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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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重庆市涪陵区旅游
北京大地风景旅游景观规划院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涪陵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涪陵旅游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实施途径,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涪陵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向着又快又好的方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涪陵区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是通过编制“十二五”规划,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二是总结“十一五”时期涪陵旅游业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使涪陵旅游业顺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谋划涪陵区旅游业“一带两区”空间布局,为未来涪陵旅游业顺利发展搭好战略框架。
四是构建涪陵区旅游业重点项目体系,作为未来五年涪陵旅游业的主要支点,促进产业集式发展。
五是提出旅游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以便更好的落实涪陵旅游业战略部署,实现“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
“十二五” 时期,是全面推进涪陵区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培育旅游重要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大区建设的关键时期。《重庆市涪陵区旅游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涪陵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路径,涪陵区旅游行业要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认真贯彻实施规划,把旅游业推向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涪陵经济的重要产业和人民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一五”旅游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涪陵区旅游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在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旅游产业规模增幅加大
“十一五”时期,全区旅游经济指标从质和量上均有所提升,旅游业呈现较快21增长态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2010年,全区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02.2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8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0.66%38.35%。“十一五”时期,涪陵区
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15.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05亿元,年均增长23.12%19.86%。从旅游接待总人数及旅游总收入两大产业规模指标来看,涪陵旅游业在“十一五”时期较“十五”时期,增幅继续扩大。
1. 涪陵区 “十一五”时期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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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年度
旅游接待总人数(万人次)
年增长率
%
旅游总收入
(亿元)
年增长率百度街景地图在线
%
2006
80.1
8.10
2.18
9.55
乘车路线查询
60天精确天气预报2007
88.49
10.47
2.5
14.68
2008
110.8
25.21
3.03
21.20
2009
134.22
21.14
3.5
15.51
2010
202.2
50.66
4.84
38.35
总计
615.8
23.12
16.05
19.86
二、旅游产业格局更加成熟
“十一五”时期,涪陵旅游产业格局发展更加成熟。从旅游产品、市场渠道、旅游内外交通等方面看,旅游产业格局更加清晰、成熟。主要表现在:逐步开放的景区6家;全区星级饭店8家,星级农家乐13家;拥有旅行社9家、旅行社分社1家、旅行社营业部6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518人,间接从业人数近6000人;涪陵通往景区道路的总里程达到约180公里,其中,“十一五”时期改扩建道路约110公里,涪陵至各景区的道路全部实现硬化要求,部分道路达到等级。
三、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推进
“十一五”时期,无论在旅游项目投资金额还是旅游项目建设品质上和“十五”相比都有很大的飞跃。项目建设总投资9.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7亿元。新开放的景区有大木花谷、美心红酒小镇、沙溪温泉、白鹤梁水下博物馆、816地下核军工洞等;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石夹沟景区被评定为3A旅游区;沙溪温泉景区、大木花谷景区被评定为2A旅游区,全区A级景区总数达到4家。旅游景区的加快发展增强了涪陵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全区旅游资源开发已呈强劲势头。
四、旅游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十一五”时期,全区旅游行业管理更加务实,逐步规范。首先,在旅游规划管理工作上,规划先行,指导旅游开发建设,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和规划评审小组。其次,涪陵景区、饭店进行标准化管理,多数景区、饭店提档升级,旅游中介数量有所上升。第三,在旅游安全上,加强全区旅游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排查和治理旅游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旅游安全法规,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强化保险意识。
第二节 “十一五”旅游发展主要经验
“十一五”时期,旅游业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
“十一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将旅游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促进旅游专项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将每年100万元的旅游发展基金调整为每年300万元;专门制定鼓励旅行社组团优惠办法。从资金到政策,旅游工作得到一定保证。
二、交通建设是基础
“十一五”时期,为了进一步提高涪陵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以公路为主的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有效连通景区与主要交通干道,同时推动了落后地区资源的开发,有力促进全区旅游综合发展。
三、景区开发是龙头
“十一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将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重点来抓。目前,白鹤梁水下博物馆、816地下核工程遗址公园、沙溪温泉度假区、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石夹沟、御泉河、雨台山等景区已具备一定规模,旅游吸引力辐射到重庆乃至全国,在全区景区开发建设上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实现大项目带动产业集发展的设想,促使全区旅游产业格局更加稳定、成熟。
四、宣传营销是关键
“十一五”时期,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重庆三峡国际旅游节”、“迎北京奥运游长江三峡”营销活动和“雨台山·中国西部旅游创意论坛”;鼓励区内外旅行社组织游客
到区内旅游景区旅游;进一步加强与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的联系,在《中国旅游报》、《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晚报》、《巴渝都市报》等报刊杂志宣传涪陵旅游,大大提高了涪陵旅游的知名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涪陵旅游的整体形象正逐步树立起来,强势有力的宣传促销活动,成为涪陵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
五、政策引导是动力
“十一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响应国务院号召,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始终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全区经济的重要产业和让游客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了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涪陵区对组团来涪旅游的旅行社实行奖励的暂行办法》,吸引大量游客来涪旅游,推动全区旅游业发展。
六、部门配合是保障
“十一五”时期,涪陵区旅游局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主动与区级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寻求支持与配合。各部门立足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积极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引导
全区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创优活动,树立大旅游、大产业观念,齐心协力打好发展旅游业的总体战,为全区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节 “十一五”旅游发展主要问题
一、旅游业发展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对涪陵旅游资源价值认识不到位,二是对涪陵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三是对发展涪陵旅游业的巨大潜力认识不到位。由于对涪陵旅游业认识不足,导致未真正把旅游产业作为一项战略产业来优先发展。
二、旅游业发展基础设施不完善
涪陵的旅游基础设施发展落后,旅游公路等级不达标;旅游码头建设滞后;游客集散中心尚无;停车场规划不足;游客、市民的公共游憩空间规划不足;旅游标识系统缺失,这严重制约了涪陵旅游的快速发展。
三、旅游业发展产业基础不雄厚
涪陵已开发的旅游景区数量不少,但资金投入不足,开发档次普遍不高,“散、小、弱、差”问题突出;星级旅游饭店数量偏少,接待能力相对有限;旅游交通运输滞后;旅行社规模小、实力弱;旅游商品开发不足,缺乏具有地域特、高附加值的系列旅游商品。
四、旅游业发展宣传营销不重视
全区旅游宣传营销经费投入不足,一是政府主导性投入旅游宣传营销不够,二是企业投入的宣传营销经费比例较小;宣传营销的规模不大,“十一五”期间,全区旅游宣传营销所开展的节庆活动影响不大、效果不显;宣传营销的方法陈旧,手段单一,影响力小,缺乏专业的旅游营销人才,旅游整体形象整合不够,旅游品牌形象不鲜明。
五、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不灵活
旅游资源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现象明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手段弱、工作机制不灵活。甚至出现文物、宗教、林业、旅游、市政、水务等相关法律与条例的规定相互打架,各相关部门依据相应法规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旅游发展相对缓慢。
第四节  “十二五”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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