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

阅读: 评论:0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申请将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请在方框内勾选申请转移的保险种类)关系申请转往其他省市(县)的社保机构。
本人户籍地址:
本人户籍邮编
声明: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提示
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
申请人确认签名:
(手机):
年月日
重要提示:
1、符合失业、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2、社会保险欠费的,若不补缴欠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外省手续,其欠缴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并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3、申请转出之前有跨省转入北京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结。
4、申请转出是自愿并经过慎重考虑,且了解国办发【2009】66号文精神。
5、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参保,且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埠户籍人员,在京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本文发布于:2023-05-06 22:44: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3/38422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