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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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9.2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精神卫生
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2日
 
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健全服务网络,优化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预防、和康复工作模式,规范提供服务,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解决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引领示范带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并为实现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目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57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基本情况
  运城市位于山西省南端,北依吕梁山与临汾市接壤,东峙中条山和晋城市毗邻,西、南与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隔黄河相望。东西长201.87公里,南北宽127.47公里,总面积14233平方公里。
  全市辖1区2市10县5个省级开发区、149个乡(镇、办事处)、3338个行政村。常住总人口数522万,户籍人口518.1万人,流动人口3.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97万人,占57.3%;城市居民221.1万人,占42.7%。
  (二)区域经济状况
  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01.7亿元,卫生事业经费84870.4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严重精神障碍专项经费138.6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9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25元。
  户年收入低于2736元为贫困户,运城市贫困人口34.51万人,贫困率达6.66%。
  (三)区域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2014年底,本辖区共有精神卫生机构10家,(其中市级精神卫生机构1个,县级精神卫生机构3个,民营6个)。
  从事精神科执业医师86人,平均1.7人/10万人口;精神科护士105人,平均2.0人/10万人口;全市共有精神科床位722张,平均13.8张/10万人口。
  精神(心理)科门诊部(诊所)2个(运城市中心医院、稷山县人民医院);专(兼)职精防人员320人,平均6.1人/10万人口;全科医师475名,平均9.1人/10万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7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3个,乡(镇)卫生院149个,村卫生所3338个。
  (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数据
  在册患者数:15927例,检出率3.05‰,累计管理率为92.79%,规范管理率33.05%,服药率46.92%,个案管理率12.37%,贫困率72.43%,病情稳定率87.5%,肇事肇祸1起。
  二、精神卫生工作现况
  (一)十年磨砺,三晋领先
  1.起步早:我市稷山县是2005年国家确定的首批示范区之一,至今已有十年时间。
  2.机构多:全市共有精神卫生机构10家(公立4家,民营6家),为做好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基础好:市、县、乡、村四级防治网络比较健全,早在2005年稷山示范区就被评为全国农村示范区的典范,项目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4.质量高:我市项目工作质量历年来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目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位居全省第二,综合质量考评位居全省第一。
  (二)依托项目,造福患者
  1.解锁救治:截止目前, 运城市示范区共解锁救治了 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6名已康复出院,回归社会。
  2.减轻负担:项目运行中,民政、人社、残联、综治等单位积极参与,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减轻了患者负担。
  以稷山县为著,贫困患者负担大大减轻,部分患者住院0负担。
  (1)0负担之一:参合农民和城镇居民住院医保直报70%,五保户患者民政部门报销剩余的30%。
  (2)0负担之二:同上,医保报销70%,低保户患者民政部门直报剩余30%的60%,等于报销全额的18%,剩余12%,由残联及项目解决。
  (3)0负担之三:同上,医保报销70%,无民政救助的特困户,由残联、项目及医院依次救助,直至0负担。近四年来医院共救助47.4万元。
  (三)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686项目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公安、民政、残联、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形成多管齐下、防治的良好工作机制。
  公安与卫生计生部门已实现信息共享,民政、残联部门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加强对辖区人口的管理。各单位发现疑似病例及有危险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时及时互通信息,做到及时管理和防范。一个政府领导、多部门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网络在我市已初步形成。
  (四)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1.组织体系建设不健全,部门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主要表现在没有成立领导机构,部门职责不清,缺乏对各单位、各县(市、区)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
  2.检出率、服药率、个案管理率低。主要原因是部门间信息不畅,诊疗体系不健全,诊疗主要依靠辖区内的5家精神专科医院完成,基层专业人员匮乏。众对精神卫生知识及救治救助政策了解不够。
  3.康复能力不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未设立康复科室,康复机构覆盖率低。
  4.保障水平不能满足需要。新农合、城镇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残联救治救助还不能满足救治需要。
  三、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单位职责,形成防控合力
  1.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试点领导组(附件1)、专家组(附件2)等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明确各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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