〕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世界公园在哪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 月22日 
2022年娱乐场所最新消息  盐城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13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27号)要求,现就建立2013年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价格调控目标
  2013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管委会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2013年,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5%左右。
  1.保证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
  2.落实价格调控责任。制定2013年价格调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已经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要规范使用管理,没有设立的要抓紧设立,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流通、保障改善民生。
  3.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各县(市)按照省规划要求完成平价商店建设,并加强平价商店日常管理考核,促进平价商店持续健康发展。
  4.保障困难体生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确保低收入人的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5.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编制“菜篮子”价格指数,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6. 积极引导价格舆情。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本地区价格稳定、社会和谐。
  (二)市直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西安到成都高铁时刻表
  1.抓好“米袋子”、“菜篮子”生产,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栽培,保持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引导优化品种结构,均衡市场供应。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市农委会同市统计局负责
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小麦、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把握好储备粮油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加强粮食流通监督,保障市场供应。市粮食局负责落实。
  3.落实猪肉、蔬菜等产品储备指标。按照满足城镇人口每人每天2两肉、7-10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地方猪肉储备制度。依托大型批发农贸市场做好耐贮蔬菜的储备工作,确保重要耐贮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做好化肥储备工作,落实储备资金。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供销社负责落实。
  4.提升平价商店建设水平。完善平价商店建设扶持政策,健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力推“门店+基地”等产销对接的模式,全市新增平价商店35家以上,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利农惠民稳价作用。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负责落实。
  5.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确保农产品流通运力充足、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6.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调节基金扶持生产、促进流通、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7.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研究制定大型商业零售网点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主副食品价格监测预警,审慎出台政府定调价项目,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8.加强调查统计工作。按月通报考核各县(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菜篮子”价格指数完成情况。市物价局会同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负责落实。
沙坡头攻略  9.强化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开展“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市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盐城价格网、“农价通”、“农价宝”等,及时发布主副食品等与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价格动态信息,稳定消费心理,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市物价局会同市科协负责落实。
  10.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严厉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市物价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落实。九寨沟景点分布示意图
  11.完善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价费秩序,加
强流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会同市商务局、盐城工商局负责落实。
  12.加强商品住房与租金价格监管。规范房屋租赁价格行为;完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落实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价费减免优惠政策,严格核定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价格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盐城工商局负责落实。
  13.规范教育收费。认真落实学杂费减免等教育收费优惠政策,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对中小学课本费、教辅材料费的监管,严格执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巩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进行补贴的政策。市教育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4.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加强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改实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压缩流通环节成本,严格控制药品加价率,落实好药品价格公示。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15.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规范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市旅游局会同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16.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落实好专项补贴资金,按规定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市物价局会同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规定。落实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和实行减免优惠的政策。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8.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落实社会弱势体和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19.妥善处置价格纠纷。及时化解突发性、体性价格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20.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市物价局会同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负责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评工作,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等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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