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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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编号:
说明:
1、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不发放生育津贴,无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三份,医保部门、用人单位、本人各一份。
3、生育津贴原则通过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高于工资标准的,按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4、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生育津贴发放给参保人的,用人单位必须签章确认。
5、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的,请附参保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

本文发布于:2023-05-04 20:27: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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