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阅读: 评论:0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2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4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8
第五章 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10
第六章 保护培育规划 13
第一节  分级保护规划 14
第二节  分类保护规划 19
第七章  风景游赏规划 24
第一节 景区规划 24
第二节  游览方式 30
第三节  游线组织 31
第八章  典型景观规划 33
第一节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33
第二节 植物景观规划 37
第九章 游览设施规划 40
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 43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篇章说明 47
第十二章 基础工程规划 50
第十三章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54
第十四章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58
第十五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59
第十六章 近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61
第十七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 61
第十八章 附则 63
规划图纸
01  区位分析图
02  流域卫星影像图
03  岩溶地貌分析图
04 综合现状图
05  风景单元分布图
06 风景单元评价图
07  规划界线图
08  桂林总图
09  规划结构图
10  风景保护规划图
11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穿山至禄坊洲
12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马山至碧岩阁
13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碧岩阁至杨堤
14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杨堤至渔村
15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渔村至阳朔
16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阳朔至留公
17  植物景观规划图
18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19  道路交通规划图
20  给水工程规划图
21  排水工程规划图
22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23  环卫工程规划图
24  农村居民点调控规划图
25  城镇发展规划图
2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规划目的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了加强对风景区的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特编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宗教事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为依据。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风景区的风景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基础上,以“保护中理性发展和发展中有效保护”为指导,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以实现风景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根本目的。
第四条  规划原则
第一款  保护优先原则:保护是指桂林漓江风景名胜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受破坏;保护优先是指风景区内所有的开发建设行为都要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实行。
第二款  科学发展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风景资源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款  系统协调原则:针对风景区流域性特点,立足区域,内外结合;分清主次,兼顾上下;尊重历史,崇尚自然;统一管理、标本兼治,确保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第四款  重点有序原则:依据资源价值和市场需求,强调择优开发,突出重点,适度有序,讲究效益,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合理开发,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使桂林山水优势发挥到最佳点。
第五款  可操作性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空间分区管制措施,控制和引导人类活动、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使管理者可以依据规划要求,实施有效管理。
第六款  前瞻性原则: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近期实际与远景目标的矛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永续利用。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年,即2006年至2025年。
第六条  相关规定
第一款  本规划是指导风景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如确因实际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
局部调整时,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批准,报建设部备案。如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修改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划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二款  风景区规划范围涉及桂林市建成区,对于建成区内有关规划内容,本规划依据《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建成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同时符合《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划。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范围
第一款  风景区范围划定依据下列四条原则:
1、以岩溶作为第一要素,保证岩溶景观(地貌)的相对独立和完整;
2、强调风景资源价值的国家代表性;
3、保持历史文脉与发展的延续性;
4、注重保护、利用、管理的可行性。
 
风景区范围
风景区的主体部分位于桂林至阳朔地域,以漓江及其两岸峰丛洼地、遇龙河及其周边峰林平原为基础,具体界线是:
1、桂林城区部分:南起斗鸡山、北至虞山大桥的漓江沿岸(中心城区以两侧滨江道路为界);包括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虞山、老人山、宝积山、铁封山、穿山、南溪山、斗鸡山、芦笛岩、七星岩、靖江王府、靖江王陵、榕湖、杉湖、木龙湖、桂湖、甑皮岩等景点(以公园围墙和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界),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
2、漓江及遇龙河部分:北起斗鸡山,南至留公村,包括斗鸡山-瓦窑村-柘木圩-父子岩-东山村-牛鼻塘-御马岩-大桥-珠山-罗洪-上黄-坦克山-大埠茶场-马鞍山-老山底-汉山-横山堡-牛路-壶瓶山-利学-大朝寨-谢家榨-牛峰尖-花坳-桂花坳-碑头-高田李家-白虎山-古乐-椅子山-双水洞-大井-白山底-狮子山-朝天龙-牛角山-福金嵅-玉指山-大彪嵅-仕门岩-观音村-西塘-田村老村-岭头-大圩古镇-
石家渡-马山-龙门-岳山-吴家里-穿山-斗鸡山之间围合的范围(漓江穿山至大圩段以两岸各300米为界,大圩镇区段以古镇范围为界),规划面积1141.1平方公里。
3、灵渠部分:包括灵渠公园、北渠(至湘江)、南渠(至城区接龙桥)、湘江故道等,具体界线是:沿灵渠南路—老屋场—唐家—雷家—蒋家塘—水泊新村—车河—万里桥, 规划面积5.9平方公里。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59.4平方公里。
第八条  核心景区范围
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风景区核心景区包括以下几部分(详见规划图纸):
1、桂林城区景园:南起斗鸡山、北至虞山大桥的漓江沿岸(中心城区以两侧滨江道路为界);包括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虞山、老人山、宝积山、铁封山、穿山、南溪山、斗鸡山、芦笛岩、七星岩、靖江王府、靖江王陵、榕湖、杉湖、木龙湖、桂湖、甑皮岩等景点(以公园围墙和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界),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
2、漓江峡谷及其两岸典型峰丛洼地:北起磨盘山码头,南至阳朔书童山,主要包括漓江沿岸的典型岩溶洼地以及漓江东侧的西塘岩溶湖和西侧的寿嵅、大龙嵅峰丛洼地
;其余地段以沿江第一重山脊为界(其中兴坪只包含老镇区部分,阳朔镇区以滨江道路、龙头山、峰为界),规划面积247.9平方公里。
3、葡萄峰林平原:南起月亮岩,沿东侧的桂阳公路至寨根底,向南经水龙山、金鸡山、下水嵅,西岭、石山隘至岭头上,面积40.8 平方公里。
4、灵渠:包括灵渠公园、南渠城区段两岸各20米(至接龙桥)、北渠(至湘江),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
核心景区总面积303.2平方公里。
第九条  风景区性质
以世界上最为典型的岩溶景观为基础,以奇山、秀水、田园、幽洞、美石为自然风景特,以悠久的历史文明和丰富的山水文化为人文风景底蕴,以观光游览、文化休闲和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功能的具有世界遗产价值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十条 景源特征
第一款  风景区风景资源以岩溶景观为主体,并且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其景源分布在空间上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1、以桂林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心的峰林平原地区,由于历史上开发较早,所以景点丰富,分布集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山水文化特。
2、漓江风景河段(桂林—阳朔)景观以奇峰、秀水、烟雨、倒影等为主要特征,景点呈带状分布,是一条绵延80多公里的山水画廊。“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集中体现了风景区景源的特征和神韵。
3、以桂阳公路为连线,以田家河、遇龙河为重点的峰林平原和田园风光是风景区景源的又一特,特别适宜开展自助式生态旅游。
4、兴安灵渠作为我国古代水利文化的代表,在人文景观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
第二款 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本规划将风景资源类型概括为天景天象、岩溶景观、风景河流、田园风光、文物古迹、生物景观等6大类;日月星光、风雨阴晴、峰林平原、峰丛洼地、岩溶峡谷、岩溶湖泊、岩溶洞穴、风景河流、田园风光、远古遗址遗迹、水利工程、宫殿建筑、摩崖石刻、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泉井、人工湖泊、岛屿滩涂、墓葬、特村落街道、名人故居等21中类;141处风景单元,其中桂林市区56处,阳朔县78处,兴安县1处,灵川县6处。
大类
中类
风景名胜区风景单元
桂林市区
阳朔县
兴安县
灵川县
小计
地景
山景
磨盘山
1
奇峰
独秀峰、伏波山、叠彩山、虞山、象鼻山、穿山、南溪山、斗鸡山、山、岳山、光明山、磨盘山(光明山南)、鹦鹉山、铁封山、老人山、宝积山、西山、隐山、普陀山、月牙山、骆驼山、黄牛峡、望夫山、钓鱼山、坦克山、奇峰林、
半边奇渡、桃源赏奇、杨堤风光、九马画山、黄布倒影、东岭、八仙过海、兴坪胜镜、十里画廊、五指山、穿岩藏球、龙角山、蟠桃山、猫头山、书童山、雪狮岭、秀才看榜、灵人山、火焰山、象出马进洞、月亮山、插旗山、灯笼山、挂板山、笔架山、东郎山、独秀山、西郎山、陈抟山、峰
金山
55
蚀余景观
葡萄峰林、思和洞
2
洲岛
蚂蝗洲、訾洲、大洲、南亭洲、伏龙洲、禄坊洲
月光岛、乡吧岛
敢兴州、
毛洲三岛
10
洞府
冠岩、芦笛岩、七星岩
罗田大岩、水岩、罗汉洞、聚龙潭洞、饿古岩、莲花岩
9
石景
父子岩、鸡冠山
2
田园风光
大河背
1
水景
泉井
蝴蝶泉、福利温泉
2
江河
灵剑溪、南溪河
漓江风景河流、遇龙河、田家河、大源河
6
湖泊
榕湖、杉湖、桂湖、木龙湖、白竹境水库
西塘岩溶湖、禄迪水库、阳洞水库、白沙水库、世外桃源
10
瀑布
古东瀑布
1
滩涂
高州、月亮洲
2
生景
古树名木
穿岩古榕
1
园景
游园
愚自乐园、唐氏庄园
2
陵园墓园
靖江王陵
1
建筑
民居
潜经村、龙门村
浪石村、浪洲、兴坪古镇、渔村、留公村、翠屏村、周寨村、东瓜寨、遇龙堡古村、旧县古村、凉水井、穿岩村、历村、岩寺村、凤楼村、竹蔸寨、福利古镇、阳朔西街、杨梅岭小石嵅石寨城
大圩古镇
22
宗教建筑
栖霞寺
鉴山寺
2
纪念建筑
徐悲鸿故居、孙中山纪念堂
2
胜迹
遗址
靖江王府、甑皮岩、古南门、东镇门
天水寨
灵渠
6
摩崖石刻
桂海碑林
1
纪念地
李济深旧居、李宗仁官邸、
白崇禧官邸
3

本文发布于:2023-05-03 18:35: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3/3754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风景   规划   风景区   漓江   保护   岩溶   资源   发展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