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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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3.1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7.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市 政府研究制定了《酒泉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龙景区>厦门鼓浪屿天气  2017年3月13日
酒泉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甘肃省《关于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甘办发〔2016〕58号)和全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通道为重点,以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绿环保,重点围绕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完善城镇治理体系、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发展目标,遵循规律,因地制宜,走出一条符合酒泉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提供重要支撑。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按照两翼齐飞、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统筹规划、总体布局,培育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敦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玉门市、总寨镇、航天镇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市直部门与县市区政策联动,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以酒嘉中心城区和敦煌市为“双心”,立足东西两大经济区,联动其他县市城区和重点建制镇,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城镇化率显著提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统筹机制基本建立。2017年,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
  ——城镇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更加协调,小城镇建设特鲜明。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创建活动,抓好酒泉玉文化特小镇建设,打造一批特鲜明、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宜居村镇。
  ——城镇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发展更加集约高效,城市生活更加和谐宜人,基本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通过两至三年努力,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城镇基础配套完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水电气等要素资源保障有力。到2020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55.5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2.5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积极推动试点工作。敦煌市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各项试点任务,以筹办敦煌文博会为契机,加快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玉门市和肃州区总寨镇、金塔县航天镇要全面完成省级试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人口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实现重点突破。
  2.加大试点支持力度。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试点市镇的指导和支持,切实推动各项试点政策措施落地。各试点市镇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建立健全试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3.全面启动新型城镇化工作。在敦煌市、玉门市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基础上,各县(市、区)全面启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定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梳理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大力推动空间上产城一体、功能上合理分区、产业上有机融合,切实提升城镇对产业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4.建立城镇化建设项目库。由发改、住建部门牵头,国土、教育、公安、财政、水利、环保、卫计等部门配合,提出城镇化项目建设需求,编制全市“十三五”城镇化项目建设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收集整理和筛选论证城镇化建设项目,形成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库,纳入全市“十三五”城镇化项目建设规划。
  (二)坚持科学规划引领
  5.着力优化城市布局。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按照生态优先、据点开发、开放带动、轴带支撑的城镇空间发展思路,以酒嘉中心城区和敦煌市为“双心”, 构建以西陇海兰新线、敦煌—瓜州—马鬃山沿线和酒航线为“三轴”,以东三县(市、区)和西四县(市)为“两区”,各类工业集中区和建制镇为“多点”,推动形成“双心引领、三轴带动、两区联动、多点支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6.稳步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敦煌市、玉门市按照国家“多规合一”试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尽快完成成果报批;其他试点镇要加快“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进度,力争到2017年底前完成“多规合一”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和成果报批工作。其他县(市、区)和重点建制镇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评估,借鉴学习试点市(镇)经验,创新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不同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的问题。
  7.探索开展城市设计。规划部门要承担起城市设计工作的主要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对城市(县城)重点片区(中心区、出入口、景观廊道等)、城市(县城)特风貌、城市(县城)重要节点等先行开展城市设计。塑造个性鲜明、风格多样的城市
格局,彰显一流的建设水平和对外形象,突出汉唐风韵和敦煌飞天、酒泉航天等知名品牌和民族民俗文化元素,着力打造富有地域特的城市形象。
  8.强化规划实施衔接。加快“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专项规划体系,形成引导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规划合力,突出规划作为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综合方案的特点,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9.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撤乡设镇、在城区撤销城关镇设立社区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与脱贫攻坚有机统一起来,准结合点,加大易地搬迁脱贫力度,促进贫困众就地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人为本、城乡统一、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10.健全完善落户、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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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户籍与居住证和流动人口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为已办理居住证的众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奠定基础。保障转户居民的农村合法权益,加快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搭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全面精确掌握流动人口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实现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救助、养老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针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本文发布于:2023-09-04 00:20: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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