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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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31
【字 号】闽政〔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闽政〔202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大力推进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大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设施、
优化旅游服务,全面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大力塑造特鲜明的旅游品牌形象,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大众旅游多层次、个性化需求,让游客乐意来、留得住、购得欢、体验好,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到2025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1%,不断增强人民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
  (三)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加快完善“二区三带三核”发展布局,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蓝海丝、绿休闲、红文化三大生态旅游带品质内涵,打造福州、厦门、大武夷三大旅游核心区。突出展现“山”的魅力,加快建设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省级森林步道,将省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历史文化区域串点成线;重点展现“海”的风情,沿海岸线建设滨海风景道,打造一批休闲游
憩相宜的美丽海湾。加快全省古驿道旅游规划和沿闽江、汀江等旅游综合开发规划,引导完善城乡绿道、福道、亲水栈道等设施的休闲功能,促进城乡美丽景区与美好生活相融。支持各地依托自然生态、山水景观、人文特、历史文化等资源条件,建设“风情小镇”“花漾街区”“美丽乡村”,实现宜居宜业宜游,让福建城乡大地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旅游大景区。〔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文物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树立旅游发展标杆,支持福州、厦门创建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等一流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支持泉州利用申遗的契机,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旅游品牌;支持平潭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打造国际旅游岛。构建旅游发展高地,支持武夷山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支持泰宁建设内涵丰富的世界级风景名胜区,加快形成大武夷旅游圈发展格局。提升旅游品牌能级,支持龙岩依托古田会议会址、长征出发地、红军故乡长汀、中央红交通线、中央苏区调查研究之路等打响“红古田,养生龙岩”旅游品牌,支持漳州、龙岩依托世界遗产打响“福建土楼”旅游品牌,支持莆田依托湄洲岛打响“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
牌,支持宁德依托太姥山、白水洋—鸳鸯溪等打响“山海宁德”旅游品牌。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推动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品质提升,力争到2025年全省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责任单位:省文旅厅、文物局)
  (五)创新旅游发展业态。顺应大众旅游和国民休闲时代到来的趋势要求,把发展民宿作为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结合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和“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制订出台促进我省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形成高中低档次兼具、中高端为主,适合“发呆”、特鲜明的民宿发展格局。顺应自驾游、自助游方兴未艾的趋势要求,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各地发展非星级的精品酒店、特酒店、连锁酒店等,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空间体系。(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发改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健委、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
  三、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六)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支持省旅游发展集团以市场化方式与各地旅游企业合作,挖掘内涵、链接要素,形成合力,联动推进做深、做精、做红“10条精品线路”,即新时代奋进之旅、山海浪漫之旅、红经典之旅、海丝休闲之旅、文化体验之旅、乡村寻福之旅、世界茶乡之旅、舌尖品福之旅、温泉养生之旅、民俗风情之旅。加强与上海、四川、云南、广东等旅游大省协作,推动旅游企业、产品、市场及线路全面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实施“人文海丝”工程,发挥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海外旅游推广中心载体作用,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旅交流合作。深化与台港澳地区交流,探索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台港澳办、外办、省旅游发展集团)
  (七)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价值。发展康养旅游,开发特医疗、温泉疗养、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促进体育旅游,引导规范航空运动、马拉松、自行车、徒步越野等体育运动大众化产业化发展,引进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和国际赛事,推动赛事经济和高端游艇、户外休闲装备等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研学旅游,推动教育、会展、演艺、旅游等一体化建设,推出农耕民俗、红教育、闽茶文化、温泉休闲、非遗体验等主题研学线路,增设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发展工业旅游,依托工厂、工业遗产项
目等,打造一批观光工厂,建设一批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和工业旅游试点企业。做大海洋旅游,坚持一岛一景,抓好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重点海岛建设,培育三都澳、坛南湾等滨海旅游目的地。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建设和平潭金井邮轮码头改造提升,支持福州中国邮轮旅游实验区建设。鼓励厦门、东山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选取若干个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且已有初步开发利用基础的无居民海岛,试点整体开发旅游。(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发改委、公安厅、教育厅、工信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总工会)

本文发布于:2023-05-08 14:05: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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