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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7.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鸡西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18年)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
2018年)的通知》(黑政发〔2016〕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5号)精神,总结区域性、季节性、采暖期等易发大气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本着科学治霾、精准施策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6〕2号),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环境问题,采取最有效的治理措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对侵害人民众环境权益的行为,动则即咎,寸步不让,确保燃煤、重点企业、机动车尾气、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和特殊时段空气质量管控等5方面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内,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或略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