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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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解读
(一)
在新的《旅行社条例》中,有几项调整特别引人注目。
一是旅行社类别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把旅行社分为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两大类,对比新《旅行社条例》没有对旅行社作分类。
二是注册资金制度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为30万元,国际旅行社为150万元,对比新《旅行社条例》规定最低注册资金为30万元,旅行社入门门槛进一步降低。
三是审批旅行社条件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和申请设立旅行社必须提交的文件,新《旅行社条例》则简化了审批条件
四是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管理制度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对比新《旅行社条例》则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五是强化处罚力度。新《旅行社条例》就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保障制度、出入境滞留不归、团款支付、低于成本经营、对管理部门人员行为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相比较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处罚力度加大,最高限额达到50万元。
(二)
新《条例》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所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1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降低准入门槛会否导致低质旅行社林立,使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就证明了,管得越死、越不放开,市场越不可能好转。只要有公开的、充分的、公平的竞争,加上严格的监管,市场就可以自然优胜劣汰,游客自己就会做出选择。
阳光下低质社自然会消亡
张坚钟透露,目前全国共有旅行社19800家,而非法、地下的黑旅行社数量是这一数字的三倍。
一年交个5万、10万元钱,就可以打着正规社的牌子在外揽客、侵害游客利益,最多的时候一家正规社下面可以挂靠着百八十家黑社。张坚钟说,新《条例》可以创造更公平、更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让黑社走到阳光下,接受监管,低质的自然消亡。
(三)
旅行社条例的实施有不少看点,这里摘取和收集部分专家的相关解读,希望大家看看。
1、严禁零团费负团费揽客
零团费、负团费,就是旅行社以成本价格甚至低于运营成本的价格承接旅游团队,这是旅行社以低报价吸引旅游者参团,然后在旅游行程中诱导,甚至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和参加自费项目;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零负团费现象,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禁止,法律也没有规定该如何处罚。新《旅行社条例》严格禁止这一做法,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以期从源头上控制随意加点、安排购物的情况发生。如果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市场上如出现零团费、负团费的现象,消费者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2、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
新《旅行社条例》针对不同的加点和购物情况,对旅行社、导游、领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比如: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或者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旅游界人士解读:新《条例》如何颠覆行业游戏规则?
    新《条例》会不会给旅游企业上道紧箍咒? “竞争肯定是激烈的,但严厉的行业洗牌,会让旅行社优胜劣汰。 ”苏州市旅游协会国内旅行社分会常务理事吴树新、苏州中旅出境部经理周应捷充满信心地解读。
  3、零负团费游逐渐消失
    为什么五一之后那些让市民心动的低价、超低价的游线没有了?吴树新告诉记者,由于新的《旅行社条例》,对以零、负团费的处罚力度比以往高出许多。这样的游线 “五一
后就被全部取消,市民的直观感觉就是价格涨了,主要体现在海南、港澳、东南亚等线路上,五一去港澳、泰国等线路的价格已经出来,但是已经看不到1000元左右的低价团了。
    由于低团费仍是吸引游客眼球的关键因素,旅行社投市场所好,纷纷压低价格,利润转而从游客购物、自费行程中来,由利益关系造成了强制购物现象。业内预计,在新规的约束下,散客报名出游肯定会减少,旅游市场将经历半个月左右的阵痛期,而这之后将迎来更加规范的旅游市场。
  4、游客出游质量得到保障
    骗客购物最高可罚5万元。新条例的这一规则设置,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出游质量。
    苏州目前旅行社超过百家,竞争还是十分激烈的。为抢夺客源,旅行社常以低价吸引游客参团,然后再强迫其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以此保本。这导致了游客出游质量无法保障。新《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消费质量。
    市民现场热点咨询:
1、老人就必须多交团费?
张老先生咨询:我是一个68岁的老人,在家闲着无事,就打算参加港澳五日游。旅行社听说我是老人,就说要在原有报价1500元的基础上,另外加收我500元。请问,旅行社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按照合同自由的原则,旅行社有权针对不同客人制订不同的价格策略;但是,这其中肯定存在着对消费者的歧视。现在,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今年53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1,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2,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2、住宿未达约定标准,顾客该向谁索赔?
施先生问:前不久,我的父母参加了苏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三亚五日游。旅游合同中约定每天都住四星级宾馆。回来后父母对我说,下飞机后是由三亚某旅行社负责接待的,但宾馆没有星级。我该向苏州某旅行社索赔,还是向海南三亚某旅行社索赔?
律师解答: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但是,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与作出委托的旅行社一同对旅游者承担连带责任。
3、游客在景点扭伤了脚,旅行社对此要赔偿吗?
王先生问:我妻子在参加苏州某旅行社组织的黄山三日游时,不慎滑倒扭伤了脚。回家后,我认为报名时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于是要求旅行社赔偿部分医疗费用,旅行社却认为爬山途中,该旅行社导游已尽到提醒义务,我妻子属于自己扭伤,不在旅行社赔偿范围之内。
律师解答:如果旅行社能证明导游已尽到提醒义务的,旅行社对游客自己扭伤脚的行为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旅游过程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伤或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但如果是游客自己不小心受伤,或者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伤害,这就不属于旅行社赔偿的范围。所以,本案中王先生的妻子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旅游资讯咨询:
1、顾女士咨询:五一想去普陀山旅游,要订当地宾馆的话,到底是通过网络预订还是旅行社预订比较好?
专家答疑:五一小长假期间,普陀山是个热门景点,宾馆床位肯定比较紧张,提前预订是个好办法。要订的话,通过网络预订优于通过旅行社预订。这是因为,网络预订快捷、简便,而且可供选择的宾馆比较多。通过本地旅行社预订的话,本地旅行社一般还要请当地旅行社帮助,中间环节多,一旦发生变化,沟通起来比较麻烦。当然,选择网络预订宾馆,也需要注意选择可靠的网络。
2、方先生来电:五一小长假各线路报名情况如何?哪些线路比较热门?
专家答疑:与去年相比,今年五一节苏州的出游人数变化不大,但更多的人倾向选择休闲游、自驾游,出行时间以二日为主,价格方面比去年同期总体下降一成左右。
3、钱女士来电:能否推荐一些五一期间值得一游的冷门线路”?
专家答疑:通过旅行社出行的线路中,下列线路值得考虑:具有海岛风光特的温州、楠溪江、洞头岛三日游,价格在600元左右;享受大自然、呼吸清新空气的杭州西溪湿地、
东天目景区、锦绣风水洞二日游,价格在300多元;还有净化心灵的无锡灵山梵宫之旅一日游,单价150多元等。
4、苏先生来电:泰国游、港澳游线路价格众多,选择什么样的线路比较放心?到了泰国如何参加自费项目?
专家答疑:目前泰国游57天的成本要3000元左右,45天的港澳常规线路成本也在2500元以上,如果报价只要一千多元甚至几百元,这样的线路显然是负团费的。组团社就会通过让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办法,弥补自己的团费损失,到头来游客说不定付出得更多。所以,选择费用与成本相符的线路,才是比较放心的。
针对中国市场,泰国国家旅游局特意制作了一个安心泰国游旅游品质保证标志,认清这一标志,对大家报名有好处。另外,泰中旅游同业公会制作了一张建议性的中国团统一自费项目价目表(上网即可查到),表中涉及自费项目约30个。这一价目表已得到泰国国家旅游局的认可,大家应拒绝参加超出这个范围的自费项目。
(四)
新《旅行社条例》与原来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相较,不仅仅是去掉了管理二字,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降低了旅行社设立的门槛,有利于优化旅行社结构调整;
二是加大了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利于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是给外商投资旅行社国民待遇,有利于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
(五)
5.1日起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对旅游市场来说,是一次非常大的调整和变化,促使旅行社从价格战转向到品牌战,对广大老百姓是旅游明明白白消费、真正享受旅游乐趣的开端,同时也可能是旅行社行业重新洗牌的风向标。部分旅行社认为,如果游戏规则斗硬、旅行社依法组团、百姓理性消费,那么整个旅游行业将开始全面转向健康、有序,旅游投诉将会逐步减少,旅游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违规旅行社可能关门 
重庆中旅集团总经理廖伟认为,预计5月后旅游价格出现变化大的地方有三个:一是低价团、负团费严重的地方,二是当地执行条例严格的地方,三是对条例理解较深的地方,可能涨价幅度更大。他说,刚出台的条例细则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不仅比较细,而且使出了前所未有的处罚重拳。比如,游客进店次数、时间等都要在合同上写明,如有欺诈、胁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时,可能将面临50万元的重罚,如果遇到这样惩罚的旅行社可能就要关门。 
2、旅行社开始洁身自好” 
以重庆中旅为例,该集团已全面清理了多次自己的旅游合同,修改不规范的地方,全面梳理地接社、景区等合作伙伴。廖伟说,旅行社是根绳子,把旅游 6大要素串起来,哪个环节都出不得问题,资质相应、能力相当、诚信度高、愿意和你一起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合作伙伴,是重庆中旅的首选。否则一旦出了问题,自己作为组团社要承担第一责任。 
廖伟说,从5月开始,预计旅行社将出现一个新面貌:所有广告价格普遍上涨,广告用词更加谨慎,合同细节更完善,操作更加规范。 
3、小社朝小、专、精发展 
廖伟说,此番调整后,对一些实力较差、缺乏品牌的小旅行社来说,也是一场市场变化的考验,其出路在于必须尽快调整自己的经营,以小、专、精来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说,这样也可以在市场中起到以小博大的作用。如果不针对新条例转变经营模式的话,靠低价揽客的小社可能面临被兼并或关门。

本文发布于:2023-05-03 04:53: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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