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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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31
【字 号】泰政发[2010]95号
【施行日期】201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泰政发〔201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议和审核,市政府决定,将茅茨东村遗址等30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05〕39号)精神,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根据不同文物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认真做好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文物在强市名城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全市文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泰安市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古遗址(5处)
序号
分类号
单位名称
时 代
地 址
北海十大景点分布1
Ⅰ-1
茅茨东村遗址
商-汉
岱岳区良庄镇茅茨东村
2
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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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去哪旅游最好河洼遗址
商周
宁阳县葛石镇河洼村
3
Ⅰ-3
西太平瓷窑址
唐-宋
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
4
Ⅰ-4
小店遗址
汉-唐
肥城市湖屯镇小店村
海南清水湾
5
Ⅰ-5
阳谷邑故城遗址
周、汉
东平县旧县乡王古店村
  二、古墓葬(2处)
序号
分类号
威宁草海最佳旅游时间单位名称
时 代
地 址
6
Ⅱ-1
峗山汉墓
东平县东平镇白佛山前
7
Ⅱ-2
大洼汉墓
东平县梯门乡大洼村
  三、古建筑(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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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物保护   文物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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