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什么?

阅读: 评论:0

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是我国政府应对加入世贸的既定策略之一,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必然趋势。对于我国旅游企业来说,实行“走出去”发展的跨国经营,尤其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可行性
    旅游业天生就是开放的、外向型的、国际化的产业。无论是入境旅游,还是出境旅游,都很适宜进行跨国经营。这主要表现在国际旅游属典型的国际服务贸易形态,其产品开发、宣传促销、组织成行、接待服务,都具有跨越国界的营销特点,需要境内外的旅游经营机构联手合作;而“跨境交付”又是旅游消费支付的重要方式,如网络预订、信用卡支付、跨境投保、国际长途电话等。目前一些旅游业的国际知名品牌,如运通、交通公社、希尔顿、喜来登、香格里拉等,都有一批遍及全世界的营销网络,也说明了旅游业适宜跨国经营的特点。
    我国迄今入境旅游已发展到较大规模,旅游创汇已占非贸易创汇的三分之二,旅游接待和创汇均居世界第五位,但这两项指标占全球旅游市场的份额仅为百分之三点八和百分之四点八。我国旅游企业如能直接到投资,对于扩大中国旅游业的影响,增强促销招徕能力,扩大组团量,无疑都是很有意义的。
    旅游业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产业,保持外汇收支的相对平衡是世界各国通常的做法。在我国出境旅游的起步时期,由于出游规模比较小,还不存在对旅游外汇过度流失的担心。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境旅游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出境旅游的基数日益扩张,继续发展下去对保持我国旅游外汇收支平衡会造成很大压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出境旅游虽被列为国民待遇的例外条款,外商暂不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但按照世贸规则的一般原理来预测,这种保护毕竟是暂时的。因此,如何在符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搞好入境和出境旅游的平衡,是必须研究的课题。应逐步由政府的政策性调控,转变到完全依靠市场作用来调控。较好的选择是利用世贸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鼓励我国旅游企业尽快进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市场,建立以接待中国出境游客为目标的旅游企业,通过接待大量的中国出境旅游者,尽量从回笼花出去的外汇。这等于把同一批客源按出境和入境渠道经营了两次,既有利于大幅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又是将来维护旅游外汇收支平衡的必然之策。
    跨入二十一世纪,旅游行业提出到二二年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的奋斗目标。目前,我国旅游接待和收入数量虽然较大,但距离世界旅游强国还有不小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旅游收入、旅游出口、旅游投资、旅游税收、旅游就业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缩短上述差距,建设旅游强国,关键是要培育一个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体。目前我国旅游企业整体上还是“小散弱差”,实力最强的旅游集团也不过百多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规模,约相当于十来亿美元,这在全球旅游界是无足轻重的,与欧美跨国经营的世界顶级的旅游集团相比更是微不足道。我国旅游企业不仅在资产规模上如此,而且企业制度、营销网络、技术手段、管理方式等也比较落后,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加快改革创新与发展创业的双重任务。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旅游公司纷纷携带资金、品牌和网络,长驱直入我国旅游市场,我国旅游企业再也无法关起门来发展,必须在国内外市场与外国旅游企业一起竞争和发展。因此,对于我国旅游企业来说,跨国经营只是与旅游企业竞争的不同场所而已。虽然走出去发展困难会更多一些,风险会更大一点,但对于增强和提升我国旅游企业的综合素质,锻炼和造就一个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体,加快实现世界旅游强国目标,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本文发布于:2023-11-09 03:19: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2/63420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必要性   可行性   跨国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