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深圳社会各阶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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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九:
深圳社会阶层的分析
本文力图对现在居住在深圳的1800万人作结构性分析。一般而言,对深圳居民的结构性分析有三种分类法,一种是所谓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之分,所谓人口结构倒挂问题,另一种是按照移民来源地进行划分,也就是所谓亚文化圈层问题,这两种分类法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不过倒也可以在第一部分作简单的分析;我最想做的则是第三种结构分析,即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对深圳这个城市社会体作阶级或阶层结构分析。
人口结构倒挂的视角在深圳已是老生常谈。就目前而言,深圳1800万人口,其中户籍人口为380万(2015年底可望达到400万),办理居住证的人口约1200万。如何解决这个倒挂问题,社会上有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应该降低入户门槛,加快入籍进程,每年解决50万人口的入户问题,用10年时间增加500万户籍人口,使得深圳户籍人口到2025年扩充到900万,之后自然增长,使得户籍人口规模在1000万左右,是合理的规模;另一种主要意见则认为,户籍制度是一个行将被“革命”掉的落后制度,再用增加户籍人口的办法解决所谓倒挂问题太落伍了,深圳应该在全国率先取消户籍制度,代之以居住证+社保卡制度,社会管理
与居住证挂钩,享受公共服务的资格与社保挂钩
其实就现状而言,除了极端的住房限购政策外,深圳大部分公共服务都已解除了与户籍的紧密关联,仅小学与初中的就学,户籍还起点作用。但关内各区普遍而言,拥有学位住房的分值大都高于户籍分值,而且这主要是名校学位,普通学校对非户籍人口的门槛并不高。深圳在校中小学学生总数中,非户籍生源均已超过50%,这在全国的一、二线城市中均是罕见的。
不过总体而言,户籍制度不可能由个别城市取消,而只能是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某一特定城市也不可能不对某些紧缺的公共资源设置门槛(不是这种门槛,就会是别种门槛),否则供给只会完全崩溃,这是我们解决倒挂问题时必须理性看待的。
并不太明显的方言亚文化圈
与金兄讨论过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他的观点认为,原来我们常说的广东省三大族说,应该修正为四大族说,除了原来的广府人潮汕人客家人三大族外,应该增加一个新客家人
大家都知道,所谓广府人,就是小珠江三角洲为主的操白话的族,潮汕人则是以潮汕地区为聚居地的操潮州话的族,客家人则是以梅州、河源、惠州为主要聚居地的操客家话的族。除三大族外,还有一些更加细分的方言语种,不一而足。广东三大族主宰了这一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并且互相之间有竞争关系,也是不争的事实。
金兄所说的新客家人,主要是指北方移民,这里的北方概念,系指广东人的北方定义,大约是指南岭以北地区,仅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省属于广东人眼里的南方。(但是我想,就改革开放后的新移民而言,恐怕广西、福建人都无法归入到广东的三大族之中,也只能归入到新客家族吧?)按金兄的论述,从人口规模来看,新客家人总人口超过4000万,应该已经超过原来的三大族,成为广东最大的。他们虽有各自的方言,但在交流中,以普通话为共同的语言,如果按照这个定义,居住在广州的所谓1949南下干部体,自然也应计算在内。
按照这种四大族的分法,据说佛山是广府人的文化中心,潮州是潮汕人的文化中心,梅州是客家人的文化中心,而深圳则是新客家人的文化中心,省府广州,则应成为四大族共舞之地。此一说法是否成立,吾不敢断言,不过要说深圳是新客家人的文化中心或政治势力根基,似乎也讲得通。不是不断有人说深圳是北方文化的殖民地么?
但是深圳的1800万人口中,显然不能全部认定为新客家族。据估计,除了50万老宝安原住民外,至少仍有400-500万人,是从广东各地移民深圳的,甚至据说,仅陆丰一个县市,在深圳可能就有30万人,而电白一个县市,在深圳也至少有10-20万人。总体而言,据说潮汕人在深圳的总人口,应该在200万左右。而潮籍商人体,在深圳这城市的影响力,据说也远超过他们在香港和广州的影响力。
除了广东人移民深圳外,虽然说深圳集齐了全国每一个县市的移民,但却是以中西部地区的数个省份最为集中,比如,据说湖南人在深圳的总规模应在150-200万之间,操四川话者(四川省+重庆市)差不多也应该是这个数目,其余较集中的省份,可能是湖北、江西、贵州、广西等,规模应在50-100万之间,东北三省加起来在深圳的总人口,也应该在150-200万左右。其它次级规模的省份,可能包括安徽、河南、陕西、福建等,据估计应该有50万左右。
但是,要说每个省籍移民在深圳都形成了一个个方言“亚文化圈”,恐怕也不是一种普遍的文化人类学实存,最多可能在底层社会中,形成了一些由地缘关系结成的类黑社会团体而已。不过存在于个别城中村的所谓“寄居村”现象,比如四川人在黄贝岭村的聚居、湖南人在水围村的聚居,都是饶有趣味的社会学现象。
没有哪一个省籍的人能够成为这个城市的主导人,即便是广东人,在深圳也不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单元,普通话是这个城市的官方和社会交往共同语言,这不但是一个事实,也是深圳市政府在建市之初就确定的文化政策。这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熔炉,将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融合为一个全新的社会体和文化体。
从这个意义上看,深圳十分类似于美国,虽然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亚文化圈,但人们却不以省籍或语言形成利益体,也不以民族或宗教分类形成利益体,因而也就基本上不存在显性的地区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冲突。这是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的成功之处,也是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的成功之处。
也有政治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在之前的30年(上世纪50-70年代)中,在新疆、西藏问题上的成功之处,恰恰在于,在这两个地区,突出阶级矛盾,淡化民族和宗教的符号。我对此没有研究,但美国显然也没有突出阶级矛盾,虽然存在着清晰的阶层划分,却没有发生阶级革命,这是深圳值得研究之处。当然,这是下一部分的内容了。
深圳五大社会阶层的划分
深圳市委党校的汪开国教授,曾经主持过一个深圳九大社会阶层调查的调研课题,并出版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在他们的报告中,将深圳社会体划分为九个主要的社会阶层:1,工人阶级;2,社会管理者阶层;3,专业技术人员阶层;4,办事人员阶层;5,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6,个体户阶层;7,私营业主阶层;8,经理阶层;9,不在业者阶层。当然,这是基于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而对整个社会体进行的相对专业一种社会阶层划分。
我个人以为,这个划分专业则专业矣,但是划分得过于罗嗦,不足以解释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用老话说叫阶级利益),并进行社会重组以追求自己的利益,因而这种社会分层理论远不如卡尔。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来得直接和犀利。
然而,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结论是阶级斗争甚至是武装革命,这并不符合我个人的理论旨趣,也不符合当下“社会调和”的社会心理。所以,我更倾向于将马克思的前半段抽取出来,借鉴其阶级分析理论,但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和霍曼斯、布劳等人的社会交换理论、帕森斯、默顿等人的结构功能理论相结合,这样的社会阶层划分和调和共存,已被西方社会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可能最终也要走这条路。深圳可以先行一步。
在不太精确的程度上,我们可以将1800万人口的深圳社会体,划分为五个主要的社会阶层:原住民阶层、富贵阶层、中产阶层、灰领阶层和蓝领阶层。这种划分也许并不规范或准确,但却很符合深圳的社会实际。
原住民阶层:
这一阶层的划分十分清晰,就是指总规模在50万左右的老宝安原住民体,这是最无争议的、也是原初意义上的深圳人。他们大都聚居在城中村,每家都拥有1栋以上的自建楼,除了用于自住外,大部分用于出租,所以他们是相对明确的食利者阶层。除了私房,他们还大都是集体股份公司的股东,能够分享集体企业的收益。
当然,他们的富裕程度并不一致,贫富分化程度也很明显,有的人可能亿万身家,也有的人可能靠救济过活,但这些应该都属于比较极端的情形,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应该是过着衣食无忧的食利者生活。很多时候,贫富的分化主要由于他们的土地和房屋在这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如果你是在蔡屋围村、岗厦村或大冲村,可能许多人已成为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但如果你是在龙岗坪地某村或大鹏半岛半天云村,可能并没有从城市的土地升值中获益多少。
另一个影响到他们贫富分化的原因,是所在的集体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得比较好的,每人每年分红可达数万元,经营得差的,可能只有几千元甚至分不到什么钱。当然,这在他们的收入结构中只占一小部分。
只有较少的原住民或其下一代脱离了食利模式,一些年轻人考上了大学,避免成为社会所诟病的四不青年。毕业归来的年轻人可能会考取公务员,也可能会回到他们的村集体股份公司就业。也有偶然的创业成功案例。
毫无疑问此一阶层大部分的职业是房东。由于他们主要拥有的是这个城市中的不动产,因此他们的财富增值或贬值取决于这个城市的兴衰,他们当然是乐见这个城市欣欣向荣,经济繁荣昌盛,房价越来越高,房租水平也越来越高,这样他们就可以有更高的收入。但也由于他们的这些不动产均处于政府不认可其合法产权的状态之中,他们也只能用于出租,而较少可以出售其不动产牟利。当然政府也基本上无法从其不动产收益中抽取税收。他们在较一般的意义上算是这个城市的特权(不纳税)阶层。
富贵阶层
这个阶层可能包括:成功的企业家、金融家,较高收入的专业人士比如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以及中高级别的官员。请注意我只将企业家中的大中企业家、资本家和金融机构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中的较高收入者,中高级别的官员(或者因官职而可以牟取较高收入者,这个在不同的政府部门,油水的今量可能不一,市委政研室的主任,正局级干部,其油水几近于无,可能远不如某个街道办的科长)算在这个阶层之内。但是,无论如何,局级以上干部都可以算入这个城市的权贵阶层。
无法有一个严格的量化指标,但是我们可以粗略地作这样的认定,他们的年家庭收入至少应该在200万以上,其中多数可能在1000万以上;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住别墅,开豪车,出入高档场所,享受高品质的生活;他们在房地产、股市或其它市场都有相当规模的投资,他们的孩子接受这个国家或这个地球上最好或较好的教育。综合考虑,我们估计这个阶层在深圳的人数应该在10万左右。
他们是这个城市的主宰者或统治者,拥有普遍意义上的权力,作出行政决策或经济决策。他们位于这个城市社会体金字塔的塔尖。当然我们也看到,他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富豪,另一类是权贵,不过也没有分得那么清晰,因为许多富豪在党政体系中拥有
相当有话语权的朋友,也有不少权贵得到富豪金主的大力支持,因此并不缺钱用;并不少的情形是,有些权贵本身就是富豪,他们要么拥有家族企业和个人投资,要么以权力换取大量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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