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疫情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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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疫情最新情况
2023年4月27日发(作者:涞滩古镇)

社会洎理丨2020年第12期(总第56期)

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司法保障建议

—以成都市新冠疫情应对中的司法保障为例

万宇菲*

*万宇菲,㈣川省成都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

【摘要】2020年初,我国全面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重大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更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

和调控作用,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切实保障。本文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

的司法保障为研究对象,梳理总结成都市工作实践经验,并就建立完善应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司法保障工作联动机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司法保障工作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公共性和社会危害

性,对公共安全和利益的损害非常严重护照签证 ,需要

紧急应对、迅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后,各种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置于

更为紧张的关系之中,为更好规范协调应对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社会关系,维护好社会、

经济和生活秩序,需要发挥好法治在其中的规

范和调控作用,而司法公正则是实现法治的切

实保障。2020年初,我国全面暴发的新冠肺

炎疫情,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重大的突发

公博纳悠唐影城 共卫生事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

疫情要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本文以

新型肺炎疫情应对中的司法保障为研究对象,

总结疫情应对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

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强化应对公共

卫生事件司法保障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司法保障工作

基本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

可预见性,极易带来物资紧缺、供给不足等问

题,从而激增生产生活矛盾纠纷,引发违法犯

罪行为。为维护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

的生产生活秩序,应充分发挥司法在打击违法

犯罪活动,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行使和保护公民

个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司法解释,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

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引。在此基础上,针对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司法机关发挥司法职能作

用,依法从严打击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妥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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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alSuggestions咨政建言

解矛盾纠纷,

月艮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制度规范

最咼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

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护用品、囤积

居奇、哄抬物价等“发国难财”的行为,对故

意隐瞒信息、干扰防疫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法

律适用作了规定。国家卫健委会同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

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强调对涉医违

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四川省相关部

门相应出台加强防疫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成

都市委政法委按照中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

整体防控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

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的通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二)依法从严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在法治框架和轨道内对涉疫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在防疫期间实施暴力伤医、制假售

假、哄抬物价、失职渎职等有关犯罪的,作为

从重情节考量。为重点解决依法及时打击与依

法从严打击的协同、区分打击违法与犯罪的层

次,统一从严打击标准,中央政法委发布《关

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

犯罪案件依法处置的通知》,推动政法单位依

法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案件的依法处

理。四川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落

实依法妥善处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7369

通知》,贯彻落实中央意南京租车网 见。成都市委政法委

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

办理工作衔接的意见》,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同步推动成都市政法部门分类建立完善本系统

办案规范,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力度,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

件。截至2020年3月15H,成都市办理涉疫

刑事案件59件,涉案人数64人,大多数涉及

销售口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保障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防疫期间部分物资较为紧张,为统筹做好

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为疫情防控

提供有力物资保障,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

《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

产的意见》,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提

供便捷执法司法服务,加大企业司法保护力

度,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帮助复工企业防

范化解法律风险。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

突出对企业的“温情执法”,在涉企案件办理

中慎用强制措施,对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

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成都市委政法委推动

政法部门出台措施,严惩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犯

罪,加大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力

度,持续推进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法律研究。

二、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困

难和问题

中央系列工作意见以及地方的贯彻落实措

施,突出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参

与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和保障能力。随着防疫工作的深入,因疫情防

控衍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逐渐进入法律程序,其

中需尤其注意因应急行政措施引发的矛盾。在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

均实施了最为严格的防控措施,部分地区出台

了不少具有地方特的应对举措。但由于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个别地方在

实施简单粗暴的“硬核”应对措施时踩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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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2020年第12期(总第56期)

“红线”,损害了公民最基本的个人正当权益。

(-)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保障出

现失衡

行政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起主导

作用,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法无

授权不可为”。一是主体适格,防控措施只能

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采取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防控措

施;二是措施适度,要求疫情防控措施要与疫

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

适应,选择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的措施。

适格主体实行适度的措施,由此维持社会公共

利益与个人权益保障的相对平衡。本次新冠肺

炎疫情发生后,多地采取封路、劝返、设立

“关卡”等方式阻断交通,湖北某地防疫工作

人员打砸麻将桌,大理非法征用防疫物资,深

圳、泰州、金华等地劝返无房产者,

成都龙泉

一社区要求租户进入社区需缴纳广州花市 50万保证

金,这些防疫措施主体不适格、措施不适度,

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公民基本的权力,也容易产

生因防疫带来的行政纠纷。截至3月15H,成

都市暂未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但经研判分析,

存在个案引发舆论风险的可能性。对此,

成都

市中院印发的《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办理的指

导意见》文件中,对依法支持、监督疫情防控

行政行为,妥善依法处理涉疫行政处罚、强

制、征收、信息公开等案件强化统一指导。

(~)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需进一

步加强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尤其突发

传染性疾病后,公陆丰市博社村 民个人行程、密切接触人员

等信息对疫情防控至关重要。此种情形下,出

于公共安全考虑,公民的相关个人信息和隐私

权需让位于公众知情权。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

生后,及时公开确诊人员停留地点、居住小

区、所乘交通工具等信息,有效避免大众恐

慌,维护社会稳定。但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

时,部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防疫前

期,多地武汉返乡人员、新冠确诊人员的姓

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被泄漏,

在等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被泄露信息

的武汉返乡人员反映接到陌生人来电威胁,更

有甚者在家门口拉横幅警告。这些行为已然涉

嫌违法,山西晋城、上海舟山、浙江宁波等地

均通报有因泄露新冠患者信息被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对泄漏个人隐私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截

至3月15H,成都市暂未办理有因泄露他人信

息受到行政处罚案件。

(三)网络无接触违法犯罪增加依法打

击难度

近年来,随着各类网络应用使用率的增

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些不法分子藏身

在网络应用背后实施网络违法行为。涉疫情网

络案件多发,不法分子利用防疫期间人民

急需防疫物资、急于求职求学等心理,实施诈

骗。截至3月10H,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利

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案件12207件,累计

涉案金额超过3.71亿元。除网络外,疫情

发生以来,网民利用、朋友圈、微博等

社交平台恶意造谣、散布虚假言论,

引起众

恐慌的行为也较多。网络、造谣传谣等违

法犯罪行为,因互联网跨区域作案,潜伏性和

隐蔽性强,同时由于各地疫情期间防控政策要

求,异天竺 地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公安机关异地办

案难以实施。

三、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司法保障

的思考

司法的目的在于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合法

权益,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在应对突发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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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alSuggestions咨政建言

卫生事件中,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保障工作

联动机制,加大司法打击和保护力度,强化矛

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依法妥善处置涉疫案件工作

机制

一是党委政法委建立完善涉疫案件信息通

报制度,及时收集汇总政法部门办理涉疫情防

控和复工复产案件情况,实时掌握案件办理动

态变化,研判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措施。二

是党委政法委健全涉疫情重大疑难案件协调督

办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骨导

政法部门依法从快办理涉疫涉企案件

。三是党

委政法委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公检法形成办理

涉疫涉企案件协作机制,统一立案标准,严格

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审慎确定罪与非

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疫涉企

案件。推动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助推解决

防疫期间异地办案取证难问题。

(二)健全涉疫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

一是组织建立涉疫涉稳涉诉定期会商研判

机制。全面梳理分析涉疫情防控社会稳定风险

信息,准矛盾问题,处早处小处苗头。结合

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研究调整工作思路、

重点和举措。二是健全完善联调联动机制。针

对因疫情引发的医患矛盾纠纷,涉疫情防控采

取的强制措施引发的矛盾,受疫情影响停工歇

业引发的劳动关系、房屋租赁等经济纠纷,强

化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

动。三是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醒提示。组织政

法部门适时发布因疫情导致的合同纠纷、劳动

争议、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等法律风险防控提

示,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司法服

务。尤其目前疫情进入全球暴发阶段,涉外领

域纠纷风险增加,需要研究提供实践性、可操

作性强的涉外法律应对提示,为涉外企业正确

应对法律风险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

(三)健全行政机关涉疫涉诉相关机制

一是加强司法建议。及时收集汇总研究涉

疫情防控行政纠纷、突出情况和普遍性问题,

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或工作建议,指

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避免因防疫

产生行政纠纷和争议。二是加强多元化解行政

纠纷。强化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

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展防疫工

作,

对行政机关违法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

法予以监督,提前化解相关争议。三是建立涉

疫行政纠纷案件“绿通道”。实现疫情防控

期间重点行政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做好法律研

究,强化法律应对。

(四)健全涉疫信息对外发布统筹机制

一是加强对外发布司法政策请示报告

。党

委政法委统筹督导政法部门,对外发布司法政

策必经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级

政法部门审核工作要求,确保政法部门适用法

律政策口径一致、尺度一致。二是适时动态发

布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

民检察院、发布了几批妨害疫情

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需

要适时发布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有助于帮助公

众加深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

识。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线上依托互联网

利用新媒体,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的解读.引导众理性认识疫情、积极配合

防疫

;线下针对性编印法律宣传手册,深入居

民小区、写字楼派发,营造依法防疫

(责任编辑: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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