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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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10
【字 号】梅市府办函〔2021〕51号
【施行日期】2021.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关于推进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优化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机制健全、基础稳固、支撑有力、应用多样的公共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梅州服务,天天进步”为宗旨,以优化政务服务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支撑为依托,围绕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数字技术与公共政务服务全面深度融合,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的多元普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共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
  ⒈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平台,将不同层级服务大厅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大厅相结合,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
  ⒉加强政务队伍建设。出台政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增强基层政务服务承接能力。强化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党员日常管理,推广由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织统一管理窗口党员模式,以党建促政务服务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
  (二)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站、点)建设。
  ⒈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加强对各级实体大厅的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实体大厅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市、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强化政务服务监督。[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⒉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扩容提质。持续优化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一门式、一窗式”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事项进驻率,加快推动市县镇三级实体大厅扩容提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
  ⒊提升镇、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统一镇村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规范镇级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三)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⒈推动审批权限再下放。进一步推动审批权限下放基层政府,积极配合做好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调整落实工作,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加快推进县级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下放(委托)乡镇街道实施。加强事项动态化管理,认真做好下放基层事项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的调整工作,确保事权下放“放而不乱”“放管衔接”。[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牵头,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⒉打造政务服务部门专厅。探索打造部门服务专厅,将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残联等部门的办事大厅吸纳为政务服务中心专题分厅。(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残联配合)
  ⒊打造镇级片区服务大厅。在部分地区打造镇级片区服务大厅,统一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审批服务,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注册、税务等业务“就近办”“身边办”。[市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⒋探索多样化便民服务。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与邮政、银行、通信等网点合作的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实现“家门口”办事。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局、梅州银保监分局、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配合]
  ⒌推广自助终端服务。加大自助终端机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地市高频服务事项上线省政务一体机平台,拓宽自助终端机可办事项范围,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配合]
  ⒍完善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处理制度,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围绕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等环节,加大投诉方式及查询方式的宣传力度,提高诉求渠道的知晓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驻政务
服务大厅各部门配合]
  (四)夯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
  ⒈压实责任并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发挥梅州市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组领导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把系统迁云上云、系统对接、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将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清洗等的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政务数据来源单位配合]
  ⒉持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有序迁云。强化统筹规划,在“全省一片云”的框架下,各级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迁云实施方案。在确保政务云负载达到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在不影响业务开展,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的正常运行前提下,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有序迁云,逐步实现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体在云上集约建设与精细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配合]
  ⒊加强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节点建设。按照“省市一体化”原则,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
分节点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等功能。建立健全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机制,构建我市法人、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数据基础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政务数据来源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⒋加快推进市县镇村政务外网升级改造。以打造全省示范标杆为目标,按照云网融合、网随云动、一跳上云的SRv6+SDN+OTN先进智能的技术路线,打造我市政务外网立体三维动态感知的可视系统,实现7×24小时智能化管理和运维,以及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配合]
  ⒌全面开展数据普查工作。围绕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建立完善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实现市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强化普查成果与项目审批、云资源联动管理,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维护常态化更新机制,推动“数据上云,服务下沉”,更好支撑改善民生服
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级政务数据来源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⒍加大力度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进一步推动更多种类纸质证照的电子证照制证功能开发,推动存量纸质证照的电子证照签发,实现增量纸质证照同步签发相应的电子证照,不断丰富我市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进一步依托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更多种类的事项调用电子证照,提升用证事项覆盖面,提高电子证照推广和共享应用水平。推行“证照联办”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开拓创新,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各级发证用证审批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5-03 12:50: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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