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 评论:0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营口坠龙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12
加尔各答在印度的位置
【字 号】泰政办字〔2015〕45号
【施行日期】2015.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铁路火车时刻表查询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字〔201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一)明确事故信息报告责任和时限。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带班领导作为事故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遇有事故发生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先行报告,在确定为非生产
安全事故后再按规定和程序核销,坚决杜绝假借刑事犯罪或属非生产安全事故名义迟报甚至瞒报事故信息问题的发生。对不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对发生工矿商贸领域一般事故的,相关单位要按规定于当月月底前报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要在下月月底前补报。
  (二)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将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评先树优的条件之一。建立事故接报、上报等记录档案,对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对照考核标准扣减分数。实行事故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季度对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存在迟报、漏报、瞒报、伪造事故的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三)强化事故举报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故网络舆情等线索,拓宽事故举报渠道,对领导批示、媒体披露或举报的事故,要及时组织核查,查清人员伤亡和事故具体情况,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并按规定报告有关情况。对谎报
、瞒报、拒报或伪造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涉险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核查属实的事故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经核查不实的,要及时组织媒体发布正确信息。对散布虚假信息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主体
  (一)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辖区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人的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组织调查,市安监局派员直接介入调查。
  (二)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辖区内发生的一次死亡2人的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组织调查,从严问责。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北京水立方嬉水乐园门票价格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报道,予以警示。
黑龙江必去景点  (五)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且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确有困难的,可以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调查。
  (六)对于瞒报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调查处理。
  三、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准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全体人员讨论通过,并由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四、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制度。除依法应当予以保密的内容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均应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二)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在组织事故调查时,要接受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加强沟通。事故调查组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政府(管委会)或安委会名义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函复后,由政府(管委会)批复结案。对未能按时结案的,市政府安委会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批复跟踪检查制度。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3个月内,将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抄)送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各级安监、行业管理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确保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到位。
  (四)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对批复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查处事故的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丽江古城客栈多少钱一晚  2015年6月12日

本文发布于:2023-09-05 15:03: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2/6120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事故   调查   生产   信息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