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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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15
【字 号】青府办发〔2021〕49号
【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以来,青浦区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工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对标整洁、有序、美观、安全总目标,努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垃圾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取得新进步
  立足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组织编制《青浦区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青浦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2016-2018年)》,为全区绿化林业空间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分级指引,大力开展绿园、绿廊、绿道、绿水、绿林五大建设行动计划。大型公园绿地建设持续推进,建成环城水系(一、二期)、同三国道东侧绿地(东水港-淀浦河段)、赵巷公园、赵巷体育公园等项目。聚焦市政府下达我区7条(片)11372亩市级重点生态廊道任务和7062亩生态公益林任务,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加快推进,基本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积极推进城市绿道建设,串联郊野公园、绿地林地、林荫片区等绿空间,完成青西郊野公园、夏阳湖周边、沁园湖沿线、九洲涵养林等绿道建设,为市民高品质生活筑起“绿走廊”。“十三五”期间,新增绿化面积44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50公顷,绿地总面积达6957公顷,绿化覆盖率43.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米;城市公园增至20座,建成并开放青西郊野公园(一期);新增立体绿化7.6万平方米,完成城市绿道建设73.8公里;实施林地抚育367公顷,新增林地1450公顷,林地面积达11961公顷,森林保有量10165公顷,陆域森林覆盖率达18.2%(全域15.16%);全域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建成3个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湿地),全区湿地面积维持在1.4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23%,淀山湖、金泽水
库列入市级重要湿地名录。
  (二)垃圾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
  “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逐步完善。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垃圾厢房改造801座,新增“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点567个、中转站8座、集散场1座,配置垃圾分类专项收运车辆484辆。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不断提升,西虹桥垃圾转运站(300吨/日)建成并投产,青西转运站(400吨/日)开工建设,国清公司湿垃圾处理改造项目(300吨/日)基本完成并试运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95%以上,成功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全区10个街镇先后通过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评估(复审)。建筑渣土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出申报、分类分拣、市场化收运、处置利用有效衔接,以14处区级中小型消纳点及区内未利用土地和苇地为补充,实现建筑垃圾末端就地处置。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年处理能力50万吨再生建材项目建成并试运行。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落实“严惩严管、诚信承诺、违规退出”制度,通过高压态势,基本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迅速、治理高效目标。环卫公共设施建管水平不断增强,新建一类公厕4座,实现青浦智慧公厕“零”突破。结合“厕所革命”,推进公厕提档升级,完成公厕新建及维修改造400余座。
  (三)市容环境治理达到新水平
  加强市容环境社会治理,圆满完成第一、二、三届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努力打造优美的“世界会客厅”。以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区第三、第四轮复审,全面落实青浦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率先推行养护保洁一体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实现集镇和农村一体化养护保洁全覆盖,进博会核心区、青浦城区夏阳湖周边、朱家角古镇地区等3大区域和30条道路按照“席地可坐”高标准开展精细化保洁作业。聚焦短板治理,强化巩固、管控、自查力度,完成“特定区域”和无序设摊点位专项治理。落实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第三方“啄木鸟”巡查督办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完成25条(段)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创建,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七个一”要求,建立示范性自律组织64个。制定《青浦区“美丽街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美丽街区”示范建设导则》,完成“美丽街区”点位建设15个,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区域景观不断优化,编制《青浦区景观照明规划》《朱家角古镇夜景照明方案》《青浦重要绿地景观照明控制规划》和《青浦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方案》,明确景观灯光定位、风格,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度发展,提升我区景观照明品质,展现城市形象。强化户外广告招牌规范安全管理,落实诚信承诺、一店一档和审批制度,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创建,全区达标街镇创建全覆盖,赵巷镇、夏阳街道、朱家角镇、徐泾镇、重固镇、金泽镇获评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市政市容示范道路54条。市容环境公众满意度达80分。
 
“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   号
  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2015年
  2020年
  原2020年规划指标
  1
  生态指标
  绿地面积(公顷)
  6462.6
  6957
  6752.6
  2
  人均公园绿地(平方米)
  6.58
  10
  7.15
  3
  绿化覆盖率(%)
  40.44
  43.31
  41.44
  4
  林地面积(公顷)
  9579
  11961
  11127
  5
  森林保有量(公顷)
  8270
  10165
  9818
  6
  森林覆盖率(%)(陆域)
  15%
  18.2%
  18%
  7
  市容景观指标
  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个)
  —
  6
  3
  8
  美丽街区(个)
  —
  15
  15
  9
  市容环境公众满意度(分)
  77
  80
  78
  10
  环卫指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100
  100
  1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8
  38
  12
  生活垃圾示范街镇(个)
  —
  10
  —
  13
  “席地可坐”保洁区域(个)
  —
  3
  3
  1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30
  30
  在充分肯定“十三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发展短板和瓶颈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生态环境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生态空间规模品质仍有明显差距。有限的生态空间规模与快速增长的生态需求之间矛盾突出,生态空间布局均衡性和系统性亟需增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距离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12平方米)仍有较大差距。开发边界内,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不到70%;林地生态空间建设面临用地困境,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压力不容乐观。以分级分类为基础的绿化林业精细化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二是垃圾综合治理方面,对标低碳生活新风尚,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亟需突破,源头分类管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仍需巩固,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监管有待加强。可回收物点场所的体系稳定性、便捷性还需提升。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十三五”期间由于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匮乏、末端资源化处理能力欠缺,违规堆存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市容环境治理方面,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人民众的期盼,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均衡性有待提高,部分区域一体化养护保洁管理实效还有待提升,集镇地区城市立面、城市家具、景观灯光等元素美感不足;农村地区公厕、垃圾厢房等环卫基础设施软硬件有待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后的常态长效管控机制有待健全。市容环境治理社会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本文发布于:2023-05-11 09:46: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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