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三个文件”强化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阅读: 评论:0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三个文件”强化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1.14
【字 号】乐府办函〔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三个文件”强化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19年7月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试行)》(川自然资规〔2019〕2号)、《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川自然资规〔2019〕3号)、《关于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4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文件有效期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用好用活政策,分类保障各类建设用地,助推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会文件精神
  “三个文件”立足于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分别从点状用地、存量土地、重大项目用地等方面系列施策,明确了用地保障方法、适用条件、操作流程,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学懂
弄通“三个文件”具体要求。要着重把握好点状用地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负面清单、供地及登记颁证方式,把握好区位调整、撤回批文和失效批文的具体要求,做好政策利弊分析,把握好重大项目界定范围及用地保障措施,在不违反各类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现行政策,结合实际问题,打好组合拳,发挥政策最大效应。
  二、筑牢基础工作,狠抓政策落实
  (一)用好点状用地政策。
  1.加强村规划编制。深刻领会村规划作为开展乡村土地开发、实施用途管制、核发项目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的重要性,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村规划。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应编尽编,并优先在重点发展村、城郊融合村、特殊保护村、“大棚房”整改后续问题较多的村,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原则开展编制。在规划编制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新产业新业态等点状用地项目建设。在村规划获批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点状用地项目,可依法按程序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和实施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边界锁定城镇开发边界,边界以外落实“点状用地”项目用地布局。位于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依法核发“一书两证”,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产业设施建设或者宅基地上的村民住宅建设,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因地制宜实施用途管制。严格产业准入,按照点状用地负面清单确定的类别属性,对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文化创意等鼓励类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整理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
  4.灵活规范供地管理。多方式为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相关建设灵活规范供地。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属经营性用地的,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单个项目同时涉及划拨和招拍挂等多种方式供地的,可将划拨地块纳入招拍挂方案,严禁招拍挂地块定向供地。
  5.探索产权登记模式。按照点状用地规划用途或产权管理需要,以单个或多个地块为宗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以多地块为宗地的项目,土地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二)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1.明确重大项目的界定范围。一是国家级立项或纳入国家级规划的项目;二是根据《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每年公布的省级重点推进项目;三是经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新引进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参照省级重大项目保障用地。
  2.做好重大项目预报工作。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每年5月10日前梳理重大项目清单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商市自然资源局汇总报市政府审定,于6月底前报自然资源厅。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和省委、省政府招商引资等需增报或取消的重大项目,在每年的9月底前进行1次调整,由申报单位按原申报渠道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认定。
  3.优化临时用地审批。对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在符合不修建永久
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可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4.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化服务、提前介入、加强指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踏勘论证、节地评价、土地复垦等涉地审批前置要件的论证和评审等工作,为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扫清障碍。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可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土地复垦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力推进用地审查报批信息化建设,建设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绿通道”。落实经费、人员保障,加强培训,完善软硬件支撑,按时按要求实现用地远程直报,审查网上运行,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研究完善耕地踏勘论证、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等相关工作制度。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无法自行补充耕地的,应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平均成本和占用耕地质量状况制定当地耕地开垦费标准,报市政府备案。
  (三)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1.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以2009—2018年监管系统中土地报征、土地供应、闲置土地情况作为基础,并结合风景名胜区、绿心保护范围及招商引资项目等情况,全面清理本区域内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情况,逐宗核查,逐宗分析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原因,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按照“一宗一策”建立处置工作台账。
  2.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对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土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及时供地。同时引导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在批而未供存量土地上选址。对因规划调整、生态环境等原因不再具体实施征收行为或不具备供地条件且现状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土地,符合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或撤回用地批文的,经现场核查、综合分析、研究决定并组织风险评估后,按要求逐级上报。各地要进一步清理已用未供土地,及时整改完善供地手续,对需多部门配合且协调难度较大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未供即用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整改;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公共道路、公
共绿化带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各相关主管部门务必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申请材料,逐级报经市、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及时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3.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以用为先、促进盘活利用”的原则,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为项目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促进闲置土地尽快动工开发;对采取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处置的,要尽快实施,并及时纳入供地计划优先供应。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闲置,要依法依规加大力度予以处置;对各地国有平台公司违规以地融资的闲置土地,要结合本次处置行动,加快进度、积极处置、妥善化解。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盘活存量、处置闲置土地,优化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提升保障经济发展能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多部门协作机制,制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准确把握并灵活运用点状用地政策,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在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时,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供地严格按照土地出让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净地”出让,避免因拆迁清场不及时等原因产生新的土地闲置。加强用地预审,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国家用地定额标准,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宗地规模,切实解决土地闲置问题。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不得新增违规以地融资用地。对批后征地实施缓慢、供地率偏低、闲置土地问题严重的,警示约谈相关县级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对近五年供地率未达60%而影响建设用地报批和年度计划安排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本文发布于:2023-05-03 17:19: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3/3753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用地   土地   建设   项目   保障   闲置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