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村民纠集同伙挖掘本村一宋代古墓,正准备运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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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全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六人盗掘古墓葬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六人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永岁镇寻到一处古墓葬并进行盗掘。经鉴定,被盗掘的古墓葬属于魏晋南北时期砖室墓,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整体性和完整性。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掘古墓葬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经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开展了充分的辩论。本案案件择日宣判。

真是巧了,

全州往年也有一起6人盗墓事件!

大家都不把盗墓犯法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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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盗墓案情回顾

2011年,几个农民为赚点生活费,竟然打起了盗窃古墓葬的石雕卖钱用的主意,结果大白天大肆盗掘古墓葬的石雕时被村民发现报警落网。5月18日,广西全州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蒋某、秦某生、胡某、秦某国、李某、周某。

蒋某系全州县龙水镇辛田村委绕家村人,蒋某平素喜欢些古玩类的东西,因此结识了一些文物贩子。2011年上半年,一桂林古玩商问蒋某能否帮其从农村收购些古代的石雕。蒋某遂记起本村后山有一宋代的古墓葬,内有些精美的石雕,应该为珍稀的文物,价值不菲。蒋某将石雕的照片拍下给古玩商看后,古玩商立即答复以12000元价格收购。2011年4月15日14时许,蒋某遂纠集秦某生、胡某、秦某国、李某、周某等人以每天120元的工钱帮其挖掘石雕。六人大白天在本村后山热火朝天地开挖墓葬,将石雕一一挖出并抬至路边准备运走。其行为被本村众发现并报警,民警将六人当场抓获,经清点,六人共挖出25块石雕,运走7块。

据小编查资料所知,文物贩子在内地交易被盗文物基本采用现金,香港古董商在北京、广州、西安等地有账户。“马仔”看好货后,两三天内凑足钱款交易。拿到文物封箱后,一般通过物流将其运到广州。对于几千万元的“大货”,通常“马仔”自己押运,到广州当晚即偷渡到香港。“不到一周时间就到香港,文物出境之快,常常令警方措手不及。”办案民警说。

▲义尊(图片来自网络)

贩卖者通常单线联系,许多盗墓者甚至不清楚自己挖出什么文物,更别提卖给谁、卖到哪里。这让警方即便抓获盗墓者,也时常难以到文物;有时查获文物后,也查不清其流通线路。

法官提醒: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文物古迹,影响文化传承,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发现有此类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以实际行为保护文物古迹。

来源:正义网、全州法院、网络、全州通综合编辑(转摘请注明)

本文发布于:2023-03-09 09:44: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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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桂林   文物   法制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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